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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神”和“气”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中国书法艺术重要的审美标准。数千年以来,中华民族的先民们赋予了“神”和“气”丰赡的内涵并寄托了真挚的情感。“神气”不仅仅是人的精神气质,更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至高境界。
“神”是传说中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是人死后的灵魂;是代表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是一种意念和精神;是某些事物玄妙莫测的功能。书法的神采、神妙和神韵,是书法艺术美的高标,这些高标的实现要依赖书法的神悟。
“气”是指自然界切气体;是最原始的极细微的物质之元;是构成天地万物乃至生命的极其精微的元素;是指形成宇宙万物的最根本物质。书法的逸气、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灵魂。书法不仅要修法,更要养气。
【关键词】神 神韵 气 气韵 审美
“神”和“气”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评价中国书法艺术的重要因素。数千年以来,中华民族的先民们赋予了“神”和“气”丰赡的内涵并寄托了真挚的情感。“神气”不仅仅是人的精神气质,更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至高境界。
“神”是什么?
神,是神灵。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远古时代,我们的先民们由于对宇宙万物及自然万象的困顿和崇拜,于是产生了“神”创造和主宰万物的原始认知。神,是神灵,也是上帝,是传说中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大戴礼记·曾子天国》云:“阳之精气日神,阴之精气日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这在东西方文化中都有记载。南朝-范晔《后汉书·西域传》云:“西方有神,名日佛。”神被赋予了完美的人格意义。
神,是灵魂。东汉·王充《论衡·论死》云:“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是阳性之气,阳之精气,是人死后的灵魂。汉·刘向《楚辞·九歌·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这是先民们对神的又一种认知。从宇宙万物的主宰者“聚焦”到了人类自身看不到、摸不着的死后的灵魂上。
神,是规律。春秋-李耳《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云:“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神由道生,自然也体现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道先于神已经存在了,道之妙用即是神。神与道合,便灵验具现。理是规律之原,神道,乃神妙莫测的自然之理。所以神代表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我们的先哲又进一步将神升华到了哲学的层面。
神,是精神。战国·庄周《庄子·达生》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神,又是一种意念和意识。西汉·刘安等《淮南子·原道训》云:“耳目非去也,然而不能应者何也?神失其守也。”神被“元气”论者称为气。《论衡·论死》云:“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人乃气聚而生,气散而终,于是便以“神气”来概指人的精神。神与形相对而言,所以“神”又指人的精神。
神,是玄妙。西周·姬昌《易·说卦》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易·系辞上》云:“阴阳不测谓之神”。战国·孟轲《孟子·尽心下》云:“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淮南子·兵略》云:“知人所不知谓神。”道之为用,其妙不测,故谓之“神”。故神又指某些事物玄妙莫测的功能。中国文化的神是妙万物的,而西方的神则是造万物的。
神与书法审美
唐·虞世南《笔髓论》云:“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力求也。”書法家在创作中如果有不可触摸的、难以言状的、稍纵即逝的灵感的出现,才能有精品的呈现,这是书法艺术的妙道。李世民论书云:“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知,则字无态度也。”书法艺术的精髓在于神的灵光闪现。
书法之神采。又称“神韵”“气韵”“性情”等等,指在书法作品中彰显出来的作者的个性追求、风格韵味,亦即作者的精神世界。南齐·王僧虔《笔意赞>云:“书道之妙,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唐·张怀瓘《文字论》云:“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
