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语信[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相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国家语委在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语函[2011]7号)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