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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深圳市某街道辖区社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选择处理方式调查,了解社会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方式的现状,为政府部门对现行的医疗纠纷处理模式作出调整提供参考。方法问卷调查了解深圳市某街道52间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就本单位从2006—2008年3年来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结果95.83%社会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途径选择白行协商,4.17%选择行政仲裁调解,选择医学鉴定和司法诉讼为0。结论目前大多数社会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采取自行协商俗称“私了”的方式,很少采取行政仲裁和司法诉讼,说明现行医患纠纷处理模式存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