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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托尼·莫里森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作家。小说《宠儿》被公认为是莫里森的代表作,小说出版后得到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撰文来评论这部作品。本文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从语言的隐喻性、叙事模糊性,以及非洲文化和《圣经》文化的结合三个方面来管窥这部作品,以期更好地挖掘这部经典之作的艺术特色。
关键词:艺术特色 隐喻 模糊叙事 非洲文化 《圣经》文化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是非洲裔美国女作家,也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作家。自1970年发表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以来,托尼·莫里森共创作了九部长篇小说,其中第五部小说《宠儿》可以说是她的巅峰之作。小说《宠儿》1987年出版后一周即列入《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三名,并获得美国全国图书评论奖提名,出版的第二年就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1993年,莫里森凭借她构思独特的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托尼·莫里森之所以能得到世界文坛的公认和青睐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的作品常以女性的视角关注美国黑人女性的命运,进而转向关注美国黑人民族的种族命运。莫里森以其锐利的笔触言说了美国黑人受奴役的历史,并以超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在历史上被压抑的种族在她的作品中发出来了自己的声音。
《宠儿》被公认为是托尼·莫里森的代表作,而这部小说的灵感则来源于莫里森在兰登书屋编辑《黑色之书》的时候看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黑色之书》是收集三百年来美国黑人为争取种族平等而进行斗争的大型史料总集。在编辑过程中,莫里森为一个宁可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意孩子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的黑人女奴所感动,于是,她围绕这一情节创作了小说《宠儿》,并且把黑奴弑子这一事件作为小说的中心事件。在小说《宠儿》中,莫里森以独特的创作手法刻画了一个叫塞丝的黑人女奴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面临即将追踪而至的奴隶主,为了不使儿女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此后,塞丝女儿的阴魂不散,以肉体还身成少女的身份向塞丝讨要失去的母爱。该小说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撰文来评论这部作品。有的学者甚至评论说,不读《宠儿》就无法理解美国文学。《宠儿》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震撼力和感染力,不仅是因为作者“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写活了”,还因为作者在小说中用虚幻与现实、怪诞与诡异相结合的艺术手法,再现了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境遇,使小说《宠儿》无论在思想内容方面还是艺术手法上都进入到黑人小说的一个新的高度。
一 语言的隐喻性
莫里森很重视小说的语言。在小说《宠儿》的创作中,她运用了大量的隐喻语言来表现奴隶制对美国黑人的身心摧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隐喻就是与小说同名的主人公宠儿。在小说中,莫里森赋予了宠儿多重身份,读者既可以把宠儿理解成死于奴隶制下“六千万,甚至更多”的黑人奴隶冤魂,还可以解读成塞丝杀死女儿的还身:对于宠儿是塞丝杀死的女儿肉体还身的身份是大家普遍认可和接受的。总之,宠儿身上折射的是历史,她既可以隐喻黑人奴隶个体的历史,还可以隐喻黑人奴隶的集体历史。此外,小说中关于场景的描写更是别具特色。莫里森运用了大量的隐喻语言描述了“甜蜜之家”——奴隶主种植庄园的场景。《宠儿》中大部分的故事情节都是在“甜蜜之家”发生的。托尼·莫里森赋予了奴隶主种植庄园一个具有讽刺性的名字,它表面看起来很甜蜜,而且作者对它的描写也像天堂一样美丽:
“‘甜蜜之家’里漂亮的树比周围任何农庄都要多。黑奴们最喜欢在那棵叫做‘兄弟’的树下吃饭休息。‘兄弟’便是《圣经》里‘智慧之树’的象征——它古老、宽阔,时刻在召唤。”
最初,奴隶主种植庄园的管理制度相对仁慈:塞丝可以自由选择丈夫,一个叫黑尔的奴隶可以用五年周末不休息的时间换回母亲永久的自由。而当原来的庄园主加纳先生去世以后,代替管理奴隶主种植庄园的“学校老师”对待黑奴们则非常粗暴:黑奴们被当做动物一样对待,他们被毒打、卖掉,甚至被当做繁殖工具。正如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个叫保罗·D的黑奴曾带着铁嚼子劳动,甚至羡慕一只公鸡所拥有的自由。奴隶主把黑人当做“物”来加以观察、测量,并像记录动物属性一样做记录。黑人奴隶在这里只是被当做奴隶主不同于一般家畜的“动物”,当做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虽然托尼·莫里森给了奴隶主庄园一个甜蜜的名字,然而黑人奴隶在这里却像动物一样被对待。作家用这种优美的场景描写和奴隶们所受的悲惨遭遇形成鲜明的对比,字里行间折射出了奴隶制的欺骗和邪恶。由此读者也可以看出,莫里森在小说中是用隐喻的语言再现美国黑人受奴役的历史。
