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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开了种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种子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市场更加活跃,加强对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宏观控制种子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强化种子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建立健全种子检验机构势在必行。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种子管理工作最基层的机构,如何才能搞好种子监督检验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工作呢?笔者就此谈一些粗浅看法,供种子界同仁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