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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厌倦了伦敦,我就厌倦了生活。
——萨谬尔•约翰逊
伦敦,推理小说世界里的“谋杀之都”,有最佳的谋杀场景,不管是西端的苏活区还是东边的白教堂区。这里也是真实的“开膛手杰克横行之处五个妓女横尸的现场。很多人来伦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在夜晚实地勘探开膛手杰克行凶的足迹,揭开真相,一举成名,成为又一个福尔摩斯。唉,不过梦想永远无法照进现实。
伦敦同样是“开膛手学”发祥之地,是出一切荒诞不羁不合常理故事的地方。自然,也吸引无数的侦探小说家不远万里赶来伦敦,租下偏僻的房间,谨慎地开始自己漫长的写作。没有谁怀疑他们不会一鸣惊人?因为既然真实犯罪比虚构的小说更残酷、更离奇、也更古怪,那么有什么证据否认小说家只要逛一下伦敦街头,他的想象力就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当然,伦敦不单是那些侦探小说家耍嘴皮功夫和想象力的地方。它也是第一个有侦探活动的城市。早在18世纪中叶,当时伦敦一位地保官亨利•费尔汀(没错,此人就是《汤姆琼斯》一书的作者)改革制度,招募高素质新警员,并提高薪资以防纳贿,这一批新警员不久就成为有名的“弓街捕快”,高效率打击犯罪而令人耳目一新,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使得各个城市纷纷仿效,弓街捕快(伦敦“苏格兰场”的前身)成为了当今各国刑事警察局的滥觞。
提到警探与办案,伦敦总是扮演历史性角色的地方。尽管如今,没有几个老伦敦人知道亨利•费尔汀是谁了?更多人会告诉我,拍摄007詹姆斯•邦德追逐凶手的许多镜头就是在不远处的泰晤士河上;而《007之择日再死》里詹姆斯•邦德进入废弃的地下秘密通道,就是伦敦1863年建成通车后直到现在还在照常运行的世界上最早的地铁。
100多年过去,地铁还是老样子,柯南•道尔的家也还是老样子。我每次去贝克街的221B号敲门,总是那个礼貌的看门人前来开门,并客气地说:“欢迎光临,不过很不凑巧,福尔摩斯先生刚好外出。请先上楼喝杯咖啡吧。”哦,不,谢谢!我转身离去。
从高芬花园往右转,就到了泰晤士河边的滑铁卢大桥。站在桥上,泰晤士河两岸风光尽收眼底。莫奈画笔下19世纪的泰晤士河就在眼前流淌。夜晚的泰晤士河凄凉无比。远处只有SOHU区的酒吧灯火辉煌。
伦敦人总爱喝下午茶。拿来可以做证据的是,福尔摩斯就是小花园里饮下午茶的常客。那些想和福尔摩斯套近乎的家伙,也操着一口伦敦腔,说同样的一句话,“福尔摩斯先生,邀请您共进下午茶,好吗?”《泰晤士报》上就曾说过,一个英国人平均每人每天要喝5杯茶,每天喝掉的茶叶占世界茶叶出口市场总销量的三分之一;而英国人中,伦敦人尤其爱喝茶。
一杯下午茶,使时间慢下来,人也变得悠闲。但伦敦人还不满足,他们想搬到乡下去喝下午茶。这就难怪那么多推理小说都喜欢把凶案现场安排在宁静乡村的教堂、庄园、酒馆、客栈里,仿佛那里才是伦敦人生活的“主会场”。活跃在乡间的侦探有阿加沙•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我是不是也该去乡村,或者从这夜晚的滑铁卢大桥跳下去,或者?像柯林斯随父母移居去意大利。库里斯也不喜欢伦敦,觉得它又大又丑,像个怪物,但后来搬到乡下去住,他又后悔了。他说:“我还是宁可住伦敦:住乡下,时间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做不了多少事情。”
