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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以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内容的“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对乡村经济关系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乡村社会治理提出新的要求.调研发现,在推进“三权分置”深化改革中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出现了明显滞后问题,为适应乡村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须更新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探索适应各地实际的治理路径,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