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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简称jicA)于1974年8月1日根据国际协力事业团法(1974年法律第62号)而建立的,由日本外务省主管的“特殊法人”。目的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良社会、加强国际间合作。jicA的资金来源由日本外务省的拨款、投资以及日本通商产业省的委托费构成。它以政府级的技术合作为中心,统筹实施多方面的国际合作事业,包括接收发展中国家技术、研究、行政管理人员赴日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