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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澳大利亚,每个家庭可以自主地为自己的孩子选择保教机构。为了满足不同社区和家庭的需求,澳大利亚设置了多种类型的儿童保教机构,包括全日托机构、家庭日托机构、课外时间托管机构、学前班/幼儿园、居家托管机构、临时托管机构和一系列非主流的儿童保教服务。文章介绍了澳大利亚儿童保教体系,以及政府为保教机构提供的多种类型的资金支持和帮助。
关键词:澳大利亚;儿童保教机构;政府资助
一、澳大利亚儿童保教机构体系
澳大利亚有多种类型的儿童保教机构,不同家庭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孩子的需要选择一种保教机构,也可以同时选择多种保教服务。
(一)全日托(Long Day Care)
全日托机构是一种基于中心的(centre based)儿童保教机构,主要面向0-6岁的儿童,开放时间通常为早上7:30至下午6:00,每周开放5天(周一至周五),每年至少48周。这一类型的保教机构主要由私营企业、地方委员会、社区组织、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经营。在澳大利亚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的全日托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维持帮助拨款。
(二)家庭日托(Family Day Care)
家庭日托是指由专业的保教员在自己家中为儿童提供灵活的保教服务,包括全日托、部分时间托管、临时托管、上学前、放学后和放假期间托管。主要针对0-6岁的儿童,也对学龄儿童开放。在一些州和领地,家庭日托保教员要在家庭日托系统注册,家庭日托系统负责招募和培训保教员、监管保教质量和提供专业建议、为父母提供支持和信息,也帮助父母为他们的孩子选择合适的保教员;在其他一些州和领地,获得保教资格的保教员可以独立于家庭日托系统而单独经营家庭日托机构。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家庭日托服务提供者都可以经营家庭日托机构。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的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家庭日托机构提供运营支持资金。设在偏远地区、有经营许可证的家庭日托机构,还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郊区旅行帮助拨款,以用于支付其协调员为联络保教员而产生的交通费。
(三)课外时间托管(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课外时间托管机构主要招收小学学龄期儿童(一般为5-12岁),主要在上学前、放学后、放假期间和小学生停课日(pupil-free days)开放。在满足家长保教需要的同时,课外时间托管机构主要为儿童提供能激励其发展的、社会性、娱乐性活动。它主要设在小学里(学校礼堂或操场)或靠近小学的地方,也可以设在社区中心、儿童保教中心、邻里家里和娱乐中心等地方,通常由父母协会或非营利性的组织经营。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课外时间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维持帮助拨款。
(四)学前班/幼儿园( Preschool/Kindergarten)
学前班(在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和昆士兰州称为幼儿园)是一种有计划的学期制的教育,主要面向学前一年的儿童开放,目的是在儿童接受全时的正式的学校教育之前一年,给他们提供由有学位资格的早期教育教师提供的经精心设计、以游戏为中心的教育计划。学前班/幼儿园通常设立在公立的和非公立的学校里、全日托中心或社区集聚地。每个州和领地政府都要资助学前一年儿童接受学前班计划,由于各州和领地的规定不同,学前班/幼儿园招收儿童的年龄、开放时间以及管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五)居家托管(In Home Care)
居家托管是由获得许可证的保教员在儿童家里为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一种灵活的保教形式,服务对象是由于父母工作变动、没有固定时间、家庭在郊区及偏远地区等原因而不能进入其他儿童保教机构的儿童。居家托管机构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管理。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居家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设立在偏远地区、有经营许可证的居家日托机构,还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郊区旅行帮助拨款。
(六)临时托管(Occasional Care)
临时托管是基于中心的儿童托管形式,有时被称为托管所(crèche),向0-5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灵活的、专业的保教服务。临时托管机构的设立是为了满足只想找人临时照顾孩子而不需要正规的专业保教服务的家庭。有定期的小时制或学期制服务和不定期的、间断性的服务两种方式供选择。除非特殊情况,临时托管机构不提供全时性的、全天制的托管,只提供短时照顾和紧急看护,以看护的时间长短收取费用。临时托管机构通常设立在体育娱乐中心或社区中心,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在州和联邦政府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以隶属于全日托管机构或学前班。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临时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
(七)非主流的儿童保教服务(Non-mainstream Child Care Services)
非主流的儿童保教服务主要设立在郊区、偏远地区及原住民社区,其目的是为那些得不到主流保教服务的儿童提供保育和学习的机会,通过向其提供发展性的、文化适应的游戏和学习经验来促进儿童的文化、体育、社会、情感、语言和学习等方面的发展。非主流保教服务主要由非营利性的组织经营,收费极低,其大部分运营资金来自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直接拨款。非主流保教服务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是托管所。该服务为不能获得其它儿童保教服务形式的儿童提供灵活的保教服务,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起的一项福利改革,目的是支持父母的学习或工作,是一种基于中心的保教机构,多设立在父母学习或工作地附近。
二是灵活创新的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多设立在人口稀少的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为得不到高质量或合适的保教服务的儿童提供灵活的服务,其形式包括全日托、课外时间托、临时托、移动多功能服务、多地点托管、夜间托管等,机构与家长共同商议服务的时间,以满足主流保教机构满足不了的特殊需求。