二 叙事模糊性
托尼·莫里森是语言大师,她在小说的文本叙事当中鼓励读者参与小说的创作,给读者留有很大的思考空间。在《宠儿》中,就存在很多叙事的模糊性,需要读者进行思考,意味深长。首先,读者通读整部小说很难从文本中得到清晰的单一主题。小说主要以塞丝杀死的二岁的女儿这个事件为主线,继而展开叙述了塞丝在奴隶主庄园的生活和现在已经有了自由之身的生活,但塞丝仍然无法从自己过去的杀婴事件解脱出来。《宠儿》的主题可以是对美国现代社会中仍旧存在的种族歧视的抨击,还可以是对美国历史上存在的奴隶制的抨击,既可以是在以白人为主流下文化美国黑人意识的觉醒,也可以是在奴隶制下黑人母亲扭曲畸变的母爱。总之,《宠儿》主题的多重性使得小说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此外,莫里森对小说开端和结尾的处理更具有模糊性,使得整部作品情节离奇,没有清晰的情节安排。小说中对宠儿的第一次出现是这样描写的:
“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上了岸就立即靠着一棵桑树坐下来……她浑身精湿,呼吸急促,一直在同自己发沉的眼皮较量。白天的清风吹干她的衣裙,晚风又把她的衣裙吹皱。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她再一次筋疲力尽,就近坐下——坐在离124号的台阶不远的一个树桩上。” 保罗·D和塞丝以及丹芙从狂欢节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的小鬼无影踪了,只看见一条黑裙子和下边两只鞋带散开的鞋。“你叫什么名字?保罗·D问。‘宠儿’她答道。”由此读者可以推断出,现在这个叫做宠儿的女孩就是塞丝家那个小鬼的还身。可是这个鬼魂是如何还身成一个少女,如何找到塞丝所居住的蓝石路124号,作者并没有详细说明。此外,作者对于结尾的处理更是具有模糊性。在社区人们的帮助下,宠儿被驱逐出去,可是这个鬼魂少女到底去了哪里?读者并不是很确定,作者给了读者很大的现象空间去猜测宠儿的归属。正如小说中描述的那样:“保罗·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也许是’,她说,‘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再等一个时机’”。人们对宠儿的消失和未来的归属有很多猜测。在结尾处,塞丝的情人保罗·D在经历深思熟虑之后又回到塞丝身边,保罗·D回来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出于对塞丝的同情,还是对塞丝的爱?最后和塞丝的结果是怎样的呢?所有的这些谜团,作者并没有做明确说明。读者只有通过自己的想象去填补这些空白。作者的这些模糊手法的处理,引发了读者对奴隶制的思考和黑人未来的关注。
三 非洲文化和《圣经》文化的结合
通读完整部小说文本,读者就会发现小说具有双重文化特点。其实小说中出现的双重文化特点也并非偶然,这和作者莫里森双重的文化身份有关。首先,莫里森1931年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一个非洲文化氛围浓厚的黑人家庭当中,祖父母都擅长讲非洲民间鬼怪故事传说,父母都具有很深厚的非洲文化知识,这些为莫里森日后对非洲文化的理解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另外,莫里森接受过正统的西方教育,熟稔西方的文学与哲学经典以及《圣经》。《圣经》作为西方的经典读物无疑也会对莫里森的创作产生影响。实际上,就是因为莫里森是一位既有非洲文化传统知识底蕴,又有深厚欧美文学文化功底的双重身份的作家,所以在《宠儿》中才出现了文化双声性特色。首先,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宠儿就体现了浓厚的非洲传统文化。《宠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塞丝二岁时被杀死的女儿宠儿还身的故事。在非洲传统文化中,人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会回到活着的亲人身边。虽然表面上看来,读者会把宠儿解读成是塞丝还阳的女儿,但实际上,宠儿承载的却是黑人民族被劫掠在美洲卖身为奴的黑人种族的集体记忆,是死于奴隶贸易的那些黑奴冤魂的象征。由此读者可以看出,莫里森运用独特的艺术手法让宠儿起死回生来再现那段屈辱的奴隶制历史。此外,读者也很容易发现小说的《圣经》痕迹。塞丝从叫“甜蜜之家”的奴隶主种植庄园逃出来,被冠以“学校老师”称呼的奴隶主带着他的侄子和捕奴者、法官寻踪而至。这个情节可以对应《圣经·新约》的《启示录》中的描述。在《启示录》中,四个骑马人——饥馑、瘟疫、战争和死亡——揭开了人类走向死亡的序幕。《宠儿》中这四个人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塞丝一家的命运。在他们没有到来之前,塞丝和孩子以及获得自由之身的婆婆贝比·萨格斯正享受自由生活,可是仅仅享受了28天的自由生活,就彻底被打破了。在面临再次被捕为奴时,塞丝不愿意孩子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出于“浓浓的”爱,塞丝杀死了女儿。从此,塞丝就生活在往事的阴影当中,整天被宠儿的冤魂折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这四个人的到来,使得书中主人公塞丝的命运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莫里森在根植于自己的本土文化基础之上,巧借了《圣经》中的故事原型和情节原型,不仅赋予了小说新意,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还丰富了小说的历史内涵,更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四 结语
