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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G第74条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费用是否可作为损害予以赔偿。曾有观点和实践认为,CISG第74条不包括律师费的赔偿,并把法律费用直接认定为程序费用,适用内国程序法或仲裁规则进行分担。这样的观点和做法曾引起争议,且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近年来出现的支持法律费用赔偿的案件中,两类情形下发生的法律费用通常被认定为CISG第74条下的损害,并可依据完全损害原则予以赔偿。这两种类型的费用分别是诉讼前法律费用,以及因违反约定管辖权条款在前一诉讼中产生的法律费用。本文建议依据情形讨论CISG第74条下法律费用的可赔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