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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研究的是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问题,通过对出口加工型企业两大特征的分析,总结出存在的三大问题,最后提出构建扣谐劳动关系的四大途径。
【关键词】 出口加工型企业 和谐 劳动关系
和谐的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加工业取得迅速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冲突与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探讨出口加工企业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两大特征
首先,从企业性质上看,多数是外商投资的单一生产型企业。企业总部和产品研发都在国外,国内企业的功能多数仅仅是生产基地,我国的出口加工型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等。这些都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比较早的区域,也是我国较早引入外资的区域,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统汁数据,从2000年至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总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在5%左右。有一半左右的出口企业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其次,出口加工型企业从产品上看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低附加值型产品,形式以加工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企业多没有自己的产品创新研发能力,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多数没有自己的品牌,或者自己的品牌销售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产品附加值很少,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从2000年到2008年,加工贸易方式占年出口贸易方式比重最高55.40%,最低50.71%,都占了一半以上。
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在世界工业格局分工中只能处于最底层,无法通过价格机制将成本传导到消费终端。
2.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劳动关系的三大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的出口加工企业是建立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基础之上,劳动关系成为企业各种关系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面临着人民币汇率升值、知识产权壁垒、产品标准提升、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一系列问题的同时,劳动关系凸显紧张。
首先,在收入分配上,利益对立冲突严峻。出口加工型企业由于从事的是低附值的劳动密集型劳动,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普遍较低,员工主体为外地农民工,收入都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工资平均水平。在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分配的不公,导致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2009年一季度,存出口加工型企业较多的广东、汀苏、浙江,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2008年同期比,增幅分别高达41.63%、50.32%和159.61%。
其次,在劳动关系维持上,时问短暂且脆弱。出口加工型企业从事的是出口贸易活动,受外界影响较大,企业为了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下生存、发展,企业裁员、并购、搬迁等时常发生,很难给员工提供全面的劳动保障和终生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部分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劳资关系仍停留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层面,缺乏利益分享共识,只考虑企业利益,很少考虑员工利益,把员工当成“机器人”,对员工不够尊重。企业文化的丧失最终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下降,一碰到问题就轻易离职,劳动关系脆弱而短暂。
最后,在管理方式上,人本管理理念缺乏。在出口加工型企业中,企业主和管理层一般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或政策时,常常出现随意处理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出台无理制约职工的措施。一些企业开展业余文化生活较少,没有给员工创造宣泄不良情绪的渠道。当员工对企业不满时,劳资双方也很少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互相沟通,进行协调,劳动争议的处理缺乏人性的内部协调制度。这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潜在因素。
3.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大途径
通过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内在特征,劳动关系现状分析,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从影响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到内部环境考虑,从政府、企业、劳动者组织、劳动者四个方面人手。
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劳动立法,营造公平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建立健全劳动立法,目的在于管理社会、维护公平和正义,对企业“平等合作,劳资两利”的劳动关系价值取向进行适度引导,使企业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随着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使我国劳动立法亟需补充、完善,应针对我国的实际,结合国外先进劳动立法对其进行调整和补充。在劳动保障方面保护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个高效的劳动监察和调解体系。政府还要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劳动者的再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公平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
其次,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并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应转变把追求利润作为唯一的价值取向的错误观念;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有一种长远的发展观点,自觉地为劳工权益纳入自己的日常管理日程,从制度上保证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度建设中应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结合起来,制度执行要注意公正公平。其次,企业应创造一种适宜的条件和环境,让员工可以自由的表达郁积在内心的不满情绪来缓解矛盾,减少冲突,将劳资冲突抑制在萌芽状态。
再其次,劳动者组织应积极发挥协调劳资关系的功能。劳动者组织,这里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应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来协调劳动关系。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各级工会应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资矛盾发挥更大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构成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一些企业的实践有力地证明,职工代表大会有序的运作,对整个公司的运转形成强大的内动力,在一些企业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
最后,劳动者要不断提高和增强自身素质。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往往不仅仅是企业观念上存在“偏见”或“分歧”,还有劳动者素质不高导致的。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管理,既要尊重劳动者,又要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出口加工型企业里只需重复简单劳动,许多员工素质较低,因此这些劳动者应加大自身劳动力知识的投入,掌握更高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养;企业应对劳动者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包建立企业荣辱观、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掌握正确的岗位技能;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各类教育与培训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新环境新变化的需要。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的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根本要求,这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组织、劳动者多方的努力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健,劳动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J),江苏企业管理,2007.7:29.
[2] 陈诗达,和谐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的基础,浙江省劳动关系问题研究( J), 浙江社会科学,2006(3):108.
