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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87岁的王家福老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获颁改革先锋奖章,获评“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获悉这一消息,我十分欣喜。这是党和国家对一位心系人民、追梦法治、勠力推动理论创新的学者的无上尊崇和极高荣誉。
十余年来,我与王老师从不识到相识、相知,虽未能荣列老师门下,却获益良多。时常想起他以深厚之家国情怀,心系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推动中国法学繁荣与法治进步,学问事业福泽后学,令我辈高山仰止。
山水迢迢,心系国家和人民
我在西南政法大学念本科时,初习法律不久,读到《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一书,主编就是王家福,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老師的名字。
后来得知王老师曾两度到中南海为中央政治局领导讲法制课,特别是1996年的依法治国讲座,直接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和载入宪法,心中十分崇敬。当时的我绝没有想到,自己后来竟有机会与王老师见面,并近距离协助他工作。
从北京大学博士毕业后,我进入社科院法学所工作。在一次研讨会茶歇时,我看到一群人簇拥着一位老人在讨论,走近后才知道这就是法学大家王家福。只见他个头不高却气宇轩昂,宽容谦和又望之凛然。在平静地听完论述者意见后,他条分缕析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平和的叙述中浸润着法理。在回答听者问题时,他简明扼要,令听者或点头或沉思。
那时他已卸任行政职务,但兼任的学术职务不少,考虑到他已七十高龄,法学所就派我当其助手。刚接到这个任务时,我有些诚惶诚恐,毕竟要如此近距离地和大师级学术前辈打交道——想干好又怕干不好。记得第一次单独见面,王老师只是简单问了问我是哪里人、在哪儿上的学,得知我在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都学习过,他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说:“我们还是校友!”一句简单的暖心话,瞬间让我放松不少。这样几次接触下来,我就再无紧张之感了。
我的工作是协助王老师整理学术资料、进行学术交流、誊录文稿。熟悉之后,去王老师家的次数也多了,每次和他谈人谈事,也说自己的困惑。王老师不健谈,但总是微笑地看着我,关键时候点拨一句、叮嘱一声,师母则慈祥和蔼、嘘寒问暖,待我如同家人一般。
法治理论之深奥,人权法治事业之艰难,参与者和实践者深知个中滋味。但听王老师讲法治,并无艰深之感。“民法典应写入知识产权以加强对创新的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等论述,都以通俗易懂的话语阐述深奥的法理;“物权法是以人为本的法,没有财产、没有物权,谈何尊严、谈何体面、谈何幸福?”看似家常话,却透露出老师作为法学家超凡的智慧和担当。
这份智慧与担当在王老师年轻时就已深深埋下种子,同他深厚的家国情怀密不可分。
1931年,王老师出生于四川南充一个偏僻、美丽的小乡村,家境并不富裕。新中国成立前,他在重庆求学,正值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亲眼目睹了日军飞机对重庆的狂轰滥炸,目睹了3000多人死于轰炸的惨案,亲身经历了国民党政府的专制独裁和贪污腐败,向往民主、自由、和平,期望国家的新生。因参加当时的“反饥饿、反内战”游行示威活动,他被开除了学籍,重庆解放后才回到学校继续学业。
1950年,怀着对新中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王老师与同学一起北上,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北大学习期间,他听过钱端升先生讲新民主主义理论,听过张志让先生讲宪法课,参加过欢迎马寅初先生就任北大校长的隆重仪式……1951年8月,他参加了中央土改团,赴广西柳城搞土改工作。回忆起这段经历时,王老师对我说:“这大大加深了我对中国社会特别是农村的了解,提高了我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1952年7月土改结束,适逢国家院系大调整,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和浙大的法学院合并成立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王老师又与20多位同学一起奉调参与建校工作。1954年上半年,他参加了留苏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于翌年进入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师从著名民法学家奥·沙·约菲教授,攻读法学副博士学位。半个世纪后,王老师对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满怀深情:“国家如父母般为每一位留苏学生细心准备了行囊,还通过学校给每位留苏研究生提供每月700卢布的生活费,让我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全身心投入学业。”
经过刻苦攻读,王老师在1959年6月获得了学位,怀着报效祖国的强烈愿望踏上了归国之路。回国后,他被分配到法学研究所工作,想得最多的就是为国家多做一些事。经过几十年的勤耕不辍、潜心钻研,王老师厚积薄发,在民商法领域做了许多开创性研究。改革开放后,他和团队提出的许多观点可谓“石破天惊”,如提出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提倡保护知识产权,建议制定公司法、科技合同法、反垄断法等,后来均被决策层和最高立法、司法机关采纳。
此外,王老师先后参与了《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民法典》等多部民商事法律的起草,是民商事立法进程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著名民法学家江平老师曾极力称道王老师的民法思想和高超智慧,称他是民法学界的扛旗者,带领民法学界确立了民法的应有地位和基本思想、基本体系,“体现了民法的平等精神,开创了法学学术领域的正气”。
不改初心,勠力推动法治前行
王老师是依法治国方略确立与实施的推动者和见证者。对依法治国的研究,贯穿了他的学术生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致力于推动国家治理法治化,是他治学的一个重要领域。
早在1979年9月,王老师与刘海年、李步云等专家参与起草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时,就使用了“法治”的概念。王老师曾对我回忆,1996年2月,他在中南海怀仁堂为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主讲依法治国课时,向中央领导阐释用“法治国家”要比用“法制国家”好,因为“法制”涉及的是静态的制度、规则、法律条文,而“法治”则涉及治理理念变革和治理思想转型。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终被党的十五大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两年后,“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其中凝结了以王老师为代表的法学家群体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心血。
