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度棉花购销工作。一、落实好临时收储政策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产棉区政府要客观宣传国内外棉花产销形势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引导棉农及时采摘交售新棉,棉花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交储。中纤局要统一组织部署各地纤检机构及时开展交储棉花检验,协调交储库点所在地公铁路顺畅运输。在个别因受灾达不到国家收储质量要求的地区,由产棉区政府研究通过地方储备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