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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阐述水源地生态补偿重要性的基础上,从水量和水质两个指标考虑,对水源地的供水量进行分摊计算,对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修正。利用费用分析法确定了商洛水源地较为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为每吨水0.6元,商洛地区年均供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量为12.22亿m^3,因此商洛水源地年生态补偿额应为7.33亿元。按照这样的补偿方法.供水区得到了补偿,调动了其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提高了供水水质;受水区有了优良水质的供应,经济社会也将得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