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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是经济性、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工程建设各方,包括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等,要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内部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应掌握多方面知识,包括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市场造价信息、合同簽订与纠纷处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相关知识。
我们在日常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常遇到预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送审的工程结算不准确,甚至有较大的误差现象产生。如:某号楼冷却循环水改造项目,实际用57mm不锈钢40米,送审为56米。某号楼断桥铝合金窗更换玻璃,申报时为更换断桥铝合金窗,究其原因,有施工单位的问题也有建设单位某些问题。对建设单位而言,可能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工程联系单存在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表达不清或准确度不够等因素。如某大厅进行精装修,部分主材规格型号签证不明确,就施工单位而言,一当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做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工程竣工结算时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致实际发生费用与结算造价相距甚远;三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四因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结算“失真”;此外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能及时报到审计部门。这些因素导致审计人员难于全面审核,失误的概率难免提高,最终影响审核质量,导致审核风险加大。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内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抓好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审核力度,降低审核风险。
一、把好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控制关
造价审核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过程的核心,对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认真核实工程量
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我们应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是否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是否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等。现场签证审核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审核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签字人员是否有签字权限、签证内容是否属实;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核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核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二)严格调查工程材料价格
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现象。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价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价格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过程中所有主材事前调研、对品牌规格价格进行确认后再采购进场;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工程项目中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价格,定额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
(三)严格审核变更项目价格
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切实规范“定额套用”
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重复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在审查过程中要结合定额综合解释,注意换算系数等情况。
二、强化控制,减少审核误差
建设单位审计制度对审核质量控制进行了全面详实的阐述和规定,应认真执行、规范执业。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三级复核等多项技术措施控制全过程,确保质量。
(一)分层质量控制措施
项目组各成员对本层次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形成上下级分层次的工作质量检查督导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例如项目负责人可对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招投标进行跟踪,而项目审核人员可对项目实施阶段及工程造价审核阶段进行跟踪审核。
(二)分环节质量控制措施
对项目的不同环节采用“节节”审核法。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专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例如在工程量复核工作完成后才好进行定额套用。
(三)关键点质量控制措施
每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对结果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点,控制了这些关键点,就能基本保证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并提高工作效率。例如预算中的单位换算,数字中的小数点和分部分项中工程造价大的项目,都是审核中的关键点。
(四)三级复核措施
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造价确认表》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交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造价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
三、协调关系,促进内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良性发展
审计部门的审核人员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除了要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外,尤其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与工程管理部门的关系
审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都是建设单位职能部门,两个部门工作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一致的。两个部门要多沟通交流,形成共识。遇到问题时,友好协商解决。
(二)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甲、乙方关系,两方是一对矛盾。审计作为甲方利益的最终维护者,与施工单位在工程造价结算上可能存在一些分歧。但分歧与争执并不影响对施工单位劳动和人格的尊重,在审核中不能盛气凌人,要摆正位置,做到有理有据,用事实说话,客观公正对待。
(三)与社会审计部门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社会审计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委托关系建立后,被委托者要对委托者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委托者的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选择社会审计力量时,可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一些资质高、信誉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审计的质量、时间、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为避免施工单位与社会审计人员接触可能出现的舞弊,由内审人员专门协调联络,审查和传递审计资料,进行现场监督,一起参加审计协调例会,一起参加主材市场调研。为保证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应按合理的收费标准给予审计报酬,中介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成果。
我们在日常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常遇到预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送审的工程结算不准确,甚至有较大的误差现象产生。如:某号楼冷却循环水改造项目,实际用57mm不锈钢40米,送审为56米。某号楼断桥铝合金窗更换玻璃,申报时为更换断桥铝合金窗,究其原因,有施工单位的问题也有建设单位某些问题。对建设单位而言,可能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工程联系单存在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表达不清或准确度不够等因素。如某大厅进行精装修,部分主材规格型号签证不明确,就施工单位而言,一当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做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工程竣工结算时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致实际发生费用与结算造价相距甚远;三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四因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结算“失真”;此外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能及时报到审计部门。这些因素导致审计人员难于全面审核,失误的概率难免提高,最终影响审核质量,导致审核风险加大。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内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抓好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管理,从根本上提升审核力度,降低审核风险。
一、把好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控制关
造价审核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过程的核心,对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认真核实工程量
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我们应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是否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是否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等。现场签证审核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审核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签字人员是否有签字权限、签证内容是否属实;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核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核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二)严格调查工程材料价格
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现象。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价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价格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过程中所有主材事前调研、对品牌规格价格进行确认后再采购进场;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根据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工程项目中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价格,定额有明确规定的,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
(三)严格审核变更项目价格
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切实规范“定额套用”
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重复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在审查过程中要结合定额综合解释,注意换算系数等情况。
二、强化控制,减少审核误差
建设单位审计制度对审核质量控制进行了全面详实的阐述和规定,应认真执行、规范执业。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三级复核等多项技术措施控制全过程,确保质量。
(一)分层质量控制措施
项目组各成员对本层次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形成上下级分层次的工作质量检查督导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例如项目负责人可对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招投标进行跟踪,而项目审核人员可对项目实施阶段及工程造价审核阶段进行跟踪审核。
(二)分环节质量控制措施
对项目的不同环节采用“节节”审核法。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专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例如在工程量复核工作完成后才好进行定额套用。
(三)关键点质量控制措施
每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会有一些对结果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点,控制了这些关键点,就能基本保证该项目的整体质量,并提高工作效率。例如预算中的单位换算,数字中的小数点和分部分项中工程造价大的项目,都是审核中的关键点。
(四)三级复核措施
审核人员对送审的工程结算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工程造价确认表》和结算调整明细表征求意见稿,交项目负责人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造价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以示认可。
三、协调关系,促进内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良性发展
审计部门的审核人员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除了要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外,尤其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与工程管理部门的关系
审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都是建设单位职能部门,两个部门工作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一致的。两个部门要多沟通交流,形成共识。遇到问题时,友好协商解决。
(二)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甲、乙方关系,两方是一对矛盾。审计作为甲方利益的最终维护者,与施工单位在工程造价结算上可能存在一些分歧。但分歧与争执并不影响对施工单位劳动和人格的尊重,在审核中不能盛气凌人,要摆正位置,做到有理有据,用事实说话,客观公正对待。
(三)与社会审计部门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社会审计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委托关系建立后,被委托者要对委托者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委托者的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选择社会审计力量时,可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一些资质高、信誉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审计的质量、时间、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为避免施工单位与社会审计人员接触可能出现的舞弊,由内审人员专门协调联络,审查和传递审计资料,进行现场监督,一起参加审计协调例会,一起参加主材市场调研。为保证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应按合理的收费标准给予审计报酬,中介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