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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与生活方式”笔谈(四篇)
编者按:在当代中国学术格局的演进过程中,美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继20世纪50年代、80年代的两次“美学热”之后,我们似乎正在迎来第三次美学热潮,其确切意义目前尚难以估量。一方面这表征着当代文化人的学术自觉;另一方面,这也是消费时代的必然选择——感性化、肉身性的生存状态本是美学关注的重心所在。然而,一个不容讳言的事实是,当代美学研究却存在着视野褊狭与对象泛滥这两大误区。前者使得相关学术著作沉溺于概念的游戏,在知识论中兜圈子;后者的结果更是使某些学者动辄将自己的写作命名曰“某某美学”,全然无视学科本身的边界与范围。实际上,所有这些误区都源于我们对美学的原初意义的忽略——美学本是一种极富意义的生活方式,一种奠基于生活世界的、在自由创造中存身的生命状态。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组织了这一组文章,尝试从不同角度揭橥、阐发美学的原初内涵,希望能裨益于当下学术界的美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B8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1—0225—11
无论从道德的观察看多么不可思议,我们置身其中的社会,就大城市、传媒、消费、大众文化景观而言,美学的核心词汇与价值似乎正在重新建构一种社会表象,构成社会生产与消费的文化逻辑。体验、感受和一切围绕着“身体”建构起来的感性经验,日益成为经济与文化的共同目标,伴随着充满魅惑的身体表象通过文化传播向一切社会层面扩展,似乎我们生活的整个世界都被魔法般地感性化了,使自我和社会都沐浴在纯粹感性的光辉中。而美学本就意味着“感性”或“感性学”。
各种趣味和审美判断围绕着身体或身体性的需要被呈现出来,感性、感受力、欲望是一个时代的特质。连这个时代的哲学也从各种先验概念范畴翻转为身体经验的话语,在形而上学和(政治)神学的本体论被消解之后,“身体”几乎成为一种新的本体论,在文学艺术与大众文化领域,身体及其欲望修辞构成了新的话语。无论是个体意识还是集体表征,身体及其感性经验都已成为价值的核心体现。审美趣味似乎解构了一切固有理念,受其支配的时尚、娱乐、快感诉求重新建构了一种“审美的生活”。即使多数人的实际生活远没有实现这一美学趣味,至少在关于生活的表象空间已是如此塑造着。身体及其感性诉求被置于社会生活与时代思想的中心位置。身体及其欲望似乎再也不是灵魂的牢笼、恶的本源,不仅身体和围绕着身体的表象塑造了一个审美的生活世界,身体自身也仿佛在这种过程中被“灵性化”了。充满魅惑、欲望的身体被放置在这个时代商品拜物教的神龛里。
体验、感性、感受力在文学艺术的历史中一直表现为对狭隘的功利主义与工具理性的一种僭越,对个人经验和社会生活领域进行着无止境的表象活动。感性经验的表现不为别的目的,只为获得更丰富的经验,更复杂的感受,更大的敏感性。如同康德思想中所包含的寓意的实现似的,审美判断或判断力批判成为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批判意图的完成,理性主义范畴内所建构的价值规范遭遇了感性批判力量的消解与重构。尽管看起来像是一种讽刺:我们自身置身其中的社会既没有完成纯粹理性批判,也没有进行实践理性批判,但在“武器的批判”之后也在某些时刻归于感性化的生活世界。就现代世界的价值逻辑而言,感受力自身成为最终的价值,这是感受力、一种新的感受性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近代以来的文学艺术革命与创新,揭示了激进的审美感受性与陈规化的社会环境之间的紧张与冲突。基于趣味的审美判断对人的感受性所具有的激发作用,把人们从被功利主义弄窄了的感觉领域引导出来。
