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商事交往的发展,在仲裁理论研究中有观点认为,仲裁应和诉讼一样,设立第三人制度.而由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存在一系列差异,在进行仲裁时不能一概援用诉讼的相关规定,必须加以区分.本文从仲裁内在的原则以及设立第三人制度的目的出发,通过比较国际上一些通行的作法,结合我国诉讼和仲裁立法与实践,一起探讨在我国仲裁程序中设立第三人制度的可行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