王老师曾对我说:“做人要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的意思是,做人要始终有感恩之心、报答之情、报效之志。无论境遇起落、事业顺逆,王老师都没有改变初心,坚定了要把社会主义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信心,坚定了推动国家治理朝着法治化发展的信念。正是基于一片赤誠,他才有了那些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理论创新。
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构想,是王老师治学的另一用力之处。1995年1月,王老师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论断,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诸多富有创建性的构想,为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今天看来,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兼顾“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但在20世纪90年代,理论界曾认为只要搞了市场经济,一切自然会好起来,但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才是好的市场经济。王老师在20多年前提出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构想,是具有深厚学术积累和勇气智慧的。
2009年,王老师入选中国年度法治人物,那一年的主题是“法治的力量”。当时的颁奖词是这样写的:“他(王家福)用50年时间做了两件事: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个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在颁奖现场,主持人问王老师:法治的力量是什么?王老师带去了中国古代象征公平正义的獬豸(独角兽)雕塑,郑重地回答:“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正是他坚持立足中国实际,从文化层面思考法治建设,深入研究、执着追求,努力推进中国法治事业的写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我去探望王老师时,曾向他报告这些新变化,他听后非常激动,眼睛湿润。看到自己念兹在兹的法治理想正在实现,这位深具家国情怀的老人无比兴奋。
在依法治国理论创新和市场经济法治构想之外,人权研究亦是王老师的重要研究领域。
改革开放初期,人权研究在我国一度被视为理论禁区。和王老师共同主编第一部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的刘海年老师,曾回忆当时的情况:“人权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口号”“思想理论界不愿碰人权这个敏感的词汇”。但王老师以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学术素养和创新的理论勇气,一直努力推动人权的开拓性研究。1991年,他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性人权研讨会;1992年,牵头成立中国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1998年,主编第一部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他多次带团考察代表性国家的人权制度及其面临的问题,为推动人权理论研究、更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天,我们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已经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王老师当年领导的团队筚路蓝缕的开拓性研究功不可没。
回望改革开放历程,王老师对中国法学繁荣和法治进步做出巨大贡献。他开辟的学术道路为后人奠定了基础,他提出的学术思想影响了一代代后辈学人。
润物细无声,桃李共葳蕤
王老师令人爱戴和敬仰的不仅在于学问,更在于他的人格魅力。他宽容谦和、淡泊名利,有君子之风,被法学界同行形容为“温润如玉”。王老师曾对我说:“国家、社会给我的太多了,我做的只是一个学者的本分。”
我曾协助王老师组织法学学科调研、拟定国家社科基金年度课题指南,参与者很多是他的晚辈。当时已是古稀之年的王老师,广泛吸纳建议,充分听取意见,既坚持原则立场又不失灵活变通,定分止争又让同仁心平气和,他的严谨、宽容、儒雅让人如沐春风。
王老师桃李满天下,学生中既有大法官也有大律师,既有法学大师也有学界新锐。无论是否曾授业于王老师,都交口称赞他的道德文章及对后辈的提携与关怀。
引进、推荐优秀法学学者,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对年轻才俊奖掖提携……王老师怀着惜才爱才之心,厚植对晚辈后学的殷切期望之情。他曾寄语年轻学者要潜心读书、刻苦研究,甘坐冷板凳;要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做真正的学者;要关心改革开放实践、社会进步和老百姓的福祉。话短情长,微言大义。我当时耳濡目染,身在福中而不知,获益匪浅反不觉。
学莫便乎近其人。王老师亲自引导我走上依法治国研究之路,还抽空作序推荐我的著作,告诉我好文章要有好的架构,要反复推敲修改,手把手指导我删改文章。2007年,他鼓励并指导我撰文,围绕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开展研究,建议组建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总结法治建设基本经验,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行总体部署与规划;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30年之际,王老师再次指导我撰文,深入论证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实施纲要的制定。所有这些,既是对依法治国研究的执着追求,也是对后学晚辈的栽培与期许。
那时,我经常到王老师家中求教。师母总是端出上好热茶,并不断续杯,我每次告辞时都恋恋不舍。2009年,我被组织选拔赴江西工作,王老师和师母在中日友好饭店专程为我设宴饯行,小坐叙谈。当时两位老人均年近八旬,拳拳怜爱之意令我至今感怀。
离开法学所后,我一直想念着二老,经常去看望。有了些成果,送去给王老师瞧瞧;有了点成绩,和他说说;有了些进步,和他唠唠。王老师和师母多是听我说,偶尔插上一两句话……岁月在不知不觉间给我们带来许多改变,但我每次去,王老师总是用他的方式表示“我在听着呢,你接着说”。现在的我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停驻,王老师能一如从前,多好!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普遍要求。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人权事业和法治进步,需要跑马拉松般的定力和韧劲,需要衣钵传承数代学人“接着讲”,需要火炬接力般一茬接着一茬干。王老师深厚的家国情怀、坚定的人民立场、不变的法治初心、深邃的学术思想和高超的政治智慧,都令人心驰神往,更让我们坚定地沿着他追求的法治梦想和道路破浪前行!
谨以此文祝福王老师和师母健康长寿!
王家福
1931年生于四川南充。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018年入选改革开放杰出贡献百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