《宠儿》是莫里森的第五部小说,也是莫里森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代表作。《宠儿》看似内容简单,实际上却承载着整个黑人民族的集体记忆。莫里森像其他黑人作家一样,运用自己深厚的文学功底,使用隐喻的语言再现了美国黑人现实的另外一面。宠儿代表了蓄奴制那挥之不去的阴影,那段无法摆脱的恐怖过去又起死回生来纠缠现在,《宠儿》不是一个继续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它让一个失语的民族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整部小说语言独特,作者穿梭在历史与现实、想象与真实之间,使整部作品的故事与情节、内容与主题巧妙地融入一体,使读者读完整部作品不禁要赞叹莫里森高超的语言艺术。因此,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予莫里森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指出,托尼·莫里森是第一流的文学艺术家,她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她以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充满诗意特征的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托尼·莫里森与美国二十世纪黑人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托尼·莫里森,潘岳、雷格译:《宠儿》,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版。
[3] 毛信德:《美国黑人的文学巨星——托尼·莫里森小说创作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 王玉括:《莫里森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5] 曾梅:《托尼·莫里森作品的文化定位》,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6] 王景芳:《宠儿的多重身份和象征意义》,《电影文学》,2010年第24期。
[7] 金美兰、莫红利:《〈宠儿〉的圣经原型解读》,《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年第9期。
[8] 胡笑瑛:《托尼·莫里森〈宠儿〉中人名和地名的象征意蕴》,《宁夏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作者简介:牛海花,女,1979—,齐齐哈尔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齐齐哈尔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
关键词:艺术特色 隐喻 模糊叙事 非洲文化 《圣经》文化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是非洲裔美国女作家,也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美国女作家。自1970年发表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以来,托尼·莫里森共创作了九部长篇小说,其中第五部小说《宠儿》可以说是她的巅峰之作。小说《宠儿》1987年出版后一周即列入《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三名,并获得美国全国图书评论奖提名,出版的第二年就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1993年,莫里森凭借她构思独特的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托尼·莫里森之所以能得到世界文坛的公认和青睐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的作品常以女性的视角关注美国黑人女性的命运,进而转向关注美国黑人民族的种族命运。莫里森以其锐利的笔触言说了美国黑人受奴役的历史,并以超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在历史上被压抑的种族在她的作品中发出来了自己的声音。
《宠儿》被公认为是托尼·莫里森的代表作,而这部小说的灵感则来源于莫里森在兰登书屋编辑《黑色之书》的时候看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黑色之书》是收集三百年来美国黑人为争取种族平等而进行斗争的大型史料总集。在编辑过程中,莫里森为一个宁可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意孩子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的黑人女奴所感动,于是,她围绕这一情节创作了小说《宠儿》,并且把黑奴弑子这一事件作为小说的中心事件。在小说《宠儿》中,莫里森以独特的创作手法刻画了一个叫塞丝的黑人女奴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面临即将追踪而至的奴隶主,为了不使儿女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此后,塞丝女儿的阴魂不散,以肉体还身成少女的身份向塞丝讨要失去的母爱。该小说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撰文来评论这部作品。有的学者甚至评论说,不读《宠儿》就无法理解美国文学。《宠儿》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震撼力和感染力,不仅是因为作者“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写活了”,还因为作者在小说中用虚幻与现实、怪诞与诡异相结合的艺术手法,再现了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境遇,使小说《宠儿》无论在思想内容方面还是艺术手法上都进入到黑人小说的一个新的高度。
