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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顾我省“六五”期间的渔政工作,在各级政府和农牧渔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合配下,在实施渔业法规的同时,认真贯彻了有关发展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按照“放开、搞活、管好”的方针,在养鱼生产上,支持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大、中、小水面一起上;在捕捞生产上,坚持适当控制捕捞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