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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经济权利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以业务监督和财务监督为基石,为其他形式监督提供有效经济信息资料。军队业务监督是指部队各业务部门在实施部队保障任务时所实施的经济监督。而军队财务监督是指军队财务部门利用价值形式对军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督导和控制的一项工作,是财务部门进行的一项专业监督。业务监督和财务监督是军事经济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力量,在对部队经济权利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审计监督发挥着主导作用,是骨干力量,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发挥审计职能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业务信息,由于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财务部门内部和部队各业务部门,它们所获取的监督信息是最基础的、最原始的,能给审计监督和其他形式的监督做出决定,提出建议提供信息资料。因此,在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应该以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为基石,利用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取得的大量基础信息资料,配合审计监督以及其他监督,做好监督部队经济权利的工作。
(二)以审计监督为主导,全面监督部队各级部门经济权利。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监督职能,审计监督是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审计监督具有法律性、独立性、超脱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使得审计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经济监督有着明显的区别。审计监督作为一个高层次和综合性的监督,它不仅要对整个军事经济运行系统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军事经济其他监督进行再监督。因此,在监督部队经济权利的过程中,审计监督应该作为骨干力量发挥其主导作用。审计监督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业务监督、财务监督只是涉及到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它们除了监督本部门的经济活动还要接受审计监督的检查。而作为军事经济监督核心力量,审计监督涉及到部队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对军队系统的一切经济权利和经济活动都负有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责任。其次,军队审计拥有国家赋予的法律地位和相应权利,它依照国家相应法律、财政经济法规以及全军统一的财经规章制度,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具有法律效应。再次,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和超脱性,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是一个专门的、纯粹的监督系统,因此在对经济权利的监督上可以做到客观公正。
(三)以其他形式监督为补充,建立上下一体的经济监督体系。其他形式的监督是指除了业务监督、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以外的监督形式,主要包括政治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等。政治监督是指由政治监察部门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部队各项经济权利行使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部队各项经济权利的行使状况实施的监督。法律监督是指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部队的经济活动所实施的监督。以上监督形式虽然不是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所实施的监督,或者说不是部队经济权利监督的主力。但由于它们自上而下的形成了一个监督网络,对经济权利监督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监督作用,有利于一个经济权利监督体系的形成,因此说它们是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的一个补充。
二、建立与完善部队经济权利监督体系的条件
(一)壮大经济权利监督队伍,提升经济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经济监督人员是经济权利监督的主体,其队伍的大小及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经济权利监督任务的质量。为此,一方面要保持一定规模的经济权利监督队伍,以满足经济权利监督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目前部队人员编制调整精简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素质主要是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只有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的素质水平,才能以较少的人员规模获得较大的监督效益,从而保证在军队人员编制精简的情况下完成经济权利监督任务。
(二)强化经济监督法制建设,完善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必须走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离开了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和规定,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就会失去经济监督的方向和经济评判的依据。为此,必须健全和完善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目前,部队建设经济权利监督体系中的各类监督已制定了相应的条例,并根据部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有些还根据经济权利监督实践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范,用以约束部队建设中的经济监督行为,这些都对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由于以前对经济权利监督工作不太重视,特别是对“物”的监督重视不够,重钱轻物的思想比较严重,相关经济权利监督的法规、制度的制订工作比较滞后,有些规章制度雖然制定了,但没能很好的贯彻执行,从而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浪费。由此看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加强部队经济权利监督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三)加强多种监督协调配合,全面强化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在加强部队经济权利监督的过程中,必须较好的处理审计监督、财务监督、业务监督以及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经济权利监督的整体功能。一是要加强领导。由于各经济监督的主体相互无隶属关系,完成重大经济监督任务,需要各级党委、首长统一组织,加强领导。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其他部门的再监督。三是各经济监督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互相支持。从制定有关经济法规,到组织实施经济监督,各部门要互相协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监督任务。
(四)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经济权利监督工作效益。经济权利监督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手段水平的高低。在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部队后勤建设经济权利监督工作中的应用将有效地促进经济权利监督效益的提高。比如,利用计算机技术对部队后勤建设活动中的经费、物资的收支情况及其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将极大地提高军事经济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利用计算机网络,除直接对部队后勤建设活动中的有关经济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可以及时地在各经济监督部门之间进行经济信息的沟通,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为部队全面建设服务。