一 语言的隐喻性
莫里森很重视小说的语言。在小说《宠儿》的创作中,她运用了大量的隐喻语言来表现奴隶制对美国黑人的身心摧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隐喻就是与小说同名的主人公宠儿。在小说中,莫里森赋予了宠儿多重身份,读者既可以把宠儿理解成死于奴隶制下“六千万,甚至更多”的黑人奴隶冤魂,还可以解读成塞丝杀死女儿的还身:对于宠儿是塞丝杀死的女儿肉体还身的身份是大家普遍认可和接受的。总之,宠儿身上折射的是历史,她既可以隐喻黑人奴隶个体的历史,还可以隐喻黑人奴隶的集体历史。此外,小说中关于场景的描写更是别具特色。莫里森运用了大量的隐喻语言描述了“甜蜜之家”——奴隶主种植庄园的场景。《宠儿》中大部分的故事情节都是在“甜蜜之家”发生的。托尼·莫里森赋予了奴隶主种植庄园一个具有讽刺性的名字,它表面看起来很甜蜜,而且作者对它的描写也像天堂一样美丽:
“‘甜蜜之家’里漂亮的树比周围任何农庄都要多。黑奴们最喜欢在那棵叫做‘兄弟’的树下吃饭休息。‘兄弟’便是《圣经》里‘智慧之树’的象征——它古老、宽阔,时刻在召唤。”
最初,奴隶主种植庄园的管理制度相对仁慈:塞丝可以自由选择丈夫,一个叫黑尔的奴隶可以用五年周末不休息的时间换回母亲永久的自由。而当原来的庄园主加纳先生去世以后,代替管理奴隶主种植庄园的“学校老师”对待黑奴们则非常粗暴:黑奴们被当做动物一样对待,他们被毒打、卖掉,甚至被当做繁殖工具。正如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个叫保罗·D的黑奴曾带着铁嚼子劳动,甚至羡慕一只公鸡所拥有的自由。奴隶主把黑人当做“物”来加以观察、测量,并像记录动物属性一样做记录。黑人奴隶在这里只是被当做奴隶主不同于一般家畜的“动物”,当做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虽然托尼·莫里森给了奴隶主庄园一个甜蜜的名字,然而黑人奴隶在这里却像动物一样被对待。作家用这种优美的场景描写和奴隶们所受的悲惨遭遇形成鲜明的对比,字里行间折射出了奴隶制的欺骗和邪恶。由此读者也可以看出,莫里森在小说中是用隐喻的语言再现美国黑人受奴役的历史。
二 叙事模糊性
托尼·莫里森是语言大师,她在小说的文本叙事当中鼓励读者参与小说的创作,给读者留有很大的思考空间。在《宠儿》中,就存在很多叙事的模糊性,需要读者进行思考,意味深长。首先,读者通读整部小说很难从文本中得到清晰的单一主题。小说主要以塞丝杀死的二岁的女儿这个事件为主线,继而展开叙述了塞丝在奴隶主庄园的生活和现在已经有了自由之身的生活,但塞丝仍然无法从自己过去的杀婴事件解脱出来。《宠儿》的主题可以是对美国现代社会中仍旧存在的种族歧视的抨击,还可以是对美国历史上存在的奴隶制的抨击,既可以是在以白人为主流下文化美国黑人意识的觉醒,也可以是在奴隶制下黑人母亲扭曲畸变的母爱。总之,《宠儿》主题的多重性使得小说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此外,莫里森对小说开端和结尾的处理更具有模糊性,使得整部作品情节离奇,没有清晰的情节安排。小说中对宠儿的第一次出现是这样描写的:
“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她好不容易才够到干燥的溪岸,上了岸就立即靠着一棵桑树坐下来……她浑身精湿,呼吸急促,一直在同自己发沉的眼皮较量。白天的清风吹干她的衣裙,晚风又把她的衣裙吹皱。没有人看见她出现,也没有人碰巧从这里经过……第二天,她花了整整一个上午从地上爬起来,穿过树林,经过一座高大的黄杨木神殿进入田野,向石板色房子的宅院走来。她再一次筋疲力尽,就近坐下——坐在离124号的台阶不远的一个树桩上。” 保罗·D和塞丝以及丹芙从狂欢节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的小鬼无影踪了,只看见一条黑裙子和下边两只鞋带散开的鞋。“你叫什么名字?保罗·D问。‘宠儿’她答道。”由此读者可以推断出,现在这个叫做宠儿的女孩就是塞丝家那个小鬼的还身。可是这个鬼魂是如何还身成一个少女,如何找到塞丝所居住的蓝石路124号,作者并没有详细说明。此外,作者对于结尾的处理更是具有模糊性。在社区人们的帮助下,宠儿被驱逐出去,可是这个鬼魂少女到底去了哪里?读者并不是很确定,作者给了读者很大的现象空间去猜测宠儿的归属。正如小说中描述的那样:“保罗·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也许是’,她说,‘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再等一个时机’”。人们对宠儿的消失和未来的归属有很多猜测。在结尾处,塞丝的情人保罗·D在经历深思熟虑之后又回到塞丝身边,保罗·D回来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出于对塞丝的同情,还是对塞丝的爱?最后和塞丝的结果是怎样的呢?所有的这些谜团,作者并没有做明确说明。读者只有通过自己的想象去填补这些空白。作者的这些模糊手法的处理,引发了读者对奴隶制的思考和黑人未来的关注。
三 非洲文化和《圣经》文化的结合
