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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BOT模式的产生背景出发,在此基础上对BOT模式的内涵及理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BOT模式在中国的变化形式,结合其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关键词: BOT模式;变化形式;应用;风险及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1)0210022-01
1 BOT模式的产生背景
早在17世纪,源于与BOT极为类似的经营模式,英国的领港公会建设和经营的灯塔。这种模式就是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获准后向政府租用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收取过路费;特许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管理。
近代BOT模式的发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随着世界经济形势逐渐发生变化,赤字和债务负担迫使一些国家开始改变原有的基础设施供应模式。各国逐渐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这种背景下,BOT方式在矿、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的开发项目中得到应用。1984年,土耳其首相奥扎尔首次应用于土耳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私有化过程中得到成功,成为大型项目筹资采取的一种国际融资方式。
目前,已经有200多个BOT项目在发展中国家实施,例如菲律宾的诺瓦斯塔电厂(国际上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BOT项目)、土耳其的火力发电厂(现代世界第一个BOT项目)及来宾B电厂(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批准的BOT项目)等。
2 BOT模式
1)BOT模式的内涵。BOT模式即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也被称作特许权融资。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2)BOT模式的核心理论。BOT模式的核心理念是资本的投入必须得到可预见的回报,它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融资基础,其最大的吸引力来自BOT项目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及由此产生的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资本回报率。
3 BOT模式在中国的变化形式
每一种BOT模式及其变形,都体现了对基础设施部分政府所愿意提供的私有化程度。在中国的具体环境与现状下,BOT模式又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尽管他们的操作方式可能不同,但基本特点却一致,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其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
1)BTO模式。BTO模式即建设-转让-经营(Build-Transfer-Operate)。BTO模式是BOT演变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在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2)DBTO模式。DBTO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BTO模式是由BOT演变的另外一种投资方式。该方式是从项目最初的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私人部门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斯结束后收回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然而,整个过程中,项目公司只有经营权却没有所有权。
3)BLT模式。BLT模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uild-Lease-Transfer)。该模式是通过政府出让项目的建设权,然后在项目运营期时政府成为项目的租赁人,而私营部门成为项目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结束后所有资产再移交给政府公共部门的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4 BOT模式在中国的应用
BOT模式在中国被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近年来BOT模式在中国也引起了广泛重视,并且在若干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获得了应用,比如修建公路、桥梁、隧道、电厂等方面。
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就成为了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的一个热点。1984年,中国第一个BOT项目广东省沙角B电厂始建,经过十多年的试验取得成功。1995年5月中国开始组织BOT试点,第一个试点项目是广西来宾电厂。来宾电厂在1996年11月草签特许权协议,1999年工程完工后,项目发起人营运15年后将电厂所有权转让给广西自治区政府。BOT模式是中国在资本市场利用新经营模式的一次成功尝试。
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鼓励利用外资力度加大,BOT项目也多起来,像上海电气,隧道股份等资金充足、拥有核心技术的国有企业,也都积极参与到BOT项目之中。除此之外,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承建柬埔寨甘再水电站项目、北京市政集团首个BOT污水项目开工、中冶集团与云南省交通厅签订高速公路合资BOT协议书等都成为最近的BOT模式在中国的具体应用。
5 BOT模式的风险及管理
BOT模式具有其优越性,对企业而言能够更有效的利用资本;同时,提高企业项目经营能力。而对于政府而言,BOT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并以BOT方式降低风险。然而,BOT模式虽然有上述优势,其风险不可忽视。
1)完工风险的管理。完工风险是指项目延期完工、完工后无法达到设计运行标准或无法完工等风险。它是BOT的核心风险之一。为规避项目在试生产阶段的风险,贷款银行一般以“商业完工”标准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完工条件。贷款银行通常要求项目投资者或项目承包建设公司等其他项目参与方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作为保证。常用保证形式有:无条件完工保证、单纯技术完工保证、债务承购保证、完工保证基金和最佳努力承诺。
2)生产风险的管理。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等风险因素的总称。针对生产风险种类不同,设计不同的合同文件。如能源和原材料风险,可以签订长期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3)市场风险的管理。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在项目筹划阶段,投资方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项目的融资过程中,降低项目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是具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如“提货与付款”协议,以降低项目的市场风险。
參考文献:
[1]叶陈云、罗会强,BOT模式及其对我国高速铁路融资的启示[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03).
[2]黄涛,BOT融资方式在中国铁路建设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7(02).
[3]卫炜,铁路BOT融资方融资风险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S2).
[4]尤宏岩,BOT若干问题探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33-37.
[5]杨青,BOT项目融资的成因和基本原理[J].经济管理论坛,2005(15):86.
