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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政协联组会时强调,要进一步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需求有机衔接,真可谓切中要害。
我国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已经算是老大难问题了。在分析原因时,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企业创新的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没有创新的意愿。
企业最大的意愿是什么?是能在市场竞争中赚得利润。如果连钱都赚不到,何谈企业社会责任。在时下中国,干什么最赚钱?据《福布斯》杂志统计,中国最挣钱的行业是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化工、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等行业。如果能够享受国家或明或暗的补贴,舒舒服服地赚取垄断利润,国有企业还有多少动力去搞“创新”?如果靠炒房地产、放高利贷就能挣大钱,还有多少民营企业肯冒风险去投入研究开发。
因此,“我要创新”的前提是让“创新者”能够看到赚钱的希望。这不是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就能解决的,需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也不是靠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就能办到的,需要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和竞争规则,让更多的“创新者”能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大显身手。
话又说回来,企业即使有了创新的意愿,也常常感到“创新无门”,因为国家科技资源配置主要流向了大学和科研机构。随着科技投入急剧增长,大量“高精尖”的科技成果“喷薄而出”。而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企业来讲,这些成果过于“高深”,吸收消化不了,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蛋糕”卖给了跨国公司。很多企业需要的可能只是一个具体的制造工艺改进,可这样的“雕虫小技”怎么能让那些“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看得上眼?说到底,我们的科研评价导向还是看“谁能站在前沿”,而不是看“谁能解决问题”。如果大量科技成果无法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确实应该认真反思我们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
作为一个大国,我们需要那些能够引领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基础研究成果,需要那些“不计成本”、能够“振国威”的重大科技项目,但中国发展的现实,更需要大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以解决我们的国计民生问题,推动我国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迈进,这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
我国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已经算是老大难问题了。在分析原因时,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企业创新的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没有创新的意愿。
企业最大的意愿是什么?是能在市场竞争中赚得利润。如果连钱都赚不到,何谈企业社会责任。在时下中国,干什么最赚钱?据《福布斯》杂志统计,中国最挣钱的行业是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化工、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等行业。如果能够享受国家或明或暗的补贴,舒舒服服地赚取垄断利润,国有企业还有多少动力去搞“创新”?如果靠炒房地产、放高利贷就能挣大钱,还有多少民营企业肯冒风险去投入研究开发。
因此,“我要创新”的前提是让“创新者”能够看到赚钱的希望。这不是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就能解决的,需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也不是靠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就能办到的,需要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和竞争规则,让更多的“创新者”能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大显身手。
话又说回来,企业即使有了创新的意愿,也常常感到“创新无门”,因为国家科技资源配置主要流向了大学和科研机构。随着科技投入急剧增长,大量“高精尖”的科技成果“喷薄而出”。而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企业来讲,这些成果过于“高深”,吸收消化不了,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蛋糕”卖给了跨国公司。很多企业需要的可能只是一个具体的制造工艺改进,可这样的“雕虫小技”怎么能让那些“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看得上眼?说到底,我们的科研评价导向还是看“谁能站在前沿”,而不是看“谁能解决问题”。如果大量科技成果无法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确实应该认真反思我们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
作为一个大国,我们需要那些能够引领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基础研究成果,需要那些“不计成本”、能够“振国威”的重大科技项目,但中国发展的现实,更需要大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以解决我们的国计民生问题,推动我国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迈进,这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