如今消费社会已大规模回收了文学与艺术的感性革命的能量,消除了其激进性与批判性,并把它的感受性魔法般地转换为发展欲望的一个物质基础。在文学艺术的审美趣味和感性创造活动之后,是商业机制对趣味和感受性的接纳与利用。在消费时代,感受力或事物的可感受性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市场价值的东西。提供新的经验、新的感受形式或敏感性,过去主要是文学艺术领域的事情,而今天则主要是文化产业和消费领域的事情。在越来越多的经济领域,感受力或感受性的承诺开始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人们似乎无法轻易区分什么是具有精神意义的,什么是物质生活,因为它们都同样服务于人的感性经验,服从于感受力的需求逻辑。
某些过去认为单纯属于经济领域的事情,今天已成为满足人们的趣味与感受力的方式。从一般的消费、娱乐活动到旅行、探险和极限运动,从小情调、格调与品位、趣味的满足到惊讶、震惊经验,都具有了文化心理价值,而这一切体验都需要购买。物质生活或相当一部分产品指向人的经验形式、人的感受性。消费活动开始指向一种独特的感受,即对人自身的感受性与感受力的消费。对经验的消费,成为一种最昂贵的消费,成为消费社会里最奢侈行为的无罪证明。消费各种经验成为一种享乐形式。消费活动是为了获得感受,而非单纯地占有物质财富。只有包含了独特的感受力的事物才值得人去感受。一切经验甚至性经验与情感,也逐渐成为被消费的对象,具有无限发展的神秘价值。
从惊讶、震惊经验到恐怖体验没有不可逾越的清晰的边界。发源于文学艺术的审美感受性正在发展为这个时代里的感性崇拜或感受力崇拜。感受力崇拜激发了一种经验上的非道德性。这种非道德性的感受力在早期主要受到文学艺术的激发,而现在则受到市场经济与商品形式的激发。感受力崇拜已经成为消费社会或娱乐世界的一种内驱力,成为现代大众文化的内驱力。既然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可以信赖的理性主义的目标,感受性就成为唯一具有价值的、自我合法化的东西。
如此崇拜感性的时代似乎是一个完美的审美教育或审美经验的时代,似乎实现了人类历史上一切艺术家的梦想——一个全社会注重审美、注重感性经验的美学理想国。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审美的实现出现了偏差,感性经验的至高无上也不是对纯粹的经验状态的注重。在这个时代,一切不能物态化的东西、一切不能被物态化的感受和审美情操都显得没有价值而为这个审美的时代所遗弃,比如诗歌、内在感受、内心的教养,人们只相信那些能够被物化的趣味、被物态化的审美经验。如果没有被物态化就不能被商品化,不能被看见,就不能进入商品的交换体系。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另一方面却是审美经验的内在交换、或审美经验的象征交换比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微弱。与其说这个时代崇拜感性经验、崇尚美学经验,不如说这个时代崇拜一切经验被物态化,崇尚使一切趣味与经验的物化、从而被商品化,以便使之成为某种可以进入交换体系的商品,以便使艺术经验的享受直接成为一种物态化事物的消费。在审美经验物态化的崇拜中,终止了审美经验的象征交换过程,一种主要发生在内心过程的经验被物化形式所转移,把不可言说的、总是包含着神秘与微妙要素的审美经验转换为确定的物质形态。
即使文学艺术的审美活动也必须作为物态化的形式而呈现,但仍与这个时代艺术经验的物态化有着不同:我们时代的审美经验的物态化直接作为赤裸裸的商品而出现,否则就不具备审美“价值”。在艺术消费者心目中,一切不能被物态化、不能被商品化的审美经验都是没有价值的,不能进入交换体系的事物就是非存在,就是无价值,同商品的逻辑一样,交换价值取代了“使用价值”。这是社会未能进入“理智的和审美的成年”的未成熟性的表现,艺术作品成为商品拜物教的表现。艺术作品的拜物教削弱或删除了审美判断的批判性,使一切物化形态的艺术直接成为“好看的”或“美的”,审美价值的光晕为商品拜物教进行了加冕,却没有成为感受力与想象力的一种源泉,没有成为重塑现实的力量。