三是课外时间托管和丰富项目。该服务主要招收学龄期的原住民儿童和青少年,常由社区经营,提供有组织的文化活动、家庭作业中心、营养服务和体育活动等。
四是原住民游戏团体。该服务主要为0-6岁的原住民儿童提供一系列与当地社区文化相关的发展、教育和社会性的活动,以利于其为上学前班、小学和适应更大的环境作准备,活动通常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参加,有利于家庭成员间互相帮助和分享共同经验。
五是多功能原住民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是基于社区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多方面的保教服务以满足原住民和托雷斯岛儿童教育和发展的需要,视当地社区需要,多功能原住民儿童托管机构提供不同的服务,如全日托、课外时间托、家庭日托以及游戏小组等。
六是机动性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针对的对象是郊区和偏远地区的家庭,视社区需要提供不同服务,包括幼儿保育和学前教育,一些机动性儿童托管机构在社区里提供定期的学期制全日托服务,每周派保教员走访偏远农村。
二、澳大利亚保教机构政府资助情况
澳大利亚《新税收制度(家庭帮助)(行政)法1999》和《新税收制度(家庭帮助)法1999》有关条款规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责任给符合条件的全日托、家庭日托、居家日托、课外时间托和临时托管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为有经营许可证的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帮助资金。
澳大利亚政府实施儿童保教机构支持计划,旨在通过资助保教机构来支持和促进儿童、家庭和社区获得高质量的保教服务。儿童保教机构支持计划包括社区支持计划、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等。
(一)社区支持计划
社区支持计划包含一系列的分计划,主要有以下三种。
建立分计划(the Establishment Sub-program)。建立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或偏远地区)设立的、新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建立帮助资金,只有新建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的儿童保教机构在其运营的第一年才有资格获得建立帮助资金。
维持分计划(the Sustainability Sub-program)。维持分计划对于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维持帮助拨款和运营支持拨款:维持帮助拨款提供给全日托和课外时间托管机构;运营支持拨款包括为家庭日托、居家日托、临时托管机构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和郊区旅行帮助拨款(Regional Travel Assistance Grant),郊区旅行帮助拨款是指拨给设立在偏远地区的、有经营许可证的家庭日托和居家日托机构的、用来帮助其支付协调员为联络保教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的款项。
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the Budget Based Funding sub-program)。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设立的、不能代表父母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非主流的保教机构提供帮助拨款。
(二)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
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的目标是提高保教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保教质量,以促进和保持儿童在合格的保教机构里得到高质量的保教服务。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全纳支持计划(the Inclusion Support Program)。全纳支持计划帮助和支持保教机构接纳所有的需要获得保教服务的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残疾儿童、有文化和语言背景差异的儿童、难民儿童以及原住民儿童等。
二是专业支持计划(the Professional Support Program)。专业支持计划由基于州和领地的专业支持协调员(Professional Support Coordinators)及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Indigenous Professional Support Units)共同实施。专业支持协调员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保教机构为了提高其保教员的专业水平而进行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提供双语、专业设备和一般资源库支持;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原住民保教机构提供文化适应建议、专业发展和支持,以帮助其为原住民儿童提供高质量的保教服务。
三、结语
为了使全国所有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保教服务,澳大利亚政府做了很大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学前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我国要“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希望澳大利亚的经验能为我国当前的学前教育改革提供某些参考和借鉴。?筝
参考文献:
[1]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 Office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hild Care.Child Care Service Handbook 2010-2011 [EB/OL].http://www.deewr.gov.au/Earlychildhood/Programs/ChildCareforServices/Operation/Documents/CCHandbook_Update040511.pdf,2011-6-20.
[2]Cheeseman S.,Torr J..From Ideology to Productivity: Reforming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in Australia[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 Policy,2009(1):61-74.
