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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国代孕中,儿童出生地国通常会采用出生证明或司法判决等形式确定意向父母与代孕儿童间的法定亲子关系.作为行政机构出具的记录新生儿民事地位与关系的公共文件,出生证明的承认规则主要包括出生证明真实性的验证与法定亲子关系的承认两方面的内容.欧盟立法为出生证明真实性检验规则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法定亲子关系的承认条件以准据法与公共政策作为主要代表.未来宜简化真实性验证规则,构建合理统一的亲子关系认定冲突规范,并利用儿童最佳利益原则限制公共政策或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推动跨国代孕中出生证明的普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