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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一词是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不恰当的称谓,它无法成为一个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接受的名词或术语。为全面分析和反思执行理论问题和执行实务现状,执行壁垒是封执行难最合适的替代术语,一种合乎逻辑的判断和历史的必然选择。司法必须提升执行能力,积极应封执行壁垒问题。从而促成全社会封司法行为和裁判结果的尊重和法文化的最终形成。其他国家公权力也应当支持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权的国家公权力控制,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国家综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