从哲学上讲,神采是形而上的范畴,形质则是形而下的内容。形质的到位和完备,是神采的基础。没有精致的形质,神采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书法审美既要关注神采,也不可轻视形质。
书法之神妙。《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妙”字的左边在《说文解字》中是“玄”而非“女”。高妙、玄妙、妙不可言之妙,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审美体验。神采是书法美的标志,是上妙,是书法家个性美的张扬。
唐·张怀瓘《画断》云:“象人之美,张(僧繇)得其肉,陆(探微)得其骨,顾(恺之)得其神。神妙无方,以顾为最。”神由道生,道神合一。妙为天地之本始,妙亦是道所生,是对宇宙大道中的某一状态的描述。宋·姜夔《续书谱·情性》云:“艺之至,未尝不与精神通。”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欲造极处,使精神不可磨没。所谓神品,以吾神所著故也。”
书法作品具神气、显神采、得神妙,皆为魏晋玄学之神的审美要求。
书法之神韵。“神”是精神,“韵”即韵致。《周易·系辞上》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因此我们认为,在西周时代,人们研究宇宙万物就开始从“形而下”和“形而上”两个方面去探究。把事物分为具有形体之下的一类,谓之器;和超越形体之上的另一类,谓之道。从而达到对事物更深刻更全面的把握,并将“形而下”的器和“形而上”的道二者联系相融,以达到完美卓越的认识功效。
唐·孙过庭《书谱》云:“真以点划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划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这里的形质是器,是形而下的,性情是道,是形而上的。宋·苏轼《论书》云:“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可。”这是将书喻人,“神、气”指神韵,“骨、肉、血”指形质。 书法的“形质”,也就是其艺术的形式,包括点划、结字、章法和墨法等要素,是神韵的载体,是承载着神韵内容的艺术语言。“书法之神韵是书法家赋予书法作品的客体与主体的双重神韵的合一。也就是作品中全部的精神意味内涵。”(李德仁语)
书法之神韵是师法自然之道,是遵循宇宙本体之道。唐·陆羽《怀素别传》云:“素曰:‘吾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宋·文与可说:“见蛇斗而草书长。”可见书法神韵来自作者对自然的观察和领悟。清·刘熙载《艺概》云:“写字者,写志也。”书法神韵还表达作者的主观精神和感受。
观众欣赏这种承载了作者的主观精神和感受的书法作品时,从中感受到的这些精神意味、情感思绪,也就捕捉到了作品的神韵。张怀瓘对书法艺术中审美鉴赏提出了“神、妙、能”三品评书标准,将神品评为最高之品,这是首重神韵之故。
人们对于书法艺术作品的感知和鉴赏,有深浅高低之分。识见高者、深者多能感受到书法作品的精神气质,即神韵;识见低者、浅者多只感受书法作品的点划、结构和章法等形式。宋·欧阳修有诗云:“心意既得形骸忘。”元·吴镇引陈简斋诗云:“意足不求形色似,前身相马九方皋。”他们都强调了神韵的离境。
书法作品中的“神韵”是指作者对事物的领悟感受以及作者的精神风致在作品中的表现和流露。神韵可以说就是书法艺术作品的第一要素。没有神韵的书法作品,就没有艺术性。
书法之神悟。书法作品欲求神韵,必须神志专一,必须精深领悟。《庄子》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黄庭坚《论书》云:“惟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因此只有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情之所寄,心之所依,方能形质优、神韵佳。历代书法大家挥毫作书,凝神静虑、谦和温润、不激不厉,神韵璨然。学书不久、读书不多的轻狂之徒,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所作之书锋芒毕露、尖刻寒酸,神韵全无。姜夔《续书谱》说:“风神者,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陈亦禧说:“风神、妍润、枯劲、闲雅四者具而书道备。此于形质惰性之间,加以凛、温、鼓、和四字,须积数十年神悟而后得之。”
佛教“唯识”学说之“八识”的前六识为一个层次,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乃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生之识,也就是感官知觉和理性认识。“八识”中的第七识“末那识”和第八识“阿赖耶识”则是超越感官知觉和理性思维的另一思维认识层次,也就是非理性认识,属悟性层次。
书家思维欲达神悟,有两条途径相互作用:一条是书内功,一条是书外功。书外功无非是明理与养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践修养,心悟至道。正如宋·苏轼所云:“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云:“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而当观其举止、笑语、精神流露处。《庄子》所谓目击而道存者也。”这正是超越感官知觉而运用神悟的功夫。
高人治学,学一行治一事,而意在先求悟道,悟道深,境界高,由上而贯下,无论治何事业,无不倍见奇功。
“气”是什么?