[6]蔡丹、李丹,BOT项目融资模式探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5(9):266-268.
关键词: BOT模式;变化形式;应用;风险及管理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1)0210022-01
1 BOT模式的产生背景
早在17世纪,源于与BOT极为类似的经营模式,英国的领港公会建设和经营的灯塔。这种模式就是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获准后向政府租用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收取过路费;特许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管理。
近代BOT模式的发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随着世界经济形势逐渐发生变化,赤字和债务负担迫使一些国家开始改变原有的基础设施供应模式。各国逐渐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这种背景下,BOT方式在矿、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的开发项目中得到应用。1984年,土耳其首相奥扎尔首次应用于土耳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私有化过程中得到成功,成为大型项目筹资采取的一种国际融资方式。
目前,已经有200多个BOT项目在发展中国家实施,例如菲律宾的诺瓦斯塔电厂(国际上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BOT项目)、土耳其的火力发电厂(现代世界第一个BOT项目)及来宾B电厂(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批准的BOT项目)等。
2 BOT模式
1)BOT模式的内涵。BOT模式即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也被称作特许权融资。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2)BOT模式的核心理论。BOT模式的核心理念是资本的投入必须得到可预见的回报,它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融资基础,其最大的吸引力来自BOT项目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及由此产生的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资本回报率。
3 BOT模式在中国的变化形式
每一种BOT模式及其变形,都体现了对基础设施部分政府所愿意提供的私有化程度。在中国的具体环境与现状下,BOT模式又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尽管他们的操作方式可能不同,但基本特点却一致,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其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
1)BTO模式。BTO模式即建设-转让-经营(Build-Transfer-Operate)。BTO模式是BOT演变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在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2)DBTO模式。DBTO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BTO模式是由BOT演变的另外一种投资方式。该方式是从项目最初的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私人部门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斯结束后收回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然而,整个过程中,项目公司只有经营权却没有所有权。
3)BLT模式。BLT模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uild-Lease-Transfer)。该模式是通过政府出让项目的建设权,然后在项目运营期时政府成为项目的租赁人,而私营部门成为项目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结束后所有资产再移交给政府公共部门的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4 BOT模式在中国的应用
BOT模式在中国被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近年来BOT模式在中国也引起了广泛重视,并且在若干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获得了应用,比如修建公路、桥梁、隧道、电厂等方面。
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就成为了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的一个热点。1984年,中国第一个BOT项目广东省沙角B电厂始建,经过十多年的试验取得成功。1995年5月中国开始组织BOT试点,第一个试点项目是广西来宾电厂。来宾电厂在1996年11月草签特许权协议,1999年工程完工后,项目发起人营运15年后将电厂所有权转让给广西自治区政府。BOT模式是中国在资本市场利用新经营模式的一次成功尝试。
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鼓励利用外资力度加大,BOT项目也多起来,像上海电气,隧道股份等资金充足、拥有核心技术的国有企业,也都积极参与到BOT项目之中。除此之外,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承建柬埔寨甘再水电站项目、北京市政集团首个BOT污水项目开工、中冶集团与云南省交通厅签订高速公路合资BOT协议书等都成为最近的BOT模式在中国的具体应用。
5 BOT模式的风险及管理
BOT模式具有其优越性,对企业而言能够更有效的利用资本;同时,提高企业项目经营能力。而对于政府而言,BOT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并以BOT方式降低风险。然而,BOT模式虽然有上述优势,其风险不可忽视。
1)完工风险的管理。完工风险是指项目延期完工、完工后无法达到设计运行标准或无法完工等风险。它是BOT的核心风险之一。为规避项目在试生产阶段的风险,贷款银行一般以“商业完工”标准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完工条件。贷款银行通常要求项目投资者或项目承包建设公司等其他项目参与方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作为保证。常用保证形式有:无条件完工保证、单纯技术完工保证、债务承购保证、完工保证基金和最佳努力承诺。
2)生产风险的管理。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等风险因素的总称。针对生产风险种类不同,设计不同的合同文件。如能源和原材料风险,可以签订长期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3)市场风险的管理。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在项目筹划阶段,投资方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项目的融资过程中,降低项目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是具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如“提货与付款”协议,以降低项目的市场风险。
參考文献:
[1]叶陈云、罗会强,BOT模式及其对我国高速铁路融资的启示[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03).
[2]黄涛,BOT融资方式在中国铁路建设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7(02).
[3]卫炜,铁路BOT融资方融资风险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S2).
[4]尤宏岩,BOT若干问题探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33-37.
[5]杨青,BOT项目融资的成因和基本原理[J].经济管理论坛,2005(15):86.
[6]蔡丹、李丹,BOT项目融资模式探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5(9):26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