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或具有审美形式的商品并不能塑造一种具有深度的自我,正像商品的自身复制方式一样,商品也以这种形式复制许多相似的或貌似有差异的个体,却培育不出具有批评意识的审美主体。同样的状况发生在一切文化与艺术领域。审美经验的自主性让位于商品的规律,经济的逻辑支配了文化的逻辑。与其说这是一个注重感性经验的审美的时代,毋宁说是一个注重审美经验物化形式的社会。在艺术成为商品之后,在审美经验的物态化形式受到人们如此膜拜之后,艺术中不能被物化的诗性经验、抗拒一切物化与凝结的艺术感受力反而绝少被人们所体验。真实深刻的审美经验,犹如古典时代的诗学思想所表述的,具有不可言说的特性,更难以被物化。它抵制着一切形式的物化,消解着暂时的物质形式和语言形式的凝结,在艺术经验的形式化表达中,总是合法地潜在着表达形式的否认,或者说存在着对形式的暂时性的确认,保留着经验的未确然性和变异,保留着再次言说的承诺。在艺术彻底地成为商品之前,审美经验与审美教育总是保持着艺术自身对于物化形式的优势,不信任任何形式的终极价值,它强调得意忘言,得鱼忘筌。诗学的审美理想甚至对“言”这样飘忽的“物化”形式都保持着怀疑,保持着暂时性的和瞬息性的观点。当代物化的审美经验与之相反,它对固化了的形式的膜拜遮蔽了审美经验的内在性。可以说,这是一个轻视任何内心经验与内在性的崇尚物化事实的时代。
当代社会“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等具有消费社会的特征,注重物态化、注重其商品形式与交换价值,而不是艺术与诗本身的特性。审美的生活不可以简化为商品形式和器物的外观,不是日常生活的趣味,不是环境的装置化这样一些内涵,也不是购买行为可以直接实现的“时尚”。对当代审美表象的赞美可能会导致这一观察的盲目,助长消费形式压倒其深刻的美学经验的浮浅时尚之流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等时髦说辞放弃了判断力批判,使所谓“生活的美学”成为商品拜物教的一部分。日常生活审美器物化的后果,使趣味与审美都只能作为个体消费者的孤独性来体验,而不指向一个审美表现的公共空间的塑造。然而,审美领域是一个从轻微状态的愉悦感受直到人类复杂经验及其伴随感受的表达与传递的广阔空间,包括古典美学所关心的对苦难、痛苦的经验、恐惧、愤怒与同情等感受的表达。
正如康德在论述审美判断时所说,“这种情感不论多么模糊,却具有某种道德的基础”,趣味或审美判断是个体自由的一个根源,审美判断同时也是“共通感”的保障。比起“知性”活动来,趣味或“鉴赏有更多的权利可以被称之为共通感;而审美(感性)判断力比智性的判断力更能冠以共同感觉之名”。他把审美判断定义为这样一种评判能力:“它使我们对一个给予的表象的情感不借助于概念而能够普遍传达。”在康德看来,审美活动保障了一个基于判断力之上共通感的社会,这个社会不是建立在任何先验的未经反省的真理和不受批判的权力概念上,而是奠基于一种审美判断的共同体。美学既存在于“个人的感受”,也存在于个人的感受与审美共同体的交流、共鸣之中。审美活动的“观众”组成了公共领域,美好的事物、言行与生活,是由观众的注视、判断与评论塑造出来的。没有人,没有观看,没有判断,美好的事物就不会表现出来。共通感或美学经验的可传递性赋予人们作为观看者的审美判断力。事实上,在康德看来,“观众”这一概念具备公民社会的意义,而具有“共通感”的审美判断则是某种政治共同体的道德基础。
