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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茨村位于桐庐县富春江镇东南部的富春江畔,生态环境优越。近年来该村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乡村旅游为路径,以民宿产业为载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做好“两山”转化文章,生态红利得到有效释放,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020年,芦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900元,高于同年度省、市、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见图1);其中,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占比70.46%,20~60万元的占比42.23%,2万元及以下占比仅2.4%。
走好共富路的探索实践
政策引领产业方向。2012年9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同意桐庐县成立全省首个慢生活体验区——桐庐县富春江(芦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该县随后出台了民宿产业发展政策,芦茨村成立了首个农家乐民宿协会,开启了乡村发展新局面。多年以来,该村坚持将乡村旅游与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走出一条“民宿支撑、能人带动、全民参与”的“共富路”。除了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改造、经营农家乐,村集体还将统一收储流转的闲置房、土地等资源以打包出租的形式与外来资本签订租赁协议,村民既收“租金”,又拿“薪金”,真正实现了家门口就业。近年来,芦茨村通过大众民宿集聚、提质,精品民宿增量、增效,已经形成中高端为主、高中低兼具的产品结构和错位发展新格局,成为桐庐县民宿产业示范区。全村共开办各类农家乐、民宿240余家,每户每年营收普遍超过30万元,部分中高端民宿可达150万元以上,吸引大量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创造民宿管家、维修维护、卫生保洁等工作岗位600余个,吸收本地雇员比例高达80%(见图2)。
生态赋能产业底色。精致美丽的乡村建设、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形式。芦茨村域森林覆盖率81.65%,负氧离子浓度为7136个/cm?(实测年平均值),空气质量优良。该村注重将江与溪、山与谷、村与田等原生态、原生活自然要素与乡村旅游完美结合,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进一步实现山水资源效益最大化,近几年来,镇、村两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对芦茨溪沿线开展截污纳管、拓宽、清淤、整治等工作,并在所有农家乐建设单独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沿溪村民生活污水实现层层过滤、达标排放,使溪水保持常年清澈,2019年底通过省级“美丽河湖”验收。同时,芦茨村党委还通过美丽庭院家家建、截污纳管户户清、垃圾分类日日净等形式,促使美丽生态实现了从“一时美”向“长期美”的转变。正是依托了先天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和后天对生态、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该村民宿产业、乡村旅游才得以实现良性发展。
全民参与产业发展。芦茨村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通过给所有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发展环境。2012年,县委牵头组建体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体验区内总体管理,建立芦茨村招商项目库,在招商服务、项目引进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成功招引各类文创综合体项目和中高端民宿,其中青龙坞高端民宿群已经成为桐庐对外展示的旅游金名片。同时,芦茨村也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选优“领头雁”,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拧紧组织领导“责任链”,画好产业发展“流程图”,逐渐形成“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合力。该村创设“芦茨红”党建微治理品牌,積极发挥党员在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河道保洁、政策宣讲、志愿服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芦茨村民宿产业支部,按照“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思路,通过40余名支部党员示范带头,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示范经营民宿,带动全村民宿健康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全村人的创业热情,村民中大部分选择自主经营农家乐、民宿;部分选择将房屋出租给开发商经营,自己从事管家、维修、保洁等工作;部分村民与村集体共同经营管理游船、自行车租赁、游泳物资出售等项目;还有部分困难弱势群体,在政策补助的基础上,通过“网上农博”等平台售卖红茶、麻糍、笋干等农特产品获得收益。
治理保障产业环境。芦茨村将乡村治理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主引擎,聚焦“一肩挑”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四治融合”善治乡村。完善村两委联席制度、三务公开制度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用好“新村夜话”等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首创“民宿智脑”系统,打造智能停车、民宿管理、游客服务、基础设施等应用场景。成立党员、巾帼、夕阳红等6支志愿服务队,构建“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营造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推进“法检联村、协警驻村、律师援村”机制,开通“普法快递专线”,发挥“芦茨红”调解室、微法庭、警务室、法律顾问的作用,针对治水、垃圾分类、民宿经营等矛盾纠纷,实施分类调处化解,确保“大事小事不出村”,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持续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几点思考
芦茨村的实践对推进全市乡村共同富裕具有借鉴意义,应总结“生态赋能+全民参与”运作经验,持续推动乡村共同富裕。
补齐短板,提升可持续致富能力。进一步拓展文化内涵,打造具有美学意蕴的乡村文旅消费体验场景。如:有机整合村域生态环境、民宿民居、农业生产、特色文化、物质或非物质遗产等资源,打造乡村特色IP和夜间消费文化IP,形成“唯我独有”的特色旅游吸引物。创新乡村文化空间,高质量建设文化驿站;实施精准营销策略,打造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探索乡村建筑美学设计,营造高美学水准的村域空间,提升村民生活艺术品位。
强化帮促,实现发展效益外溢。积极探索新型帮共体机制,建立民宿加盟、游客分流等机制,推动芦茨村游客向慢生活体验区所在村及其他临近村庄分流,打造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国家级知名区域旅游品牌。常态化用好现场会、培训会、联盟论坛等形式,与周边镇村分享“先富村”在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融资途径、村域建设和治理、利益分享机制等方面的特色经验。
全民参与,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完善乡村振兴“两进两回”相关补助政策,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乐奉献的乡贤、青年人才、外来创客、著名设计师、公益人士等吸纳进村事“顾问团”,加强顶层设计,适当赋予其部分“村民”资格,增进其在承包地、宅基地使用、选举资格等方面“村民”待遇,增强其乡村认同感。切实发挥“新村夜话”等议事协商平台,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借助文化礼堂、民宿等空间,打造新老村民邻里交往中心,开展百姓议事、志愿服务、民俗节庆、体育健身、讲座阅读等活动,营造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
