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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刑法学发展过程中,形式论与实质论之间的分歧多发生在价值论内部。特别是价值判断适用问题,已经形成对垒之势。通过对争论的检视,两大阵营争论的焦点不仅表现在基本范畴和刑法运用上,还存在曲解、虚构、误读对方观点的问题。基于双方的重要分歧,从形式论、实质论解释的较量中来反思刑法学研究实践,有助于推进我国刑法学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