每一个汉字,就是中华民族的一部文化史。刚一个“气”字就包含了丰富的内涵,这是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都无法比拟的。
“气”字,甲骨文作“三”,周初金文作“三”,盖以横画三行以表气之遍布于宇宙天地之间。
气,是云气。泛指自然界的一切气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氣,云气也。象形。”段玉裁注:“气本云气,引申为凡气之称。”即指一切气态物质。如《庄子·天运》云:“乘乎云气”。战国-列御寇《列子·天瑞》云:“虹蜕也,云雾也,风雨也,四时也,此积气之成乎天者也。”《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云:“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战国·吕不韦等《吕氏春秋·观表》云:“天为高矣,而日月星辰云气雨露未尝休也。”气,此谓自然界之云气也。
气,是元气。气被看成是最原始的极细微的物质之元。故这种气称作元气。《庄子·知北游》云:“人之生,元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战国·苟况《苟子-修身》中“治气养生”的“气”,也是指人的“元气”,是一种无形之气。
《吕氏春秋·尽数》云:“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唐·白届易《自叹》诗:“春来痰气动,老去嗽声深。”中医所谓吐纳、导引、气功、内丹功等,皆是具体的养气之术。
战国行气铭玉器,于1975年在长沙马王堆发掘藩王的墓葬时发现,距今二千五百多年,把它作为重要的陪葬品。此器共计四十五字,记述了“行气”的要领,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有关气功的最早记录,也是中国古代医学理论较早的文献记载。现藏天津市历史博物馆。
《行气铭》原拓片见《三代吉金文存》卷二十,全文为:“行气,深则蓄,蓄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退,退则天。天几舂在上;地几舂在下。顺则生;逆则死。”
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深呼吸,这也是气功的关键,主要方法就是腹式呼吸法。同时它也闪烁着中国传统道家哲学的光芒——持之以恒的练习下去,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气,是精神。气是构成天地万物乃至生命的极其精微的元素。作为人的特殊的物质——比构成形体的气要精致得多的精神,也是由气构成的。如春秋-管仲《管子·内业》云:“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精神既然也是一种气,于是又称精神为精气或神气。气是生命运动的表现,“气”来源于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清·唐志契《绘事微言》中云:“盖气者,有笔气、有墨气、有色气,而又有气势、有气度、有气机,此间即谓之韵,而生动处,则又非韵之可代矣。”《孟子·公孙丑上》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个体精神的外化即气质,集体精神凝聚为气势或气概。一个民族的共有精神,谓之民族精神,一个时代的共有精神谓之时代精神。春秋·孙武《孙子·军争》云:“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骨气、气节是也。南宋·文天祥《正气歌》正是讴歌了我们的民族气节。 气,是道。气是指形成宇宙万物的最根本物质,是物质本元。《论衡·自然》云:“天地合气,万物自生。”指主观精神。《孟子·公孙丑上》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中国哲学的要典、儒家的“群经之首”——《周易》,深刻阐述了天地万物之理,揭示了事物本体具有理性方面的规律和法则,同时也揭示了事物本体的物质元素和非理性方面的气。
道家释气,庄子日:“无听之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心而听之以气。”战国·鹖冠子《度万篇》云:“气由神生,道由神成。蜕气之谓虚,蜕虚之谓道。而神也者,有而非气也,无而非道也。非气而气以之生,非道而道以之成。”“故天地成于元气,万物乘于天地。”这里的元气是指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统一体。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气的冲和分为阴、阳二气。这体现了道家哲学的宇宙观。气与书法审美
书法之逸气。气多指作者的才能、气质及由此形成作品的风格等。南朝-刘勰《文心雕龙·风骨》云:“故其论孔融,则云‘体气高妙’;论徐斡(所作《照夜白图》藏于英国大都会博物馆),则云‘时有齐气’;论刘桢,则云‘有逸气’。”书法之气势,指气派与声势。《论衡-物势》云:“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
