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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转型社会的土壤中,老人协会得以在国家稀释出的社会空间中生长并壮大起来,老人协会的存在弥补了国家在乡村公共物品提供上的缺失,促进乡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利益成为老人协会得以存在并生长的合理性所在。但是身处制度性嵌入的老人协会扮演着夹心层的地位,体现出一种"官民二重性"的特征,角色的模糊使其陷入了循环的运作困境。国家与社会应该处在一种良性的合作共生状态才能促使民间组织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