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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要给孩子减负”“孩子就应该从小严格训练”等声音不断见诸媒体,透过这些声音可以发现,“减负”正在遭受“合法性危机”。这种危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减负”可能陷入越减负担越重的恶性循环。
为什么会出现合法性危机?这要从“减负”的改革逻辑谈起。“减负”的主要对象是在校学生,所以人的发展逻辑与教育发展规律必然成为“减负”工作的逻辑,此外又与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相互作用,与国家、学校、家长、学生、培训机构等多方关联,因此在“减负”推进中出现了多重逻辑。在多重逻辑并举的情况下,如果主逻辑没有引领舆论,而将改革阵地交由辅助逻辑主导的话,就会恶化改革环境,并引发合法性危机。
要想破解合法性危机,“减负”工作必须坚持主导逻辑,需要逐步构建起改革推进的合法性逻辑。但审视合法性逻辑时,我们发现“减的到底是什么?为何必须减负?”等重要问题因缺乏深入而客观的分析而依然模棱两可,而这种模棱两可又给了家长、教师等无限遐想,并进而引发许多与“减负”初衷相背离的观点。
所以,破解危机需要厘清根本性问题。“减负”减的到底是什么?“减负”不是单纯的数学加减法,其本身具有教育、心理、文化三重含义。从教育意义上讲,“减负”不是单纯的在校学习量的减少,不是学生学习需求的遏制,更不是学校推卸教育责任,将学生的学习需求转移到校外辅导班。“减负”减的是对学生发展而言过重的课业负担,减的是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减的是枯燥乏味反复训练,减的是过量的作业负担、频繁的考试负担;从心理意义上讲,减的是因超纲学习和超前抢跑而给学生带来的愈来愈重的心理负担,因竞争带给教师、家长的恐慌情绪和焦虑心理;从文化意义上讲,减的是功利性意图对教育环境的压制,减的是竞争意识对教育氛围的戕害,减的是毕其功于一役思维在基础教育领域的蔓延。
为何必须推进“减负”?笔者认为,还有两个关键动因,这两个动因与“减负”工作的一明一暗两条主线密切关联。
明线呈现在“减负”的整体制度安排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布局中,是在国家宏观框架下,学校教育一种应对发展的“制度變迁”,是学校教育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即“减负”的主逻辑,进行的边际调整,比如通过“减负”纠正和扭转被片面的应试教育束缚的教育目的等。这种边际调整既是根据国家要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学校教育对新时期教育形象的重新塑造,也是学校教育通过国家政策对偏离教育和人的发展规律行为的纠偏。
暗线则呈现在对人的完整性的关注上,人的完整发展需要宽松的时空、丰富的资源和个性化支持,而“减负”恰恰是为了还给孩子全面发展的空间。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所树之人要想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首先必须是一个完整发展的人,对于孩子而言,完整发展是其个性、群性和类性的共同发展。所以“减负”的价值在于从人的整体发展谈起,减的是片面发展、过分功利化发展的负担,回归整体发展之路,实现孩子自然、精神和文化的协同发展,成为大写的人。
此外,要确立“减负”推进的合法性逻辑,还需要深刻认识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优质作为教育的第一选择,农村家长努力将孩子送到城镇学校,城镇家长则想着将孩子送进城市学校,城市家长则期望孩子进入更大城市更好学校学习,这种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动态叠加与升级化需求,层层传导,如果不加引导则可能会成为压倒“减负”的最后一根稻草。
只有确立了“减负”推进的合法性逻辑,方可破解“减负”面临的合法性危机。为此,必须在保证“减负”政策合理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众对“减负”的认可与信心,同时要将“减负”在校内外协同落地,将教育灌输的环境转变为孩子完整发展的空间,将书本知识的单向输入转变为孩子知、行、意的协同,将毕其功于一役的节点思维转向对终身学习的关注。唯有此,方可还教育一片净土,还孩子一个真正需要的发展空间。
为什么会出现合法性危机?这要从“减负”的改革逻辑谈起。“减负”的主要对象是在校学生,所以人的发展逻辑与教育发展规律必然成为“减负”工作的逻辑,此外又与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相互作用,与国家、学校、家长、学生、培训机构等多方关联,因此在“减负”推进中出现了多重逻辑。在多重逻辑并举的情况下,如果主逻辑没有引领舆论,而将改革阵地交由辅助逻辑主导的话,就会恶化改革环境,并引发合法性危机。
要想破解合法性危机,“减负”工作必须坚持主导逻辑,需要逐步构建起改革推进的合法性逻辑。但审视合法性逻辑时,我们发现“减的到底是什么?为何必须减负?”等重要问题因缺乏深入而客观的分析而依然模棱两可,而这种模棱两可又给了家长、教师等无限遐想,并进而引发许多与“减负”初衷相背离的观点。
所以,破解危机需要厘清根本性问题。“减负”减的到底是什么?“减负”不是单纯的数学加减法,其本身具有教育、心理、文化三重含义。从教育意义上讲,“减负”不是单纯的在校学习量的减少,不是学生学习需求的遏制,更不是学校推卸教育责任,将学生的学习需求转移到校外辅导班。“减负”减的是对学生发展而言过重的课业负担,减的是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减的是枯燥乏味反复训练,减的是过量的作业负担、频繁的考试负担;从心理意义上讲,减的是因超纲学习和超前抢跑而给学生带来的愈来愈重的心理负担,因竞争带给教师、家长的恐慌情绪和焦虑心理;从文化意义上讲,减的是功利性意图对教育环境的压制,减的是竞争意识对教育氛围的戕害,减的是毕其功于一役思维在基础教育领域的蔓延。
为何必须推进“减负”?笔者认为,还有两个关键动因,这两个动因与“减负”工作的一明一暗两条主线密切关联。
明线呈现在“减负”的整体制度安排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布局中,是在国家宏观框架下,学校教育一种应对发展的“制度變迁”,是学校教育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即“减负”的主逻辑,进行的边际调整,比如通过“减负”纠正和扭转被片面的应试教育束缚的教育目的等。这种边际调整既是根据国家要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学校教育对新时期教育形象的重新塑造,也是学校教育通过国家政策对偏离教育和人的发展规律行为的纠偏。
暗线则呈现在对人的完整性的关注上,人的完整发展需要宽松的时空、丰富的资源和个性化支持,而“减负”恰恰是为了还给孩子全面发展的空间。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所树之人要想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首先必须是一个完整发展的人,对于孩子而言,完整发展是其个性、群性和类性的共同发展。所以“减负”的价值在于从人的整体发展谈起,减的是片面发展、过分功利化发展的负担,回归整体发展之路,实现孩子自然、精神和文化的协同发展,成为大写的人。
此外,要确立“减负”推进的合法性逻辑,还需要深刻认识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优质作为教育的第一选择,农村家长努力将孩子送到城镇学校,城镇家长则想着将孩子送进城市学校,城市家长则期望孩子进入更大城市更好学校学习,这种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动态叠加与升级化需求,层层传导,如果不加引导则可能会成为压倒“减负”的最后一根稻草。
只有确立了“减负”推进的合法性逻辑,方可破解“减负”面临的合法性危机。为此,必须在保证“减负”政策合理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众对“减负”的认可与信心,同时要将“减负”在校内外协同落地,将教育灌输的环境转变为孩子完整发展的空间,将书本知识的单向输入转变为孩子知、行、意的协同,将毕其功于一役的节点思维转向对终身学习的关注。唯有此,方可还教育一片净土,还孩子一个真正需要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