书法之气韵。是指书法的神气和韵味。即是气息的节奏和效率。多用于书画、文章。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云:“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气韵既是精神气质的表露,故书法必先解决书法家自身的精神气质。气质不是师长的讲授教导可以传授于学生的,何况气韵在书法作品中又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要素。
汉末以后,气开始引用到文艺领域的批评和研究方面。
唐·张怀瓘在《书议》中言:“夫草木各务生气,不自埋没,况禽兽乎?况人伦乎?猛兽鸷鸟,神采各异,书道法此。”黄庭坚《跋东坡书(远景楼赋)后》云:“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清人石涛云:“作书作画,无论老手后学,先以气胜。得之者,精神灿烂,出之纸上。”清代王澍《论书剩语》也云:“摄天地和日月之气,入指腕间,方能与造化相通,而尽万物之变态。”
书法之养气。中国书法艺术既是以道為最根本的实在,则中国书法的体系在本质上既有理性的一面,又有非理性的一面,是二者的合一。故要求书法家在理性学识与非理性的体验领悟方面达到高度的统一。气韵不凭借“学”,而事实上却可以“养”,故历来书法家讲“养气”,讲“修养”。元·陈绎曾说:“明窗净几,气自然清;山水仙隐,气自然肃;珍怪豪杰,气自然奇;佳丽园地,气自然丽;造化上古,气自然古;幽贞闲适,气自然淡。”
明人彭时《文章辨体序》云:“天地以精英之气赋予人,而人钟是气也,养之全,充之盛,至于彪炳闳肆而不可遏,往往因感而发,以宜造化之机,述人情物理之宜,达礼乐刑政之具,而文章兴焉。”
书法诸气,全得自于养。
“正书重一字一字完好,气隐于后;而草书却要彰显气,气趋笔而走伏险出奇,显示出动感的力量,是要让人阅读时明确感知的。”朱以撒如是说。
杨鲁安云:“声腔讲求四呼,齐开撮合是也;丹田提气,以气行腔,气在力中,以声传情,方能声声入耳,扣人心弦。书法恰与此同,所谓提按、使转、布置三要素,亦赖太极之功主宰,以气运之,翰逸神飞。”又云:“书法要用动中取静之气,气贯周身,达于腕、运于指,以气驾驭笔,笔下生花。”他认为书法之本在于气,气乃胸襟、度量、学养、识见与魄力的体现。他作书,注重用气,认为京剧声腔与书法行笔在技法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正书要具静气,行草书要有灵气。行有行气,墨有墨气。篆隶追古气,行楷求雅气。大字楷书求雄强之气势,小字行草求流动之气韵。行草求魏晋之气息,狂草求奔放之气象。
书法作品要彰显金石气、书卷气、山林气、蔬笋气、丈夫气、士气,拒绝朽木气、江湖气、匪气、妇气、兵气。
“理直则气壮,作书笔有力则气自沉雄。‘沉雄’两字极妙,但有力非火气之谓。夹杂火气则不能沉雄而为伧俗。”(白蕉《云间言艺录》)
书法不仅要修法,更需养气。养正气,涵养浩然正气;养大气,要胸怀自然、社会、民族之大气;养静气,静以修身、宁静而致远;养文气,多读书,读好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养定气,要淡定,使其自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敬静方能淡一。同时要除躁气,去浮躁之气;除俗气,远离低俗;除匠气,要有生气;除奴气,反对食古不化。
书法创作,明白了气,也就悟到了书法之道。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版。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
3.《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6月版。
4.崔尔平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2015年7月版。
5.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6.刘勰著:《文心雕龙》,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7.熊秉明著:《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版。
8.李德仁著:《道与书画》,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
10.范曾著:《大木葱茏》,东方出版社2013年.9月版。
“神”是传说中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是人死后的灵魂;是代表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是一种意念和精神;是某些事物玄妙莫测的功能。书法的神采、神妙和神韵,是书法艺术美的高标,这些高标的实现要依赖书法的神悟。
“气”是指自然界切气体;是最原始的极细微的物质之元;是构成天地万物乃至生命的极其精微的元素;是指形成宇宙万物的最根本物质。书法的逸气、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灵魂。书法不仅要修法,更要养气。
【关键词】神 神韵 气 气韵 审美
“神”和“气”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评价中国书法艺术的重要因素。数千年以来,中华民族的先民们赋予了“神”和“气”丰赡的内涵并寄托了真挚的情感。“神气”不仅仅是人的精神气质,更是中国书法艺术的至高境界。
“神”是什么?
