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合并是反垄断法的重点规制对象,确定其内涵和外延是研究企业合并制度的概念基础,通过对合并作用的辨证分析和西方国家相关理论的比较分析,可得出结论:反垄断立法应当在允许适当合并和防止垄断之间寻找平衡.就内容而言,反垄断法对企业合并的规制应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两类,其中不乏豁免条款和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