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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中,中国与GPA参加方的主要分歧在于对应适用《政府采购协议》的政府采购范围持不同的看法。国内政府采购理论界对于政府采购与公共采购是否有区别、公益性国有企业是否应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等问题也存在着广泛的争论。为此,有必要对我国政府采购范围界定的问题进行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