神,是神灵。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远古时代,我们的先民们由于对宇宙万物及自然万象的困顿和崇拜,于是产生了“神”创造和主宰万物的原始认知。神,是神灵,也是上帝,是传说中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大戴礼记·曾子天国》云:“阳之精气日神,阴之精气日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这在东西方文化中都有记载。南朝-范晔《后汉书·西域传》云:“西方有神,名日佛。”神被赋予了完美的人格意义。
神,是灵魂。东汉·王充《论衡·论死》云:“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是阳性之气,阳之精气,是人死后的灵魂。汉·刘向《楚辞·九歌·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这是先民们对神的又一种认知。从宇宙万物的主宰者“聚焦”到了人类自身看不到、摸不着的死后的灵魂上。
神,是规律。春秋-李耳《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云:“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神由道生,自然也体现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道先于神已经存在了,道之妙用即是神。神与道合,便灵验具现。理是规律之原,神道,乃神妙莫测的自然之理。所以神代表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我们的先哲又进一步将神升华到了哲学的层面。
神,是精神。战国·庄周《庄子·达生》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神,又是一种意念和意识。西汉·刘安等《淮南子·原道训》云:“耳目非去也,然而不能应者何也?神失其守也。”神被“元气”论者称为气。《论衡·论死》云:“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人乃气聚而生,气散而终,于是便以“神气”来概指人的精神。神与形相对而言,所以“神”又指人的精神。
神,是玄妙。西周·姬昌《易·说卦》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易·系辞上》云:“阴阳不测谓之神”。战国·孟轲《孟子·尽心下》云:“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淮南子·兵略》云:“知人所不知谓神。”道之为用,其妙不测,故谓之“神”。故神又指某些事物玄妙莫测的功能。中国文化的神是妙万物的,而西方的神则是造万物的。
神与书法审美
唐·虞世南《笔髓论》云:“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力求也。”書法家在创作中如果有不可触摸的、难以言状的、稍纵即逝的灵感的出现,才能有精品的呈现,这是书法艺术的妙道。李世民论书云:“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知,则字无态度也。”书法艺术的精髓在于神的灵光闪现。
书法之神采。又称“神韵”“气韵”“性情”等等,指在书法作品中彰显出来的作者的个性追求、风格韵味,亦即作者的精神世界。南齐·王僧虔《笔意赞>云:“书道之妙,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唐·张怀瓘《文字论》云:“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若精意玄鉴,则物无遗照,何有不通!”