观看者或观众的审美功能及其所延伸的道德情感体现在感受或感觉经验的表达能力之中,趣味、鉴赏或“感觉”不是天才的特权,它们植根于经验可传递性的基础上。审美感受不仅是个人化的,也是最可供分享的经验。经验之所以为经验,正是为了被分享。虽然审美经验一再声称它的不可言传性。不可言传依然建立在有效的可分享经验的实践与多种文学艺术的中介形式中。审美情感、感受、体验的可传递性与可分享性,正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础。正如康德所说的,当我们感受或判断时,我们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去感受和判断的。因此康德的政治思考可以在一个“自然的”、“感官的”和已经“社会化了的”基础上发展,他强调“美的经验性的兴趣只在社会中”,而人的社会性冲动与属性“是属于人道的特点”,那么,我们必须把审美判断视为我们能够借以向他人、“向每个别人传达自己的情感的东西的评断能力”,视为属于每个人的人道力量而加以促进的手段。这就是为什么审美判断力中的“情感由于什么才会被仿佛作为一种义务一样向每个人要求着”。康德这样理解摆脱了愚昧的文明人:那就是他是一个乐于把情感与体验传达给他人的人,不能和他人分享共同感受是不能让人感到满意的,“每个人也都期待和要求每个人对普遍传达加以考虑,仿佛是来自一个由人类自己所颁定的原始规约一样”。在人类社会,关于感觉经验的普遍可传递的理念“几乎是无限地扩大着它的价值”。
共同体的概念使得开放性的精神成为可能,感受、思考与想象、经验的可传递性能够使我们获得自我解放,并且达到一种相对的公正,这是判断必须具备的。我们可以把产生于人类社会的一切情感与感受都纳入整个审美判断领域。感性和审美判断之所以在康德看来是纯粹政治的,属于共同体的属性,远不是一般理解中的形式主义或感觉主义,是因为审美判断力首先是一种“不要求概念”的可传递性、非概念的沟通能力,而且会引起普遍的共鸣。审美经验与传达体现为一种“自由的合目的性”,并且揭示了“我们的评断能力从感官享受向道德情感的一个过渡”,不仅我们由此会被更好地引导向合乎自由目的地从事于审美活动,“也会使人类的一切立法所必须仰赖的诸先天能力”中的一个环节得到体现。这也意味着“从快乐到善的过渡”。
判断力批判契合了康德对整个人类共同体和“永久和平”的渴望和忧虑:不是消灭差异与冲突,而是借助由感觉与情感“经验的普遍可传递性”建立起来的判断,审美经验的“共通感”所形成的“开放性的精神”,预示了一种普世性。恰恰是审美判断力使我们普遍意识到,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可能正是这一点预示着和平或“和谐”的可能性。审美判断力意味着一种敏感性的培育,分享一种感受和情感体验具有社会伦理的意义。在公共生活中,情感经验的可传递性以及建立在可传递性基础之上的共通感,产生了非强制性的社会化作用。依赖经验的传递、分享与共鸣,人们建立起与他人的沟通能力,塑造出一个注重经验的传递能力与注重表现价值的社会。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康德的第三个批判,即判断力批判,可以被解释为建立政治哲学的一次尝试。政治哲学的原型恰好是对美的判断,因此被定义为“一种通过神奇的方式将特殊性与普遍性结合起来的能力”。
审美的生活,即建立在经验的表达、情感的表象与话语自由传递能力上的生活世界以及公共社会对此经验的分享和情感的共鸣,我们不仅能够在文学艺术领域,也能够在某些日益艰难地争取着表达自由的传播形式中窥见这种微弱的希望,可以看到一种以预言方式存在着的、也是以有限的表达实践存在着的审美的政治共同体的某些端倪。这个政治共同体建立在审美判断基础上,建立在情感与生活感受的可传递、可分享的经验表达之上。这好似一种道德家的空想,但也是有限的经验事态。我们从中可以找到一种非强制性的道德感情的起源。审美经验的可传递性、可分享性以及审美经验的共鸣作用,预示着一种比道德事实更可信的经验,这好似在借助审美经验的共通感将经验的传递变成一种责任与义务。除了传统美学所关心的从经验到叙述、到“作品”的物化过程,除了消费社会将经验与体验制作成商品与服务型的物态化产品,审美经验最终会变为一种有关美的生活政治吗?会变成一种自由的政治共同体的根基吗?