[3]简楚瑛.幼儿教育与保育的行政与政策·欧美篇[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编辑:张力玮
关键词:澳大利亚;儿童保教机构;政府资助
一、澳大利亚儿童保教机构体系
澳大利亚有多种类型的儿童保教机构,不同家庭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孩子的需要选择一种保教机构,也可以同时选择多种保教服务。
(一)全日托(Long Day Care)
全日托机构是一种基于中心的(centre based)儿童保教机构,主要面向0-6岁的儿童,开放时间通常为早上7:30至下午6:00,每周开放5天(周一至周五),每年至少48周。这一类型的保教机构主要由私营企业、地方委员会、社区组织、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经营。在澳大利亚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的全日托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维持帮助拨款。
(二)家庭日托(Family Day Care)
家庭日托是指由专业的保教员在自己家中为儿童提供灵活的保教服务,包括全日托、部分时间托管、临时托管、上学前、放学后和放假期间托管。主要针对0-6岁的儿童,也对学龄儿童开放。在一些州和领地,家庭日托保教员要在家庭日托系统注册,家庭日托系统负责招募和培训保教员、监管保教质量和提供专业建议、为父母提供支持和信息,也帮助父母为他们的孩子选择合适的保教员;在其他一些州和领地,获得保教资格的保教员可以独立于家庭日托系统而单独经营家庭日托机构。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的家庭日托服务提供者都可以经营家庭日托机构。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的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家庭日托机构提供运营支持资金。设在偏远地区、有经营许可证的家庭日托机构,还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郊区旅行帮助拨款,以用于支付其协调员为联络保教员而产生的交通费。
(三)课外时间托管(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课外时间托管机构主要招收小学学龄期儿童(一般为5-12岁),主要在上学前、放学后、放假期间和小学生停课日(pupil-free days)开放。在满足家长保教需要的同时,课外时间托管机构主要为儿童提供能激励其发展的、社会性、娱乐性活动。它主要设在小学里(学校礼堂或操场)或靠近小学的地方,也可以设在社区中心、儿童保教中心、邻里家里和娱乐中心等地方,通常由父母协会或非营利性的组织经营。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课外时间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维持帮助拨款。
(四)学前班/幼儿园( Preschool/Kindergarten)
学前班(在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和昆士兰州称为幼儿园)是一种有计划的学期制的教育,主要面向学前一年的儿童开放,目的是在儿童接受全时的正式的学校教育之前一年,给他们提供由有学位资格的早期教育教师提供的经精心设计、以游戏为中心的教育计划。学前班/幼儿园通常设立在公立的和非公立的学校里、全日托中心或社区集聚地。每个州和领地政府都要资助学前一年儿童接受学前班计划,由于各州和领地的规定不同,学前班/幼儿园招收儿童的年龄、开放时间以及管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五)居家托管(In Home Care)
居家托管是由获得许可证的保教员在儿童家里为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一种灵活的保教形式,服务对象是由于父母工作变动、没有固定时间、家庭在郊区及偏远地区等原因而不能进入其他儿童保教机构的儿童。居家托管机构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管理。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居家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设立在偏远地区、有经营许可证的居家日托机构,还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郊区旅行帮助拨款。
(六)临时托管(Occasional Care)
临时托管是基于中心的儿童托管形式,有时被称为托管所(crèche),向0-5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灵活的、专业的保教服务。临时托管机构的设立是为了满足只想找人临时照顾孩子而不需要正规的专业保教服务的家庭。有定期的小时制或学期制服务和不定期的、间断性的服务两种方式供选择。除非特殊情况,临时托管机构不提供全时性的、全天制的托管,只提供短时照顾和紧急看护,以看护的时间长短收取费用。临时托管机构通常设立在体育娱乐中心或社区中心,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在州和联邦政府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以隶属于全日托管机构或学前班。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规定的地区设立并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临时托管机构,可以获得联邦政府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
(七)非主流的儿童保教服务(Non-mainstream Child Care Services)
非主流的儿童保教服务主要设立在郊区、偏远地区及原住民社区,其目的是为那些得不到主流保教服务的儿童提供保育和学习的机会,通过向其提供发展性的、文化适应的游戏和学习经验来促进儿童的文化、体育、社会、情感、语言和学习等方面的发展。非主流保教服务主要由非营利性的组织经营,收费极低,其大部分运营资金来自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直接拨款。非主流保教服务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是托管所。该服务为不能获得其它儿童保教服务形式的儿童提供灵活的保教服务,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起的一项福利改革,目的是支持父母的学习或工作,是一种基于中心的保教机构,多设立在父母学习或工作地附近。
二是灵活创新的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多设立在人口稀少的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为得不到高质量或合适的保教服务的儿童提供灵活的服务,其形式包括全日托、课外时间托、临时托、移动多功能服务、多地点托管、夜间托管等,机构与家长共同商议服务的时间,以满足主流保教机构满足不了的特殊需求。