从哲学上讲,神采是形而上的范畴,形质则是形而下的内容。形质的到位和完备,是神采的基础。没有精致的形质,神采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书法审美既要关注神采,也不可轻视形质。
书法之神妙。《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妙”字的左边在《说文解字》中是“玄”而非“女”。高妙、玄妙、妙不可言之妙,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审美体验。神采是书法美的标志,是上妙,是书法家个性美的张扬。
唐·张怀瓘《画断》云:“象人之美,张(僧繇)得其肉,陆(探微)得其骨,顾(恺之)得其神。神妙无方,以顾为最。”神由道生,道神合一。妙为天地之本始,妙亦是道所生,是对宇宙大道中的某一状态的描述。宋·姜夔《续书谱·情性》云:“艺之至,未尝不与精神通。”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欲造极处,使精神不可磨没。所谓神品,以吾神所著故也。”
书法作品具神气、显神采、得神妙,皆为魏晋玄学之神的审美要求。
书法之神韵。“神”是精神,“韵”即韵致。《周易·系辞上》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因此我们认为,在西周时代,人们研究宇宙万物就开始从“形而下”和“形而上”两个方面去探究。把事物分为具有形体之下的一类,谓之器;和超越形体之上的另一类,谓之道。从而达到对事物更深刻更全面的把握,并将“形而下”的器和“形而上”的道二者联系相融,以达到完美卓越的认识功效。
唐·孙过庭《书谱》云:“真以点划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划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这里的形质是器,是形而下的,性情是道,是形而上的。宋·苏轼《论书》云:“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可。”这是将书喻人,“神、气”指神韵,“骨、肉、血”指形质。 书法的“形质”,也就是其艺术的形式,包括点划、结字、章法和墨法等要素,是神韵的载体,是承载着神韵内容的艺术语言。“书法之神韵是书法家赋予书法作品的客体与主体的双重神韵的合一。也就是作品中全部的精神意味内涵。”(李德仁语)
书法之神韵是师法自然之道,是遵循宇宙本体之道。唐·陆羽《怀素别传》云:“素曰:‘吾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宋·文与可说:“见蛇斗而草书长。”可见书法神韵来自作者对自然的观察和领悟。清·刘熙载《艺概》云:“写字者,写志也。”书法神韵还表达作者的主观精神和感受。
观众欣赏这种承载了作者的主观精神和感受的书法作品时,从中感受到的这些精神意味、情感思绪,也就捕捉到了作品的神韵。张怀瓘对书法艺术中审美鉴赏提出了“神、妙、能”三品评书标准,将神品评为最高之品,这是首重神韵之故。
人们对于书法艺术作品的感知和鉴赏,有深浅高低之分。识见高者、深者多能感受到书法作品的精神气质,即神韵;识见低者、浅者多只感受书法作品的点划、结构和章法等形式。宋·欧阳修有诗云:“心意既得形骸忘。”元·吴镇引陈简斋诗云:“意足不求形色似,前身相马九方皋。”他们都强调了神韵的离境。
书法作品中的“神韵”是指作者对事物的领悟感受以及作者的精神风致在作品中的表现和流露。神韵可以说就是书法艺术作品的第一要素。没有神韵的书法作品,就没有艺术性。
书法之神悟。书法作品欲求神韵,必须神志专一,必须精深领悟。《庄子》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黄庭坚《论书》云:“惟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因此只有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情之所寄,心之所依,方能形质优、神韵佳。历代书法大家挥毫作书,凝神静虑、谦和温润、不激不厉,神韵璨然。学书不久、读书不多的轻狂之徒,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所作之书锋芒毕露、尖刻寒酸,神韵全无。姜夔《续书谱》说:“风神者,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陈亦禧说:“风神、妍润、枯劲、闲雅四者具而书道备。此于形质惰性之间,加以凛、温、鼓、和四字,须积数十年神悟而后得之。”
佛教“唯识”学说之“八识”的前六识为一个层次,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乃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生之识,也就是感官知觉和理性认识。“八识”中的第七识“末那识”和第八识“阿赖耶识”则是超越感官知觉和理性思维的另一思维认识层次,也就是非理性认识,属悟性层次。
书家思维欲达神悟,有两条途径相互作用:一条是书内功,一条是书外功。书外功无非是明理与养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践修养,心悟至道。正如宋·苏轼所云:“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云:“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而当观其举止、笑语、精神流露处。《庄子》所谓目击而道存者也。”这正是超越感官知觉而运用神悟的功夫。
高人治学,学一行治一事,而意在先求悟道,悟道深,境界高,由上而贯下,无论治何事业,无不倍见奇功。
“气”是什么?