[3] 郭庆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解放路支行)
【关键词】 出口加工型企业 和谐 劳动关系
和谐的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加工业取得迅速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冲突与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探讨出口加工企业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两大特征
首先,从企业性质上看,多数是外商投资的单一生产型企业。企业总部和产品研发都在国外,国内企业的功能多数仅仅是生产基地,我国的出口加工型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如珠三角,长三角等。这些都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比较早的区域,也是我国较早引入外资的区域,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统汁数据,从2000年至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总出口总额的比重都在5%左右。有一半左右的出口企业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其次,出口加工型企业从产品上看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低附加值型产品,形式以加工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企业多没有自己的产品创新研发能力,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多数没有自己的品牌,或者自己的品牌销售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产品附加值很少,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从2000年到2008年,加工贸易方式占年出口贸易方式比重最高55.40%,最低50.71%,都占了一半以上。
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在世界工业格局分工中只能处于最底层,无法通过价格机制将成本传导到消费终端。
2.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劳动关系的三大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的出口加工企业是建立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基础之上,劳动关系成为企业各种关系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面临着人民币汇率升值、知识产权壁垒、产品标准提升、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一系列问题的同时,劳动关系凸显紧张。
首先,在收入分配上,利益对立冲突严峻。出口加工型企业由于从事的是低附值的劳动密集型劳动,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普遍较低,员工主体为外地农民工,收入都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工资平均水平。在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分配的不公,导致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2009年一季度,存出口加工型企业较多的广东、汀苏、浙江,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2008年同期比,增幅分别高达41.63%、50.32%和159.61%。
其次,在劳动关系维持上,时问短暂且脆弱。出口加工型企业从事的是出口贸易活动,受外界影响较大,企业为了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下生存、发展,企业裁员、并购、搬迁等时常发生,很难给员工提供全面的劳动保障和终生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部分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劳资关系仍停留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层面,缺乏利益分享共识,只考虑企业利益,很少考虑员工利益,把员工当成“机器人”,对员工不够尊重。企业文化的丧失最终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下降,一碰到问题就轻易离职,劳动关系脆弱而短暂。
最后,在管理方式上,人本管理理念缺乏。在出口加工型企业中,企业主和管理层一般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或政策时,常常出现随意处理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出台无理制约职工的措施。一些企业开展业余文化生活较少,没有给员工创造宣泄不良情绪的渠道。当员工对企业不满时,劳资双方也很少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互相沟通,进行协调,劳动争议的处理缺乏人性的内部协调制度。这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潜在因素。
3. 当前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大途径
通过我国出口加工型企业内在特征,劳动关系现状分析,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从影响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到内部环境考虑,从政府、企业、劳动者组织、劳动者四个方面人手。
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劳动立法,营造公平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建立健全劳动立法,目的在于管理社会、维护公平和正义,对企业“平等合作,劳资两利”的劳动关系价值取向进行适度引导,使企业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随着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使我国劳动立法亟需补充、完善,应针对我国的实际,结合国外先进劳动立法对其进行调整和补充。在劳动保障方面保护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个高效的劳动监察和调解体系。政府还要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劳动者的再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公平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
其次,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并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应转变把追求利润作为唯一的价值取向的错误观念;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有一种长远的发展观点,自觉地为劳工权益纳入自己的日常管理日程,从制度上保证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度建设中应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结合起来,制度执行要注意公正公平。其次,企业应创造一种适宜的条件和环境,让员工可以自由的表达郁积在内心的不满情绪来缓解矛盾,减少冲突,将劳资冲突抑制在萌芽状态。
再其次,劳动者组织应积极发挥协调劳资关系的功能。劳动者组织,这里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应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来协调劳动关系。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各级工会应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资矛盾发挥更大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是构成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一些企业的实践有力地证明,职工代表大会有序的运作,对整个公司的运转形成强大的内动力,在一些企业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
最后,劳动者要不断提高和增强自身素质。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往往不仅仅是企业观念上存在“偏见”或“分歧”,还有劳动者素质不高导致的。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管理,既要尊重劳动者,又要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出口加工型企业里只需重复简单劳动,许多员工素质较低,因此这些劳动者应加大自身劳动力知识的投入,掌握更高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养;企业应对劳动者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包建立企业荣辱观、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掌握正确的岗位技能;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各类教育与培训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新环境新变化的需要。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的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根本要求,这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组织、劳动者多方的努力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健,劳动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J),江苏企业管理,2007.7:29.
[2] 陈诗达,和谐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的基础,浙江省劳动关系问题研究( J), 浙江社会科学,2006(3):108.
[3] 郭庆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解放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