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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起,四川省在岷江、沱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执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该项制度在增强政府改善水质的内在动力、提升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监测方式和试行流域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对岷江、沱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进行分析,得出其中有待优化的部分,提出了下一步构建“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看法,建议在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的断面上采用上下游联合监测的方式开展水质生态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