每一个汉字,就是中华民族的一部文化史。刚一个“气”字就包含了丰富的内涵,这是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都无法比拟的。
“气”字,甲骨文作“三”,周初金文作“三”,盖以横画三行以表气之遍布于宇宙天地之间。
气,是云气。泛指自然界的一切气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氣,云气也。象形。”段玉裁注:“气本云气,引申为凡气之称。”即指一切气态物质。如《庄子·天运》云:“乘乎云气”。战国-列御寇《列子·天瑞》云:“虹蜕也,云雾也,风雨也,四时也,此积气之成乎天者也。”《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云:“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战国·吕不韦等《吕氏春秋·观表》云:“天为高矣,而日月星辰云气雨露未尝休也。”气,此谓自然界之云气也。
气,是元气。气被看成是最原始的极细微的物质之元。故这种气称作元气。《庄子·知北游》云:“人之生,元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战国·苟况《苟子-修身》中“治气养生”的“气”,也是指人的“元气”,是一种无形之气。
《吕氏春秋·尽数》云:“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唐·白届易《自叹》诗:“春来痰气动,老去嗽声深。”中医所谓吐纳、导引、气功、内丹功等,皆是具体的养气之术。
战国行气铭玉器,于1975年在长沙马王堆发掘藩王的墓葬时发现,距今二千五百多年,把它作为重要的陪葬品。此器共计四十五字,记述了“行气”的要领,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有关气功的最早记录,也是中国古代医学理论较早的文献记载。现藏天津市历史博物馆。
《行气铭》原拓片见《三代吉金文存》卷二十,全文为:“行气,深则蓄,蓄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退,退则天。天几舂在上;地几舂在下。顺则生;逆则死。”
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深呼吸,这也是气功的关键,主要方法就是腹式呼吸法。同时它也闪烁着中国传统道家哲学的光芒——持之以恒的练习下去,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气,是精神。气是构成天地万物乃至生命的极其精微的元素。作为人的特殊的物质——比构成形体的气要精致得多的精神,也是由气构成的。如春秋-管仲《管子·内业》云:“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精神既然也是一种气,于是又称精神为精气或神气。气是生命运动的表现,“气”来源于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清·唐志契《绘事微言》中云:“盖气者,有笔气、有墨气、有色气,而又有气势、有气度、有气机,此间即谓之韵,而生动处,则又非韵之可代矣。”《孟子·公孙丑上》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个体精神的外化即气质,集体精神凝聚为气势或气概。一个民族的共有精神,谓之民族精神,一个时代的共有精神谓之时代精神。春秋·孙武《孙子·军争》云:“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骨气、气节是也。南宋·文天祥《正气歌》正是讴歌了我们的民族气节。 气,是道。气是指形成宇宙万物的最根本物质,是物质本元。《论衡·自然》云:“天地合气,万物自生。”指主观精神。《孟子·公孙丑上》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中国哲学的要典、儒家的“群经之首”——《周易》,深刻阐述了天地万物之理,揭示了事物本体具有理性方面的规律和法则,同时也揭示了事物本体的物质元素和非理性方面的气。
道家释气,庄子日:“无听之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心而听之以气。”战国·鹖冠子《度万篇》云:“气由神生,道由神成。蜕气之谓虚,蜕虚之谓道。而神也者,有而非气也,无而非道也。非气而气以之生,非道而道以之成。”“故天地成于元气,万物乘于天地。”这里的元气是指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统一体。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气的冲和分为阴、阳二气。这体现了道家哲学的宇宙观。气与书法审美