库里斯的想法听上去有点怪,但却是真的。他只在夏季那几个星期里才离开这座城市,奔到乡下庄园避暑。但很快他又回来了。柯林斯也回来了,他写下了令人难忘的《月亮宝石》和《白衣女人》,成了一位侦探小说大师。伦敦上流社会的成员、政治精英们,也回来了。伦敦的派对季节就要开始了:皇家阿斯科特赛马会,切尔西花卉展,皇家军队阅兵式,牛津剑桥赛艇对抗赛,亨利皇家赛艇会,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
伦敦的可爱也许就在于这里,在这个老古董的城市里,总是有新事物、新话题不断地涌现,来打发掉人生无聊的时光。
每个人都有些打发掉无聊时光的小玩意儿。我则是写侦探小说,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急于表现,想找到我故事里的原型。随意走进一家茶馆,我发现那个坐在茶馆僻静一角的老人多么像奥希兹女男爵《角落里的老人》里的那个老头,他拿一根绳子打各种绳结,除了坐在椅子上,他哪里都不去,但没有什么事情能瞒过他的眼睛。在那个老头对面,一个高大肥胖、满脸红润的家伙,正和他的同桌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地议论。我想起那位本来是美国人、后来归化英国的推理小说家约翰•狄克逊•卡尔笔下的基甸•菲尔博士。还有那个奇女子,阿加莎•克里斯蒂安,她每次来伦敦,都去伊灵区探望她的姨婆……
我感觉到了压力。我发现已经有那么多关于伦敦的伟大的作品了。我不明白自己再从事这项艰巨的事业究竟有什么意义?侦探小说的未来会是什么?
当然,克里斯蒂安的伦敦和福尔摩斯的伦敦是不同的,正如柯南•道尔笔下的伦敦和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也是不同的。而我要做的,就是发现另一个伦敦,和之前所有人不一样的伦敦。我没有把握是否写写我所熟悉的伦敦的某个部分,比如伦敦上班时的人潮,伦敦的寒冷和多雨,我见过的那个彬彬有礼的伦敦的绅士……
当然,我现在还可以去看看伦敦塔、大笨钟、白金汉宫、议会大厦、或者在那个埋葬了许多名人的西敏寺教堂外面站上一会。我知道,我的选择很多,我还可以去苏活区,在一群周末找乐子的人群中随波逐流。好像我自己是一片落叶,在人潮的河流里打转,假装自己也有乐子要找,假装自己也有某个地方要去,有某个人要见。做完这些,我会回到自己孤独的房间。在伦敦这个庞大寒冷的城市里,生存就意味着时刻保持紧张,不要摔倒,我问自己,你究竟要在这里干什么呢?
于是我拿起笔。
——萨谬尔•约翰逊
伦敦,推理小说世界里的“谋杀之都”,有最佳的谋杀场景,不管是西端的苏活区还是东边的白教堂区。这里也是真实的“开膛手杰克横行之处五个妓女横尸的现场。很多人来伦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在夜晚实地勘探开膛手杰克行凶的足迹,揭开真相,一举成名,成为又一个福尔摩斯。唉,不过梦想永远无法照进现实。
伦敦同样是“开膛手学”发祥之地,是出一切荒诞不羁不合常理故事的地方。自然,也吸引无数的侦探小说家不远万里赶来伦敦,租下偏僻的房间,谨慎地开始自己漫长的写作。没有谁怀疑他们不会一鸣惊人?因为既然真实犯罪比虚构的小说更残酷、更离奇、也更古怪,那么有什么证据否认小说家只要逛一下伦敦街头,他的想象力就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当然,伦敦不单是那些侦探小说家耍嘴皮功夫和想象力的地方。它也是第一个有侦探活动的城市。早在18世纪中叶,当时伦敦一位地保官亨利•费尔汀(没错,此人就是《汤姆琼斯》一书的作者)改革制度,招募高素质新警员,并提高薪资以防纳贿,这一批新警员不久就成为有名的“弓街捕快”,高效率打击犯罪而令人耳目一新,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使得各个城市纷纷仿效,弓街捕快(伦敦“苏格兰场”的前身)成为了当今各国刑事警察局的滥觞。