三是课外时间托管和丰富项目。该服务主要招收学龄期的原住民儿童和青少年,常由社区经营,提供有组织的文化活动、家庭作业中心、营养服务和体育活动等。
四是原住民游戏团体。该服务主要为0-6岁的原住民儿童提供一系列与当地社区文化相关的发展、教育和社会性的活动,以利于其为上学前班、小学和适应更大的环境作准备,活动通常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参加,有利于家庭成员间互相帮助和分享共同经验。
五是多功能原住民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是基于社区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多方面的保教服务以满足原住民和托雷斯岛儿童教育和发展的需要,视当地社区需要,多功能原住民儿童托管机构提供不同的服务,如全日托、课外时间托、家庭日托以及游戏小组等。
六是机动性儿童托管服务。该服务针对的对象是郊区和偏远地区的家庭,视社区需要提供不同服务,包括幼儿保育和学前教育,一些机动性儿童托管机构在社区里提供定期的学期制全日托服务,每周派保教员走访偏远农村。
二、澳大利亚保教机构政府资助情况
澳大利亚《新税收制度(家庭帮助)(行政)法1999》和《新税收制度(家庭帮助)法1999》有关条款规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责任给符合条件的全日托、家庭日托、居家日托、课外时间托和临时托管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为有经营许可证的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帮助资金。
澳大利亚政府实施儿童保教机构支持计划,旨在通过资助保教机构来支持和促进儿童、家庭和社区获得高质量的保教服务。儿童保教机构支持计划包括社区支持计划、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等。
(一)社区支持计划
社区支持计划包含一系列的分计划,主要有以下三种。
建立分计划(the Establishment Sub-program)。建立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或偏远地区)设立的、新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建立帮助资金,只有新建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的儿童保教机构在其运营的第一年才有资格获得建立帮助资金。
维持分计划(the Sustainability Sub-program)。维持分计划对于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儿童保教机构提供维持帮助拨款和运营支持拨款:维持帮助拨款提供给全日托和课外时间托管机构;运营支持拨款包括为家庭日托、居家日托、临时托管机构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和郊区旅行帮助拨款(Regional Travel Assistance Grant),郊区旅行帮助拨款是指拨给设立在偏远地区的、有经营许可证的家庭日托和居家日托机构的、用来帮助其支付协调员为联络保教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的款项。
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the Budget Based Funding sub-program)。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设立的、不能代表父母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非主流的保教机构提供帮助拨款。
(二)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
全纳及专业支持计划的目标是提高保教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保教质量,以促进和保持儿童在合格的保教机构里得到高质量的保教服务。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全纳支持计划(the Inclusion Support Program)。全纳支持计划帮助和支持保教机构接纳所有的需要获得保教服务的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残疾儿童、有文化和语言背景差异的儿童、难民儿童以及原住民儿童等。
二是专业支持计划(the Professional Support Program)。专业支持计划由基于州和领地的专业支持协调员(Professional Support Coordinators)及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Indigenous Professional Support Units)共同实施。专业支持协调员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保教机构为了提高其保教员的专业水平而进行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提供双语、专业设备和一般资源库支持;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原住民保教机构提供文化适应建议、专业发展和支持,以帮助其为原住民儿童提供高质量的保教服务。
三、结语
为了使全国所有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保教服务,澳大利亚政府做了很大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学前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我国要“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希望澳大利亚的经验能为我国当前的学前教育改革提供某些参考和借鉴。?筝
参考文献:
[1]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 Office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hild Care.Child Care Service Handbook 2010-2011 [EB/OL].http://www.deewr.gov.au/Earlychildhood/Programs/ChildCareforServices/Operation/Documents/CCHandbook_Update040511.pdf,2011-6-20.
[2]Cheeseman S.,Torr J..From Ideology to Productivity: Reforming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in Australia[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 Policy,2009(1):61-74.
[3]简楚瑛.幼儿教育与保育的行政与政策·欧美篇[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编辑:张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