书法之逸气。气多指作者的才能、气质及由此形成作品的风格等。南朝-刘勰《文心雕龙·风骨》云:“故其论孔融,则云‘体气高妙’;论徐斡(所作《照夜白图》藏于英国大都会博物馆),则云‘时有齐气’;论刘桢,则云‘有逸气’。”书法之气势,指气派与声势。《论衡-物势》云:“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
书法之气韵。是指书法的神气和韵味。即是气息的节奏和效率。多用于书画、文章。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云:“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气韵既是精神气质的表露,故书法必先解决书法家自身的精神气质。气质不是师长的讲授教导可以传授于学生的,何况气韵在书法作品中又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要素。
汉末以后,气开始引用到文艺领域的批评和研究方面。
唐·张怀瓘在《书议》中言:“夫草木各务生气,不自埋没,况禽兽乎?况人伦乎?猛兽鸷鸟,神采各异,书道法此。”黄庭坚《跋东坡书(远景楼赋)后》云:“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清人石涛云:“作书作画,无论老手后学,先以气胜。得之者,精神灿烂,出之纸上。”清代王澍《论书剩语》也云:“摄天地和日月之气,入指腕间,方能与造化相通,而尽万物之变态。”
书法之养气。中国书法艺术既是以道為最根本的实在,则中国书法的体系在本质上既有理性的一面,又有非理性的一面,是二者的合一。故要求书法家在理性学识与非理性的体验领悟方面达到高度的统一。气韵不凭借“学”,而事实上却可以“养”,故历来书法家讲“养气”,讲“修养”。元·陈绎曾说:“明窗净几,气自然清;山水仙隐,气自然肃;珍怪豪杰,气自然奇;佳丽园地,气自然丽;造化上古,气自然古;幽贞闲适,气自然淡。”
明人彭时《文章辨体序》云:“天地以精英之气赋予人,而人钟是气也,养之全,充之盛,至于彪炳闳肆而不可遏,往往因感而发,以宜造化之机,述人情物理之宜,达礼乐刑政之具,而文章兴焉。”
书法诸气,全得自于养。
“正书重一字一字完好,气隐于后;而草书却要彰显气,气趋笔而走伏险出奇,显示出动感的力量,是要让人阅读时明确感知的。”朱以撒如是说。
杨鲁安云:“声腔讲求四呼,齐开撮合是也;丹田提气,以气行腔,气在力中,以声传情,方能声声入耳,扣人心弦。书法恰与此同,所谓提按、使转、布置三要素,亦赖太极之功主宰,以气运之,翰逸神飞。”又云:“书法要用动中取静之气,气贯周身,达于腕、运于指,以气驾驭笔,笔下生花。”他认为书法之本在于气,气乃胸襟、度量、学养、识见与魄力的体现。他作书,注重用气,认为京剧声腔与书法行笔在技法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正书要具静气,行草书要有灵气。行有行气,墨有墨气。篆隶追古气,行楷求雅气。大字楷书求雄强之气势,小字行草求流动之气韵。行草求魏晋之气息,狂草求奔放之气象。
书法作品要彰显金石气、书卷气、山林气、蔬笋气、丈夫气、士气,拒绝朽木气、江湖气、匪气、妇气、兵气。
“理直则气壮,作书笔有力则气自沉雄。‘沉雄’两字极妙,但有力非火气之谓。夹杂火气则不能沉雄而为伧俗。”(白蕉《云间言艺录》)
书法不仅要修法,更需养气。养正气,涵养浩然正气;养大气,要胸怀自然、社会、民族之大气;养静气,静以修身、宁静而致远;养文气,多读书,读好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养定气,要淡定,使其自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敬静方能淡一。同时要除躁气,去浮躁之气;除俗气,远离低俗;除匠气,要有生气;除奴气,反对食古不化。
书法创作,明白了气,也就悟到了书法之道。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版。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
3.《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6月版。
4.崔尔平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2015年7月版。
5.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6.刘勰著:《文心雕龙》,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7.熊秉明著:《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版。
8.李德仁著:《道与书画》,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
10.范曾著:《大木葱茏》,东方出版社2013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