审美的“生产活动”与“实践活动”不同。商品生产的固有限制,产品的客体化,审美活动的物化形态,将变化的人类经验“物态化”了。在消费社会,审美经验(和其他经验一样)被屈从于物化过程与功利主义。这一过程在一切“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过程中已经存在。审美的生活不仅仅是对这一审美的产品的消费,而是参与一种以判断力批判为前提的“公共社会”。真实的审美的生活是一种生活实践,一种由经验的表现所构成的“表象空间”。它不是一种现成品的制造或消费,而是实践人的生活的最高可能性的方式。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建造一种静物画一般的审美空间,或仅仅是拥有更多的物态化的艺术品——商品,而是一种促进生活中的人们能够进行自由地表现自我、展示出自己的最高可能性的生活实践。一种具有多元的精神生活同时又具有社会伦理意义的生活,意味着将揭示与表现、观察与叙述等方面的“审美趣味”与审美判断上升为一种具有社会共同体意义的表达实践,塑造出“个人的感受”与共同体的共通感之间对话的社会空间。
作者简介:耿占春,男,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教授,河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在当代中国学术格局的演进过程中,美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继20世纪50年代、80年代的两次“美学热”之后,我们似乎正在迎来第三次美学热潮,其确切意义目前尚难以估量。一方面这表征着当代文化人的学术自觉;另一方面,这也是消费时代的必然选择——感性化、肉身性的生存状态本是美学关注的重心所在。然而,一个不容讳言的事实是,当代美学研究却存在着视野褊狭与对象泛滥这两大误区。前者使得相关学术著作沉溺于概念的游戏,在知识论中兜圈子;后者的结果更是使某些学者动辄将自己的写作命名曰“某某美学”,全然无视学科本身的边界与范围。实际上,所有这些误区都源于我们对美学的原初意义的忽略——美学本是一种极富意义的生活方式,一种奠基于生活世界的、在自由创造中存身的生命状态。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组织了这一组文章,尝试从不同角度揭橥、阐发美学的原初内涵,希望能裨益于当下学术界的美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B8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1—0225—11
无论从道德的观察看多么不可思议,我们置身其中的社会,就大城市、传媒、消费、大众文化景观而言,美学的核心词汇与价值似乎正在重新建构一种社会表象,构成社会生产与消费的文化逻辑。体验、感受和一切围绕着“身体”建构起来的感性经验,日益成为经济与文化的共同目标,伴随着充满魅惑的身体表象通过文化传播向一切社会层面扩展,似乎我们生活的整个世界都被魔法般地感性化了,使自我和社会都沐浴在纯粹感性的光辉中。而美学本就意味着“感性”或“感性学”。
各种趣味和审美判断围绕着身体或身体性的需要被呈现出来,感性、感受力、欲望是一个时代的特质。连这个时代的哲学也从各种先验概念范畴翻转为身体经验的话语,在形而上学和(政治)神学的本体论被消解之后,“身体”几乎成为一种新的本体论,在文学艺术与大众文化领域,身体及其欲望修辞构成了新的话语。无论是个体意识还是集体表征,身体及其感性经验都已成为价值的核心体现。审美趣味似乎解构了一切固有理念,受其支配的时尚、娱乐、快感诉求重新建构了一种“审美的生活”。即使多数人的实际生活远没有实现这一美学趣味,至少在关于生活的表象空间已是如此塑造着。身体及其感性诉求被置于社会生活与时代思想的中心位置。身体及其欲望似乎再也不是灵魂的牢笼、恶的本源,不仅身体和围绕着身体的表象塑造了一个审美的生活世界,身体自身也仿佛在这种过程中被“灵性化”了。充满魅惑、欲望的身体被放置在这个时代商品拜物教的神龛里。
