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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对政府债务的认识,政府债务的口径不仅包括政府直接借入的资金总额,还包括大量并不在预算中体现,政府具有间接偿付责任和道义上必须承担的偿付义务。一般而言,政府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直接债务和间接债务。
显性债务是指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或者义务显示政府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例如公债、外债以及政府承诺偿还的银行贷款。
隐性债务是指并没有特别明确地直接要求政府对债务负责的文件或者规定,但是政府本着对国家负责,道义上有不可推卸的偿付义务的债务。
我国政府债务形式非常多,直接的显性债务主要是中央财政作为借款人的内外债以及地方政府各种方式的债务。
中央政府债务
我国的国家债务首先是中央政府直接作为借款人所产生的债务,2010年这项债务余额为67548.11亿,其中,内债66987.97亿,外债560.14亿。
近五年债务增长迅速,2010年的中央债务余额是2005年的超过2倍。债务较快增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2007年中央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购买2000亿美元的外汇组建国家主权投资平台中投公司;另一个是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奉行的宽松的财政政策。2007年特别国债的发行使得中央财政的债务余额上升了48.7%。2008年相比2007年常规债务余额(抛去特别国债的发行)上升了45.7%。
省市县级债务
审计署于2011年3月至5月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地方政府对债务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涉及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42603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2420个公用事业单位、9038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共1873683笔债务。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始于70年代末。此后快速增长,年均增速在20%以上,其中1998年和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债务余额分别比上年增长48.20%和61.92%。2010年的债务余额受融资平台整顿影响,比上年仅增长18.86%,增速下降43.06个百分点。
乡村两级债务
对于乡村债务目前没有公开的准确的统计数据。我们的估计以2001年村级债务2796.9亿为起点,假设债务余额以名义GDP的速度增长,同审计署给出的省市县层次的债务增速相比,这一假设相对保守。则2010年村级债务水平略超过8400亿,假设乡镇一级也有相当的债务。这样乡村两级的债务将有1.68万亿,我们认为这一估计仍然相对保守。
经过了多年的对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的消化,第1轮认定的挂账基本已经被消化,但是第2轮和第3轮的财务挂账消化的比例很小。我们推算总的粮食企业的财务挂账目前仍有2000亿-3000亿左右的本金未消化。债务与农业发展银行债务有重合,大部分粮食企业债务农发行以政策性名义占用央行再贷款。
粮食企业历史遗留的财务挂账
经过了多年的对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的消化,第1轮认定的挂账基本已经被消化,但是第2轮和第3轮的财务挂账消化的比例很小。我们推算总的粮食企业的财务挂账目前仍有2000亿-3000亿左右的本金未消化。债务与农业发展银行债务有重合,大部分粮食企业债务农发行以政策性名义占用央行再贷款。
金融改革中遗留的债务
央行分两次为国有银行改革发放的再贷款达到12236亿元。根据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截止2010年底,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有1.13万亿。另有8110亿的债券,根据现有公开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于“东和中科LGD联合实验室2009年度学术研讨会”,2009年10月25日),债券余额还有7100亿。这样,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预计2010年底有1.8万亿的未偿还债务。
另外还有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处置高风险券商等留下来的历史债务。经粗略估算,国家的综合债务在2010年底约29.6万亿,占GDP73.9%。■
显性债务是指有明确的法律文件或者义务显示政府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例如公债、外债以及政府承诺偿还的银行贷款。
隐性债务是指并没有特别明确地直接要求政府对债务负责的文件或者规定,但是政府本着对国家负责,道义上有不可推卸的偿付义务的债务。
我国政府债务形式非常多,直接的显性债务主要是中央财政作为借款人的内外债以及地方政府各种方式的债务。
中央政府债务
我国的国家债务首先是中央政府直接作为借款人所产生的债务,2010年这项债务余额为67548.11亿,其中,内债66987.97亿,外债560.14亿。
近五年债务增长迅速,2010年的中央债务余额是2005年的超过2倍。债务较快增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2007年中央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购买2000亿美元的外汇组建国家主权投资平台中投公司;另一个是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奉行的宽松的财政政策。2007年特别国债的发行使得中央财政的债务余额上升了48.7%。2008年相比2007年常规债务余额(抛去特别国债的发行)上升了45.7%。
省市县级债务
审计署于2011年3月至5月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地方政府对债务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涉及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42603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2420个公用事业单位、9038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共1873683笔债务。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始于70年代末。此后快速增长,年均增速在20%以上,其中1998年和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债务余额分别比上年增长48.20%和61.92%。2010年的债务余额受融资平台整顿影响,比上年仅增长18.86%,增速下降43.06个百分点。
乡村两级债务
对于乡村债务目前没有公开的准确的统计数据。我们的估计以2001年村级债务2796.9亿为起点,假设债务余额以名义GDP的速度增长,同审计署给出的省市县层次的债务增速相比,这一假设相对保守。则2010年村级债务水平略超过8400亿,假设乡镇一级也有相当的债务。这样乡村两级的债务将有1.68万亿,我们认为这一估计仍然相对保守。
经过了多年的对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的消化,第1轮认定的挂账基本已经被消化,但是第2轮和第3轮的财务挂账消化的比例很小。我们推算总的粮食企业的财务挂账目前仍有2000亿-3000亿左右的本金未消化。债务与农业发展银行债务有重合,大部分粮食企业债务农发行以政策性名义占用央行再贷款。
粮食企业历史遗留的财务挂账
经过了多年的对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的消化,第1轮认定的挂账基本已经被消化,但是第2轮和第3轮的财务挂账消化的比例很小。我们推算总的粮食企业的财务挂账目前仍有2000亿-3000亿左右的本金未消化。债务与农业发展银行债务有重合,大部分粮食企业债务农发行以政策性名义占用央行再贷款。
金融改革中遗留的债务
央行分两次为国有银行改革发放的再贷款达到12236亿元。根据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截止2010年底,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有1.13万亿。另有8110亿的债券,根据现有公开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于“东和中科LGD联合实验室2009年度学术研讨会”,2009年10月25日),债券余额还有7100亿。这样,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预计2010年底有1.8万亿的未偿还债务。
另外还有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处置高风险券商等留下来的历史债务。经粗略估算,国家的综合债务在2010年底约29.6万亿,占GDP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