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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干好自己的正事;第二,关照社会其他需求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就是企业必须用自己的一切努力和成果,保证生存并不断发展,以此为前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满足社会需要它做出的任何努力。
具体地说,企业社会责任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干好自己的正事。也就是做好自己本该从事的本体事业,为社会提供必须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在这个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断发展,不断创造,产生出超出社会期望的价值,我们可以称这一部分责任为必要责任。必要责任就是企业必须的、不可推卸的、如不履行就失去存在价值的责任。衡量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主要是看这部分责任的履行情况;第二,关照社会其他需求。也就是说,当社会需要时,在保证充分履行必要责任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对社会有所贡献。我们姑且称这一部分责任为次要责任。次要责任就是企业在履行必要责任的同时,密切关注社会的其它需求,只要自己有能力,就要积极主动地、无偿地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是那些能够为社会分忧,维持和推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事情,企业更要把它当成自己应尽的责任,义无返顾地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我不同意把企业的必要责任从企业社会责任中分离出去的说法。持这种认识的人把企业社会责任片面地划定在企业必要责任之外,似乎社会本就赋予的、自己必须干好的本体事业并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有那些必要责任之外的社会公益方面的事情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我看,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有害的。这样的认识容易引导社会公众忽略甚至否定或者淡化企业履行必要责任过程中的重要贡献;容易使企业模糊自己的根本使命,混淆必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容易诱发某些企业拿履行次要责任作为掩盖其经营管理不善的借口;容易挫伤甚至打击那些兢兢业业履行必要责任的企业的积极性。假设,像中国石油这样的超大型企业,它的必要责任本当是“我为祖国献石油”。如果它扶贫、治沙、赞助慈善事业的业绩全国第一,而社会最需要它做的石油能源供应使命却没有完成。试问,它是履行了社会责任呢?还是没有履行?
在这里需要说明,我把企业社会责任分成必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不光是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觉得,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坚持企业的第一责任就是必要责任,次要责任只能摆在第二的位置;本职事业要永远摆在企业第一位,其余的事业要永远摆在企业的第二位。如果企业充分地、圆满地履行了自己的必要责任,为社会提供了社会必要的、急需的、优质的、甚至是超值的,而不是无用的、假冒伪劣的、坑人害人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就可以认为,它践行了自己对社会的承诺,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有的企业敷衍着社会需要它完成的正事,把兴趣放在正事以外的、沽名钓誉的、与企业本职业务无关的社会公益事务上,并美其名曰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对社会的承诺是庄严的,标榜自己是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暗地里却在干着坑害社会、坑害人民的罪恶勾当。过去和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企业还少吗?
因此,怎样科学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至关重要,而怎样科学地认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要。关于国企的社会责任问题,我会在本刊下一期提出自己的看法,以请教读者。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就是企业必须用自己的一切努力和成果,保证生存并不断发展,以此为前提,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满足社会需要它做出的任何努力。
具体地说,企业社会责任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干好自己的正事。也就是做好自己本该从事的本体事业,为社会提供必须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在这个前提下,保证自己不断发展,不断创造,产生出超出社会期望的价值,我们可以称这一部分责任为必要责任。必要责任就是企业必须的、不可推卸的、如不履行就失去存在价值的责任。衡量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主要是看这部分责任的履行情况;第二,关照社会其他需求。也就是说,当社会需要时,在保证充分履行必要责任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对社会有所贡献。我们姑且称这一部分责任为次要责任。次要责任就是企业在履行必要责任的同时,密切关注社会的其它需求,只要自己有能力,就要积极主动地、无偿地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是那些能够为社会分忧,维持和推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事情,企业更要把它当成自己应尽的责任,义无返顾地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我不同意把企业的必要责任从企业社会责任中分离出去的说法。持这种认识的人把企业社会责任片面地划定在企业必要责任之外,似乎社会本就赋予的、自己必须干好的本体事业并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有那些必要责任之外的社会公益方面的事情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我看,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有害的。这样的认识容易引导社会公众忽略甚至否定或者淡化企业履行必要责任过程中的重要贡献;容易使企业模糊自己的根本使命,混淆必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容易诱发某些企业拿履行次要责任作为掩盖其经营管理不善的借口;容易挫伤甚至打击那些兢兢业业履行必要责任的企业的积极性。假设,像中国石油这样的超大型企业,它的必要责任本当是“我为祖国献石油”。如果它扶贫、治沙、赞助慈善事业的业绩全国第一,而社会最需要它做的石油能源供应使命却没有完成。试问,它是履行了社会责任呢?还是没有履行?
在这里需要说明,我把企业社会责任分成必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不光是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觉得,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坚持企业的第一责任就是必要责任,次要责任只能摆在第二的位置;本职事业要永远摆在企业第一位,其余的事业要永远摆在企业的第二位。如果企业充分地、圆满地履行了自己的必要责任,为社会提供了社会必要的、急需的、优质的、甚至是超值的,而不是无用的、假冒伪劣的、坑人害人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就可以认为,它践行了自己对社会的承诺,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有的企业敷衍着社会需要它完成的正事,把兴趣放在正事以外的、沽名钓誉的、与企业本职业务无关的社会公益事务上,并美其名曰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对社会的承诺是庄严的,标榜自己是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暗地里却在干着坑害社会、坑害人民的罪恶勾当。过去和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企业还少吗?
因此,怎样科学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至关重要,而怎样科学地认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要。关于国企的社会责任问题,我会在本刊下一期提出自己的看法,以请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