体验、感性、感受力在文学艺术的历史中一直表现为对狭隘的功利主义与工具理性的一种僭越,对个人经验和社会生活领域进行着无止境的表象活动。感性经验的表现不为别的目的,只为获得更丰富的经验,更复杂的感受,更大的敏感性。如同康德思想中所包含的寓意的实现似的,审美判断或判断力批判成为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批判意图的完成,理性主义范畴内所建构的价值规范遭遇了感性批判力量的消解与重构。尽管看起来像是一种讽刺:我们自身置身其中的社会既没有完成纯粹理性批判,也没有进行实践理性批判,但在“武器的批判”之后也在某些时刻归于感性化的生活世界。就现代世界的价值逻辑而言,感受力自身成为最终的价值,这是感受力、一种新的感受性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近代以来的文学艺术革命与创新,揭示了激进的审美感受性与陈规化的社会环境之间的紧张与冲突。基于趣味的审美判断对人的感受性所具有的激发作用,把人们从被功利主义弄窄了的感觉领域引导出来。
如今消费社会已大规模回收了文学与艺术的感性革命的能量,消除了其激进性与批判性,并把它的感受性魔法般地转换为发展欲望的一个物质基础。在文学艺术的审美趣味和感性创造活动之后,是商业机制对趣味和感受性的接纳与利用。在消费时代,感受力或事物的可感受性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市场价值的东西。提供新的经验、新的感受形式或敏感性,过去主要是文学艺术领域的事情,而今天则主要是文化产业和消费领域的事情。在越来越多的经济领域,感受力或感受性的承诺开始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人们似乎无法轻易区分什么是具有精神意义的,什么是物质生活,因为它们都同样服务于人的感性经验,服从于感受力的需求逻辑。
某些过去认为单纯属于经济领域的事情,今天已成为满足人们的趣味与感受力的方式。从一般的消费、娱乐活动到旅行、探险和极限运动,从小情调、格调与品位、趣味的满足到惊讶、震惊经验,都具有了文化心理价值,而这一切体验都需要购买。物质生活或相当一部分产品指向人的经验形式、人的感受性。消费活动开始指向一种独特的感受,即对人自身的感受性与感受力的消费。对经验的消费,成为一种最昂贵的消费,成为消费社会里最奢侈行为的无罪证明。消费各种经验成为一种享乐形式。消费活动是为了获得感受,而非单纯地占有物质财富。只有包含了独特的感受力的事物才值得人去感受。一切经验甚至性经验与情感,也逐渐成为被消费的对象,具有无限发展的神秘价值。
从惊讶、震惊经验到恐怖体验没有不可逾越的清晰的边界。发源于文学艺术的审美感受性正在发展为这个时代里的感性崇拜或感受力崇拜。感受力崇拜激发了一种经验上的非道德性。这种非道德性的感受力在早期主要受到文学艺术的激发,而现在则受到市场经济与商品形式的激发。感受力崇拜已经成为消费社会或娱乐世界的一种内驱力,成为现代大众文化的内驱力。既然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可以信赖的理性主义的目标,感受性就成为唯一具有价值的、自我合法化的东西。
如此崇拜感性的时代似乎是一个完美的审美教育或审美经验的时代,似乎实现了人类历史上一切艺术家的梦想——一个全社会注重审美、注重感性经验的美学理想国。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审美的实现出现了偏差,感性经验的至高无上也不是对纯粹的经验状态的注重。在这个时代,一切不能物态化的东西、一切不能被物态化的感受和审美情操都显得没有价值而为这个审美的时代所遗弃,比如诗歌、内在感受、内心的教养,人们只相信那些能够被物化的趣味、被物态化的审美经验。如果没有被物态化就不能被商品化,不能被看见,就不能进入商品的交换体系。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另一方面却是审美经验的内在交换、或审美经验的象征交换比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微弱。与其说这个时代崇拜感性经验、崇尚美学经验,不如说这个时代崇拜一切经验被物态化,崇尚使一切趣味与经验的物化、从而被商品化,以便使之成为某种可以进入交换体系的商品,以便使艺术经验的享受直接成为一种物态化事物的消费。在审美经验物态化的崇拜中,终止了审美经验的象征交换过程,一种主要发生在内心过程的经验被物化形式所转移,把不可言说的、总是包含着神秘与微妙要素的审美经验转换为确定的物质形态。
即使文学艺术的审美活动也必须作为物态化的形式而呈现,但仍与这个时代艺术经验的物态化有着不同:我们时代的审美经验的物态化直接作为赤裸裸的商品而出现,否则就不具备审美“价值”。在艺术消费者心目中,一切不能被物态化、不能被商品化的审美经验都是没有价值的,不能进入交换体系的事物就是非存在,就是无价值,同商品的逻辑一样,交换价值取代了“使用价值”。这是社会未能进入“理智的和审美的成年”的未成熟性的表现,艺术作品成为商品拜物教的表现。艺术作品的拜物教削弱或删除了审美判断的批判性,使一切物化形态的艺术直接成为“好看的”或“美的”,审美价值的光晕为商品拜物教进行了加冕,却没有成为感受力与想象力的一种源泉,没有成为重塑现实的力量。
