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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家破人亡。笔者以在临朐附近大桥施工消防管理经验,与读者共勉。
【关键词】公路施工;消防;管理;分析
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造成各种损失。因此,应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管理。
1. 用火管理。
1.1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焊接、气割或采用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根据多年施工经验统计结果表明,大量施工现场火灾都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的,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从而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物、可燃物。为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应符合系列要求:
(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的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3)施工作业安排时,应尽可能地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材料之前,若实在错延不开,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严禁在木材、固体沥青等可燃材料上面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5)五级风力以上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1.2其他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存放乙炔罐的仓库),严禁明火。
(2)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工地食堂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污垢。
(4)氧气罐和乙炔罐应分开存放,使用氧炔焰切割钢板等,两种气罐平面间距要大于五米。
2.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例如碘钨灯),且高热灯具距离可燃物、易燃物太近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物、易燃物引起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上述用电原因引起火灾,施工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使用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线,严禁在电线上玄关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有些施工单位一年内甚至周转好几个工地,所使用的电缆线“敝帚自珍”,不舍得更换,殊不知算了小账,亏了大本。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米以上)。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盘上每个电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盘2米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 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者违章贮装、运输、储存、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3.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3.2.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米。3.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密封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胶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栓。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还仓库。
4. 结语。
施工现场管理者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放在心上,真正使施工现场所有人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关键词】公路施工;消防;管理;分析
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造成各种损失。因此,应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管理。
1. 用火管理。
1.1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焊接、气割或采用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根据多年施工经验统计结果表明,大量施工现场火灾都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的,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从而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物、可燃物。为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应符合系列要求:
(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的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3)施工作业安排时,应尽可能地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材料之前,若实在错延不开,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严禁在木材、固体沥青等可燃材料上面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5)五级风力以上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1.2其他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存放乙炔罐的仓库),严禁明火。
(2)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工地食堂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污垢。
(4)氧气罐和乙炔罐应分开存放,使用氧炔焰切割钢板等,两种气罐平面间距要大于五米。
2.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例如碘钨灯),且高热灯具距离可燃物、易燃物太近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物、易燃物引起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上述用电原因引起火灾,施工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使用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线,严禁在电线上玄关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有些施工单位一年内甚至周转好几个工地,所使用的电缆线“敝帚自珍”,不舍得更换,殊不知算了小账,亏了大本。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米以上)。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盘上每个电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盘2米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 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者违章贮装、运输、储存、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3.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3.2.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米。3.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密封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胶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栓。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还仓库。
4. 结语。
施工现场管理者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放在心上,真正使施工现场所有人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