(一)以业务监督和财务监督为基石,为其他形式监督提供有效经济信息资料。军队业务监督是指部队各业务部门在实施部队保障任务时所实施的经济监督。而军队财务监督是指军队财务部门利用价值形式对军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督导和控制的一项工作,是财务部门进行的一项专业监督。业务监督和财务监督是军事经济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力量,在对部队经济权利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审计监督发挥着主导作用,是骨干力量,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发挥审计职能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业务信息,由于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财务部门内部和部队各业务部门,它们所获取的监督信息是最基础的、最原始的,能给审计监督和其他形式的监督做出决定,提出建议提供信息资料。因此,在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应该以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为基石,利用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取得的大量基础信息资料,配合审计监督以及其他监督,做好监督部队经济权利的工作。
(二)以审计监督为主导,全面监督部队各级部门经济权利。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监督职能,审计监督是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审计监督具有法律性、独立性、超脱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使得审计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经济监督有着明显的区别。审计监督作为一个高层次和综合性的监督,它不仅要对整个军事经济运行系统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军事经济其他监督进行再监督。因此,在监督部队经济权利的过程中,审计监督应该作为骨干力量发挥其主导作用。审计监督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业务监督、财务监督只是涉及到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它们除了监督本部门的经济活动还要接受审计监督的检查。而作为军事经济监督核心力量,审计监督涉及到部队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对军队系统的一切经济权利和经济活动都负有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责任。其次,军队审计拥有国家赋予的法律地位和相应权利,它依照国家相应法律、财政经济法规以及全军统一的财经规章制度,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具有法律效应。再次,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和超脱性,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是一个专门的、纯粹的监督系统,因此在对经济权利的监督上可以做到客观公正。
(三)以其他形式监督为补充,建立上下一体的经济监督体系。其他形式的监督是指除了业务监督、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以外的监督形式,主要包括政治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等。政治监督是指由政治监察部门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部队各项经济权利行使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部队各项经济权利的行使状况实施的监督。法律监督是指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部队的经济活动所实施的监督。以上监督形式虽然不是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所实施的监督,或者说不是部队经济权利监督的主力。但由于它们自上而下的形成了一个监督网络,对经济权利监督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监督作用,有利于一个经济权利监督体系的形成,因此说它们是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的一个补充。
二、建立与完善部队经济权利监督体系的条件
(一)壮大经济权利监督队伍,提升经济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经济监督人员是经济权利监督的主体,其队伍的大小及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经济权利监督任务的质量。为此,一方面要保持一定规模的经济权利监督队伍,以满足经济权利监督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目前部队人员编制调整精简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素质主要是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只有提高经济权利监督人员的素质水平,才能以较少的人员规模获得较大的监督效益,从而保证在军队人员编制精简的情况下完成经济权利监督任务。
(二)强化经济监督法制建设,完善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必须走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离开了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和规定,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就会失去经济监督的方向和经济评判的依据。为此,必须健全和完善各项经济权利监督制度。目前,部队建设经济权利监督体系中的各类监督已制定了相应的条例,并根据部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有些还根据经济权利监督实践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范,用以约束部队建设中的经济监督行为,这些都对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由于以前对经济权利监督工作不太重视,特别是对“物”的监督重视不够,重钱轻物的思想比较严重,相关经济权利监督的法规、制度的制订工作比较滞后,有些规章制度雖然制定了,但没能很好的贯彻执行,从而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浪费。由此看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队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加强部队经济权利监督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三)加强多种监督协调配合,全面强化经济权利监督工作。在加强部队经济权利监督的过程中,必须较好的处理审计监督、财务监督、业务监督以及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经济权利监督的整体功能。一是要加强领导。由于各经济监督的主体相互无隶属关系,完成重大经济监督任务,需要各级党委、首长统一组织,加强领导。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其他部门的再监督。三是各经济监督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互相支持。从制定有关经济法规,到组织实施经济监督,各部门要互相协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监督任务。
(四)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经济权利监督工作效益。经济权利监督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手段水平的高低。在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部队后勤建设经济权利监督工作中的应用将有效地促进经济权利监督效益的提高。比如,利用计算机技术对部队后勤建设活动中的经费、物资的收支情况及其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将极大地提高军事经济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利用计算机网络,除直接对部队后勤建设活动中的有关经济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可以及时地在各经济监督部门之间进行经济信息的沟通,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为部队全面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