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或具有审美形式的商品并不能塑造一种具有深度的自我,正像商品的自身复制方式一样,商品也以这种形式复制许多相似的或貌似有差异的个体,却培育不出具有批评意识的审美主体。同样的状况发生在一切文化与艺术领域。审美经验的自主性让位于商品的规律,经济的逻辑支配了文化的逻辑。与其说这是一个注重感性经验的审美的时代,毋宁说是一个注重审美经验物化形式的社会。在艺术成为商品之后,在审美经验的物态化形式受到人们如此膜拜之后,艺术中不能被物化的诗性经验、抗拒一切物化与凝结的艺术感受力反而绝少被人们所体验。真实深刻的审美经验,犹如古典时代的诗学思想所表述的,具有不可言说的特性,更难以被物化。它抵制着一切形式的物化,消解着暂时的物质形式和语言形式的凝结,在艺术经验的形式化表达中,总是合法地潜在着表达形式的否认,或者说存在着对形式的暂时性的确认,保留着经验的未确然性和变异,保留着再次言说的承诺。在艺术彻底地成为商品之前,审美经验与审美教育总是保持着艺术自身对于物化形式的优势,不信任任何形式的终极价值,它强调得意忘言,得鱼忘筌。诗学的审美理想甚至对“言”这样飘忽的“物化”形式都保持着怀疑,保持着暂时性的和瞬息性的观点。当代物化的审美经验与之相反,它对固化了的形式的膜拜遮蔽了审美经验的内在性。可以说,这是一个轻视任何内心经验与内在性的崇尚物化事实的时代。
当代社会“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等具有消费社会的特征,注重物态化、注重其商品形式与交换价值,而不是艺术与诗本身的特性。审美的生活不可以简化为商品形式和器物的外观,不是日常生活的趣味,不是环境的装置化这样一些内涵,也不是购买行为可以直接实现的“时尚”。对当代审美表象的赞美可能会导致这一观察的盲目,助长消费形式压倒其深刻的美学经验的浮浅时尚之流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等时髦说辞放弃了判断力批判,使所谓“生活的美学”成为商品拜物教的一部分。日常生活审美器物化的后果,使趣味与审美都只能作为个体消费者的孤独性来体验,而不指向一个审美表现的公共空间的塑造。然而,审美领域是一个从轻微状态的愉悦感受直到人类复杂经验及其伴随感受的表达与传递的广阔空间,包括古典美学所关心的对苦难、痛苦的经验、恐惧、愤怒与同情等感受的表达。
正如康德在论述审美判断时所说,“这种情感不论多么模糊,却具有某种道德的基础”,趣味或审美判断是个体自由的一个根源,审美判断同时也是“共通感”的保障。比起“知性”活动来,趣味或“鉴赏有更多的权利可以被称之为共通感;而审美(感性)判断力比智性的判断力更能冠以共同感觉之名”。他把审美判断定义为这样一种评判能力:“它使我们对一个给予的表象的情感不借助于概念而能够普遍传达。”在康德看来,审美活动保障了一个基于判断力之上共通感的社会,这个社会不是建立在任何先验的未经反省的真理和不受批判的权力概念上,而是奠基于一种审美判断的共同体。美学既存在于“个人的感受”,也存在于个人的感受与审美共同体的交流、共鸣之中。审美活动的“观众”组成了公共领域,美好的事物、言行与生活,是由观众的注视、判断与评论塑造出来的。没有人,没有观看,没有判断,美好的事物就不会表现出来。共通感或美学经验的可传递性赋予人们作为观看者的审美判断力。事实上,在康德看来,“观众”这一概念具备公民社会的意义,而具有“共通感”的审美判断则是某种政治共同体的道德基础。
观看者或观众的审美功能及其所延伸的道德情感体现在感受或感觉经验的表达能力之中,趣味、鉴赏或“感觉”不是天才的特权,它们植根于经验可传递性的基础上。审美感受不仅是个人化的,也是最可供分享的经验。经验之所以为经验,正是为了被分享。虽然审美经验一再声称它的不可言传性。不可言传依然建立在有效的可分享经验的实践与多种文学艺术的中介形式中。审美情感、感受、体验的可传递性与可分享性,正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础。正如康德所说的,当我们感受或判断时,我们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去感受和判断的。因此康德的政治思考可以在一个“自然的”、“感官的”和已经“社会化了的”基础上发展,他强调“美的经验性的兴趣只在社会中”,而人的社会性冲动与属性“是属于人道的特点”,那么,我们必须把审美判断视为我们能够借以向他人、“向每个别人传达自己的情感的东西的评断能力”,视为属于每个人的人道力量而加以促进的手段。这就是为什么审美判断力中的“情感由于什么才会被仿佛作为一种义务一样向每个人要求着”。康德这样理解摆脱了愚昧的文明人:那就是他是一个乐于把情感与体验传达给他人的人,不能和他人分享共同感受是不能让人感到满意的,“每个人也都期待和要求每个人对普遍传达加以考虑,仿佛是来自一个由人类自己所颁定的原始规约一样”。在人类社会,关于感觉经验的普遍可传递的理念“几乎是无限地扩大着它的价值”。