2020年,芦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900元,高于同年度省、市、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见图1);其中,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占比70.46%,20~60万元的占比42.23%,2万元及以下占比仅2.4%。
走好共富路的探索实践
政策引领产业方向。2012年9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同意桐庐县成立全省首个慢生活体验区——桐庐县富春江(芦茨)乡村慢生活体验区,该县随后出台了民宿产业发展政策,芦茨村成立了首个农家乐民宿协会,开启了乡村发展新局面。多年以来,该村坚持将乡村旅游与绿色生态、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走出一条“民宿支撑、能人带动、全民参与”的“共富路”。除了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改造、经营农家乐,村集体还将统一收储流转的闲置房、土地等资源以打包出租的形式与外来资本签订租赁协议,村民既收“租金”,又拿“薪金”,真正实现了家门口就业。近年来,芦茨村通过大众民宿集聚、提质,精品民宿增量、增效,已经形成中高端为主、高中低兼具的产品结构和错位发展新格局,成为桐庐县民宿产业示范区。全村共开办各类农家乐、民宿240余家,每户每年营收普遍超过30万元,部分中高端民宿可达150万元以上,吸引大量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创造民宿管家、维修维护、卫生保洁等工作岗位600余个,吸收本地雇员比例高达80%(见图2)。
生态赋能产业底色。精致美丽的乡村建设、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形式。芦茨村域森林覆盖率81.65%,负氧离子浓度为7136个/cm?(实测年平均值),空气质量优良。该村注重将江与溪、山与谷、村与田等原生态、原生活自然要素与乡村旅游完美结合,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进一步实现山水资源效益最大化,近几年来,镇、村两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对芦茨溪沿线开展截污纳管、拓宽、清淤、整治等工作,并在所有农家乐建设单独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沿溪村民生活污水实现层层过滤、达标排放,使溪水保持常年清澈,2019年底通过省级“美丽河湖”验收。同时,芦茨村党委还通过美丽庭院家家建、截污纳管户户清、垃圾分类日日净等形式,促使美丽生态实现了从“一时美”向“长期美”的转变。正是依托了先天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和后天对生态、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该村民宿产业、乡村旅游才得以实现良性发展。
全民参与产业发展。芦茨村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通过给所有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发展环境。2012年,县委牵头组建体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体验区内总体管理,建立芦茨村招商项目库,在招商服务、项目引进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成功招引各类文创综合体项目和中高端民宿,其中青龙坞高端民宿群已经成为桐庐对外展示的旅游金名片。同时,芦茨村也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选优“领头雁”,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拧紧组织领导“责任链”,画好产业发展“流程图”,逐渐形成“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合力。该村创设“芦茨红”党建微治理品牌,積极发挥党员在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河道保洁、政策宣讲、志愿服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芦茨村民宿产业支部,按照“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思路,通过40余名支部党员示范带头,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示范经营民宿,带动全村民宿健康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全村人的创业热情,村民中大部分选择自主经营农家乐、民宿;部分选择将房屋出租给开发商经营,自己从事管家、维修、保洁等工作;部分村民与村集体共同经营管理游船、自行车租赁、游泳物资出售等项目;还有部分困难弱势群体,在政策补助的基础上,通过“网上农博”等平台售卖红茶、麻糍、笋干等农特产品获得收益。
治理保障产业环境。芦茨村将乡村治理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主引擎,聚焦“一肩挑”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四治融合”善治乡村。完善村两委联席制度、三务公开制度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用好“新村夜话”等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首创“民宿智脑”系统,打造智能停车、民宿管理、游客服务、基础设施等应用场景。成立党员、巾帼、夕阳红等6支志愿服务队,构建“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营造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推进“法检联村、协警驻村、律师援村”机制,开通“普法快递专线”,发挥“芦茨红”调解室、微法庭、警务室、法律顾问的作用,针对治水、垃圾分类、民宿经营等矛盾纠纷,实施分类调处化解,确保“大事小事不出村”,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持续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几点思考
芦茨村的实践对推进全市乡村共同富裕具有借鉴意义,应总结“生态赋能+全民参与”运作经验,持续推动乡村共同富裕。
补齐短板,提升可持续致富能力。进一步拓展文化内涵,打造具有美学意蕴的乡村文旅消费体验场景。如:有机整合村域生态环境、民宿民居、农业生产、特色文化、物质或非物质遗产等资源,打造乡村特色IP和夜间消费文化IP,形成“唯我独有”的特色旅游吸引物。创新乡村文化空间,高质量建设文化驿站;实施精准营销策略,打造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探索乡村建筑美学设计,营造高美学水准的村域空间,提升村民生活艺术品位。
强化帮促,实现发展效益外溢。积极探索新型帮共体机制,建立民宿加盟、游客分流等机制,推动芦茨村游客向慢生活体验区所在村及其他临近村庄分流,打造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国家级知名区域旅游品牌。常态化用好现场会、培训会、联盟论坛等形式,与周边镇村分享“先富村”在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融资途径、村域建设和治理、利益分享机制等方面的特色经验。
全民参与,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完善乡村振兴“两进两回”相关补助政策,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乐奉献的乡贤、青年人才、外来创客、著名设计师、公益人士等吸纳进村事“顾问团”,加强顶层设计,适当赋予其部分“村民”资格,增进其在承包地、宅基地使用、选举资格等方面“村民”待遇,增强其乡村认同感。切实发挥“新村夜话”等议事协商平台,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借助文化礼堂、民宿等空间,打造新老村民邻里交往中心,开展百姓议事、志愿服务、民俗节庆、体育健身、讲座阅读等活动,营造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