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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研究黑龙江省农地与林地确权及权属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为国家有关部门和黑龙江省政府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实证分析法和理论研究法.研究结论:调整林区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关系;林地作为不动产其物权应实行集中统一确权登记;细化现行的地权管理政策及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土地权属管理的职能,增加地权争议特别是农林矛盾调处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