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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对全球环境的恶化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显著的角色,使得对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主要从跨国公司与环境法律责任的界定与关系入手,探讨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风险责任原则和利益衡量原则。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将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划分为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国家责任和国际赔偿责任三大类。目的在于为追究跨国公司,甚至于国家的环境法律责任提供了灵活性的机制,为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体制的形成起着导向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