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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查程序是申请人可能通过修改文本、陈述理由和/或提交证据而使得驳回决定能够及时被撤销的快捷的补救途径.在前置审查程序中,如何兼顾听证原则和程序节约原则是一个比较难把握的问题,通过案例来说明审查员给出的前置意见应当以听证原则为基础,并兼顾程序节约原则,这样既可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又能够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