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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把公众的视线聚焦于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消费者保护上,重新审视、完善《消费者保护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消费者保护法》和《反垄断法》都属于消费者保护法法律规范内容体系,只是在不同层级的消费者保护法律规范中对消费者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因此,两者在立法宗旨、立法出发点、保护环节上存在差异,又在交易结果、增进消费者福利等方面相互补充和交叉。正确认识两法的异同有助于更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