通读完整部小说文本,读者就会发现小说具有双重文化特点。其实小说中出现的双重文化特点也并非偶然,这和作者莫里森双重的文化身份有关。首先,莫里森1931年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一个非洲文化氛围浓厚的黑人家庭当中,祖父母都擅长讲非洲民间鬼怪故事传说,父母都具有很深厚的非洲文化知识,这些为莫里森日后对非洲文化的理解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另外,莫里森接受过正统的西方教育,熟稔西方的文学与哲学经典以及《圣经》。《圣经》作为西方的经典读物无疑也会对莫里森的创作产生影响。实际上,就是因为莫里森是一位既有非洲文化传统知识底蕴,又有深厚欧美文学文化功底的双重身份的作家,所以在《宠儿》中才出现了文化双声性特色。首先,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宠儿就体现了浓厚的非洲传统文化。《宠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塞丝二岁时被杀死的女儿宠儿还身的故事。在非洲传统文化中,人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会回到活着的亲人身边。虽然表面上看来,读者会把宠儿解读成是塞丝还阳的女儿,但实际上,宠儿承载的却是黑人民族被劫掠在美洲卖身为奴的黑人种族的集体记忆,是死于奴隶贸易的那些黑奴冤魂的象征。由此读者可以看出,莫里森运用独特的艺术手法让宠儿起死回生来再现那段屈辱的奴隶制历史。此外,读者也很容易发现小说的《圣经》痕迹。塞丝从叫“甜蜜之家”的奴隶主种植庄园逃出来,被冠以“学校老师”称呼的奴隶主带着他的侄子和捕奴者、法官寻踪而至。这个情节可以对应《圣经·新约》的《启示录》中的描述。在《启示录》中,四个骑马人——饥馑、瘟疫、战争和死亡——揭开了人类走向死亡的序幕。《宠儿》中这四个人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塞丝一家的命运。在他们没有到来之前,塞丝和孩子以及获得自由之身的婆婆贝比·萨格斯正享受自由生活,可是仅仅享受了28天的自由生活,就彻底被打破了。在面临再次被捕为奴时,塞丝不愿意孩子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出于“浓浓的”爱,塞丝杀死了女儿。从此,塞丝就生活在往事的阴影当中,整天被宠儿的冤魂折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这四个人的到来,使得书中主人公塞丝的命运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莫里森在根植于自己的本土文化基础之上,巧借了《圣经》中的故事原型和情节原型,不仅赋予了小说新意,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还丰富了小说的历史内涵,更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四 结语
《宠儿》是莫里森的第五部小说,也是莫里森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代表作。《宠儿》看似内容简单,实际上却承载着整个黑人民族的集体记忆。莫里森像其他黑人作家一样,运用自己深厚的文学功底,使用隐喻的语言再现了美国黑人现实的另外一面。宠儿代表了蓄奴制那挥之不去的阴影,那段无法摆脱的恐怖过去又起死回生来纠缠现在,《宠儿》不是一个继续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它让一个失语的民族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整部小说语言独特,作者穿梭在历史与现实、想象与真实之间,使整部作品的故事与情节、内容与主题巧妙地融入一体,使读者读完整部作品不禁要赞叹莫里森高超的语言艺术。因此,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予莫里森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辞指出,托尼·莫里森是第一流的文学艺术家,她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她以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充满诗意特征的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托尼·莫里森与美国二十世纪黑人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托尼·莫里森,潘岳、雷格译:《宠儿》,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版。
[3] 毛信德:《美国黑人的文学巨星——托尼·莫里森小说创作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 王玉括:《莫里森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5] 曾梅:《托尼·莫里森作品的文化定位》,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6] 王景芳:《宠儿的多重身份和象征意义》,《电影文学》,2010年第24期。
[7] 金美兰、莫红利:《〈宠儿〉的圣经原型解读》,《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年第9期。
[8] 胡笑瑛:《托尼·莫里森〈宠儿〉中人名和地名的象征意蕴》,《宁夏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作者简介:牛海花,女,1979—,齐齐哈尔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齐齐哈尔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