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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税收宣传的第一战场是广大纳税人。那么“第二战场”从何谈起,又在何处呢?这里,有必要对纳税人作一番分析。通常说的纳税人是指经营工商企业的法人和自然人(此处不涉及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的纳税人),税收宣传的对象一般也多指他们。但我认为这种认识不准确,或曰不完整,它漏掉了绝大多数的纳税人。难道除工商企业的纳税人以外,还有其他纳税人?那么,在税务局的征收服务大厅,我怎么不见除上述人等之外的另一类人呢?一定会有读者这样问。读者的疑问正说明我们税收宣传的缺陷:只知道到税务局申报纳税的是纳税人,而不知道还有绝大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