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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胡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毫无疑问,今日中国的一个显著进步就在于“社会”从国家框架中崛起,在政治、经济主导的现实格局中终获一席之地。从梁漱溟先生“个人永不被发现”的喟叹,到举国上下对社会建设的孜孜以求,其间的发展和进步不言而喻。
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民生。天下之事,民生为大;利益分殊,民生为先。从经济一维的单兵突进到政治、经济、社会的齐头并进、和衷共济,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相召唤,今有近30年的经济繁荣做铺垫,改善民生恰逢其时、万众归心。
改善民生无非要在两方面潜心改造:一则是物质意义上的“保障民生”;二则是精神意义上的“权利民生”。就前者来说,建立周全、系统的民生保障机制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安全感的社会,而民众安全感的由来又必然与政府的作为息息相关。只有基本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保障品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就后者来说,我们理应认识到,民众“权利短板”现象已构成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掣肘。既要改善民生,平等赋权当无可规避。教育权、就业权、医疗权、住房权、最低保障权等等是公民当仁不让的一项项宪赋权利,尊重和满足这些权利吁求是公共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事实已经无数次证明,社会强则国强。一个强大、自足、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是国家得以持续繁荣的基石,是所有社会治理形态中最节省成本的一种。今天,执政党对“社会建设”的念之再三和戮力为之,在直面现实的勇气和智慧之中,为国家和社会承诺了一个漂亮的未来。一个开放的、富足的、生龙活虎的公民社会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诚可期待。
毫无疑问,今日中国的一个显著进步就在于“社会”从国家框架中崛起,在政治、经济主导的现实格局中终获一席之地。从梁漱溟先生“个人永不被发现”的喟叹,到举国上下对社会建设的孜孜以求,其间的发展和进步不言而喻。
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民生。天下之事,民生为大;利益分殊,民生为先。从经济一维的单兵突进到政治、经济、社会的齐头并进、和衷共济,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相召唤,今有近30年的经济繁荣做铺垫,改善民生恰逢其时、万众归心。
改善民生无非要在两方面潜心改造:一则是物质意义上的“保障民生”;二则是精神意义上的“权利民生”。就前者来说,建立周全、系统的民生保障机制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安全感的社会,而民众安全感的由来又必然与政府的作为息息相关。只有基本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保障品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就后者来说,我们理应认识到,民众“权利短板”现象已构成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掣肘。既要改善民生,平等赋权当无可规避。教育权、就业权、医疗权、住房权、最低保障权等等是公民当仁不让的一项项宪赋权利,尊重和满足这些权利吁求是公共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事实已经无数次证明,社会强则国强。一个强大、自足、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是国家得以持续繁荣的基石,是所有社会治理形态中最节省成本的一种。今天,执政党对“社会建设”的念之再三和戮力为之,在直面现实的勇气和智慧之中,为国家和社会承诺了一个漂亮的未来。一个开放的、富足的、生龙活虎的公民社会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诚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