共同体的概念使得开放性的精神成为可能,感受、思考与想象、经验的可传递性能够使我们获得自我解放,并且达到一种相对的公正,这是判断必须具备的。我们可以把产生于人类社会的一切情感与感受都纳入整个审美判断领域。感性和审美判断之所以在康德看来是纯粹政治的,属于共同体的属性,远不是一般理解中的形式主义或感觉主义,是因为审美判断力首先是一种“不要求概念”的可传递性、非概念的沟通能力,而且会引起普遍的共鸣。审美经验与传达体现为一种“自由的合目的性”,并且揭示了“我们的评断能力从感官享受向道德情感的一个过渡”,不仅我们由此会被更好地引导向合乎自由目的地从事于审美活动,“也会使人类的一切立法所必须仰赖的诸先天能力”中的一个环节得到体现。这也意味着“从快乐到善的过渡”。
判断力批判契合了康德对整个人类共同体和“永久和平”的渴望和忧虑:不是消灭差异与冲突,而是借助由感觉与情感“经验的普遍可传递性”建立起来的判断,审美经验的“共通感”所形成的“开放性的精神”,预示了一种普世性。恰恰是审美判断力使我们普遍意识到,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可能正是这一点预示着和平或“和谐”的可能性。审美判断力意味着一种敏感性的培育,分享一种感受和情感体验具有社会伦理的意义。在公共生活中,情感经验的可传递性以及建立在可传递性基础之上的共通感,产生了非强制性的社会化作用。依赖经验的传递、分享与共鸣,人们建立起与他人的沟通能力,塑造出一个注重经验的传递能力与注重表现价值的社会。正如阿伦特所指出的,康德的第三个批判,即判断力批判,可以被解释为建立政治哲学的一次尝试。政治哲学的原型恰好是对美的判断,因此被定义为“一种通过神奇的方式将特殊性与普遍性结合起来的能力”。
审美的生活,即建立在经验的表达、情感的表象与话语自由传递能力上的生活世界以及公共社会对此经验的分享和情感的共鸣,我们不仅能够在文学艺术领域,也能够在某些日益艰难地争取着表达自由的传播形式中窥见这种微弱的希望,可以看到一种以预言方式存在着的、也是以有限的表达实践存在着的审美的政治共同体的某些端倪。这个政治共同体建立在审美判断基础上,建立在情感与生活感受的可传递、可分享的经验表达之上。这好似一种道德家的空想,但也是有限的经验事态。我们从中可以找到一种非强制性的道德感情的起源。审美经验的可传递性、可分享性以及审美经验的共鸣作用,预示着一种比道德事实更可信的经验,这好似在借助审美经验的共通感将经验的传递变成一种责任与义务。除了传统美学所关心的从经验到叙述、到“作品”的物化过程,除了消费社会将经验与体验制作成商品与服务型的物态化产品,审美经验最终会变为一种有关美的生活政治吗?会变成一种自由的政治共同体的根基吗?
审美的“生产活动”与“实践活动”不同。商品生产的固有限制,产品的客体化,审美活动的物化形态,将变化的人类经验“物态化”了。在消费社会,审美经验(和其他经验一样)被屈从于物化过程与功利主义。这一过程在一切“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过程中已经存在。审美的生活不仅仅是对这一审美的产品的消费,而是参与一种以判断力批判为前提的“公共社会”。真实的审美的生活是一种生活实践,一种由经验的表现所构成的“表象空间”。它不是一种现成品的制造或消费,而是实践人的生活的最高可能性的方式。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建造一种静物画一般的审美空间,或仅仅是拥有更多的物态化的艺术品——商品,而是一种促进生活中的人们能够进行自由地表现自我、展示出自己的最高可能性的生活实践。一种具有多元的精神生活同时又具有社会伦理意义的生活,意味着将揭示与表现、观察与叙述等方面的“审美趣味”与审美判断上升为一种具有社会共同体意义的表达实践,塑造出“个人的感受”与共同体的共通感之间对话的社会空间。
作者简介:耿占春,男,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教授,河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