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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卫生局出台一系列措施,从机制上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基建、药剂、器械、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的负责人不再“终身制”,干满两届必须轮岗。据了解,石家庄、深圳等地有关部门也纷纷提出将之作为“治贿“的有效途径之一。敏感岗位是否都适合轮岗?轮岗对于治理商业贿赂能起到哪些作用?能否从机制上对其进行治理?本刊特约业内专家对此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