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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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无为”是老子哲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无为”既是天道的自然属性在人道上的运用,也是老子提出治理当时混乱社会秩序的一剂良药。
  关键词:老子 “无为” 自然
  一、老子提出“无为”的原因
  在《道德经》五千言中,“无为”出现了十二次,可见“无为”在老子哲学思想中的重要性,而老子之所以提出“无为”,从他的思想内部来看,是天道的自然无为属性在人道上的具体运用;而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则是他通过反思现实有为政治的危害,提出用“无为”来治理当时混乱的社会秩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25章)老子认为,天、地、人都效法道,而道效法自然,但何谓自然?王弼讲:“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①而陈鼓应先生认为:“所谓道法自然,是说道以它自己的状况为根据,以它内在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而不必靠其他外在的原因。”②这里的自然代表一种自然而然、本来如此的状态,在这样的意义上,道法自然就是道根据自己的本性去生存,而没有任何外在的强制力量来左右其存在。
  反观老子描述道的语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第25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第5章)“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4章)可以看出老子无神论的思想倾向,道作为宇宙的根源,既先于天帝而存在,是独立自主的自发自觉,又没有人的理性和感情来偏爱某一类物,所以天、地、人都效法道,本质上就是效法它自身,道“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64章),使万物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来变化发展,最终“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17章),道的“无为”能使万物自由发展,各美其美,达到无不为。
  老子所处的春秋末期,正是社会发生大变革的时代,而根据司马迁的记载,老子作为周守藏室之吏,历记成败祸福存亡古今之道,对当时社会的混乱秩序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在他看来,“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第75章)。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统治者的胡作非为,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弃有为而立无为,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恰恰是做到点子上,是让统治者顺应民心,以百姓心为心,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而不是为了满足私欲制定出各种繁琐的条令法规和严苛的税收徭役来干涉老百姓的生活,因为“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57章)。在那个战乱年代,老子认为老百姓真正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因此“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57章)。
  二、老子“无为”的具体内涵
  关于“无为”,我们首先得看它的语词含义,对于“无”字,根据庞朴先生的考证,可以将其细分为三种含义,首先是以“亡”为代表的无,是指“有”的消失或未现;其次是“舞”所指代的“无”,意指实有似无的东西;最后是“无”所表示的绝对的空无,而这种顺序恰恰与中国思想史的发展线索相一致。“亡”所代表的是最早的无的观念,那时的无,只有语言学的意义,尚没有思想史和哲学史方面的意义。稍后出现的“无”所代表的无的观念在宗教、民俗、思想、文化、哲学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这种无的观念是老子哲学产生的肥沃土壤。最后出现的“无”所反映的空无概念标志着理论思维或抽象思维的发展,为魏晋玄学时期王弼所发挥的“无”提供了思想资源。③
  老子“无为”之“无”属于第二阶段的“舞”,那种实有似无的特征颇像老子心目中的“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21章)。以这样的“无”来解释,“无为”就是有而似无的行动,因为它有,所以它并非什么都不做,而且从结果上来讲,它还达到了“有为”难以企及的效果;而似无则说明了无为的处事特点,给人感觉好像没做什么,这是由于为是根据自然规律而为,而非像常人一样按人为想法去为,所以在大多数人眼中,该为的地方都没有为,使人产生似无的错觉,就像柳宗元笔下善于种树的郭橐驼一样,“非能使木寿且孳也,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辅助外物按照自身规律去成长,绝不大刀阔斧地干涉它,“故吾不害其长而已,非有能硕茂之也;不抑耗其实而已,非有能早而蕃之也”。 1.顺自然而为。这种实有似无的无为,本文将其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尊重自然本性和客观规律,顺自然而为,让万物各自依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而自发自为。在社会治理上,老子反对以智治国,因为世间流传的智巧越多,对人欲望的刺激就越大,就会使得统治者任性妄为,横征暴敛,最终受苦的还是无辜的老百姓,“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者,国之贼;不以智治国者,国之福”(第65章)。这里的“愚”是主张要回到人性质朴纯真的状态,“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第28章),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第28章),没有贪欲,也就没有了杀戮,最终得到实惠的自然就是老百姓,所以“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第19章)。
  同时,老子看到了儒家礼乐文化中的虚假部分和这部分对人自然本性的摧残:“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38章)什么才是老子心目中的上德?“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21章)在老子那里,“道”的属性表现为“德”,凡是符合“道”的行为就是“有德”,反之,则是“失德”,“道”是客观规律,而“德”是指人类认识并按客观规律办事。人们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就是“德”,因此在老子看来,最伟大而崇高的德性是循道而行,那便是上德之义。所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的意思是说,具备“上德”的人不自恃有德,因此实际上是有“德”,也就是说统治者遵循自然规律,而非自以为是地凭借主观想法去胡作非为,这种遵道而行的做法就是“无为”,让万物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发展,自然无所不为;而“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是说具备“下德”的人持守形式上的德,因此实际是没有“德”的,这就是在批评儒家礼乐文化不顾客观实际情况,以统治阶层的利益为主导,把人分为尊卑贵贱几等,“损不足以奉有余”(第77章),仅凭人的主观意志加以推行,这不是“上德”,而是“不德”。所以在本章老子把政治分成了两种类型、五个层次。两种类型,即“无为”和“有为”。“道”和“德”属于“无为”的类型;仁、义、礼属“有为”的类型。老子呈现出历史发展中文明对人自然本性的异化,“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18章)。并把异化的根源归于文明与智巧,主张放弃功利人为之政而复归自然无为之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第3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19章)使人返璞归真,“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無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真是“其政闷闷,其民淳淳”(第58章),那“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80章)的美好田园生活便是老子心中的理想归宿,在那里,没有钩心斗角与尔虞我诈,更没有横征暴敛,人们都淳朴敦厚,生活安定恬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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