提到警探与办案,伦敦总是扮演历史性角色的地方。尽管如今,没有几个老伦敦人知道亨利•费尔汀是谁了?更多人会告诉我,拍摄007詹姆斯•邦德追逐凶手的许多镜头就是在不远处的泰晤士河上;而《007之择日再死》里詹姆斯•邦德进入废弃的地下秘密通道,就是伦敦1863年建成通车后直到现在还在照常运行的世界上最早的地铁。
100多年过去,地铁还是老样子,柯南•道尔的家也还是老样子。我每次去贝克街的221B号敲门,总是那个礼貌的看门人前来开门,并客气地说:“欢迎光临,不过很不凑巧,福尔摩斯先生刚好外出。请先上楼喝杯咖啡吧。”哦,不,谢谢!我转身离去。
从高芬花园往右转,就到了泰晤士河边的滑铁卢大桥。站在桥上,泰晤士河两岸风光尽收眼底。莫奈画笔下19世纪的泰晤士河就在眼前流淌。夜晚的泰晤士河凄凉无比。远处只有SOHU区的酒吧灯火辉煌。
伦敦人总爱喝下午茶。拿来可以做证据的是,福尔摩斯就是小花园里饮下午茶的常客。那些想和福尔摩斯套近乎的家伙,也操着一口伦敦腔,说同样的一句话,“福尔摩斯先生,邀请您共进下午茶,好吗?”《泰晤士报》上就曾说过,一个英国人平均每人每天要喝5杯茶,每天喝掉的茶叶占世界茶叶出口市场总销量的三分之一;而英国人中,伦敦人尤其爱喝茶。
一杯下午茶,使时间慢下来,人也变得悠闲。但伦敦人还不满足,他们想搬到乡下去喝下午茶。这就难怪那么多推理小说都喜欢把凶案现场安排在宁静乡村的教堂、庄园、酒馆、客栈里,仿佛那里才是伦敦人生活的“主会场”。活跃在乡间的侦探有阿加沙•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我是不是也该去乡村,或者从这夜晚的滑铁卢大桥跳下去,或者?像柯林斯随父母移居去意大利。库里斯也不喜欢伦敦,觉得它又大又丑,像个怪物,但后来搬到乡下去住,他又后悔了。他说:“我还是宁可住伦敦:住乡下,时间好像都白白浪费了,做不了多少事情。”
库里斯的想法听上去有点怪,但却是真的。他只在夏季那几个星期里才离开这座城市,奔到乡下庄园避暑。但很快他又回来了。柯林斯也回来了,他写下了令人难忘的《月亮宝石》和《白衣女人》,成了一位侦探小说大师。伦敦上流社会的成员、政治精英们,也回来了。伦敦的派对季节就要开始了:皇家阿斯科特赛马会,切尔西花卉展,皇家军队阅兵式,牛津剑桥赛艇对抗赛,亨利皇家赛艇会,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
伦敦的可爱也许就在于这里,在这个老古董的城市里,总是有新事物、新话题不断地涌现,来打发掉人生无聊的时光。
每个人都有些打发掉无聊时光的小玩意儿。我则是写侦探小说,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急于表现,想找到我故事里的原型。随意走进一家茶馆,我发现那个坐在茶馆僻静一角的老人多么像奥希兹女男爵《角落里的老人》里的那个老头,他拿一根绳子打各种绳结,除了坐在椅子上,他哪里都不去,但没有什么事情能瞒过他的眼睛。在那个老头对面,一个高大肥胖、满脸红润的家伙,正和他的同桌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地议论。我想起那位本来是美国人、后来归化英国的推理小说家约翰•狄克逊•卡尔笔下的基甸•菲尔博士。还有那个奇女子,阿加莎•克里斯蒂安,她每次来伦敦,都去伊灵区探望她的姨婆……
我感觉到了压力。我发现已经有那么多关于伦敦的伟大的作品了。我不明白自己再从事这项艰巨的事业究竟有什么意义?侦探小说的未来会是什么?
当然,克里斯蒂安的伦敦和福尔摩斯的伦敦是不同的,正如柯南•道尔笔下的伦敦和狄更斯笔下的伦敦也是不同的。而我要做的,就是发现另一个伦敦,和之前所有人不一样的伦敦。我没有把握是否写写我所熟悉的伦敦的某个部分,比如伦敦上班时的人潮,伦敦的寒冷和多雨,我见过的那个彬彬有礼的伦敦的绅士……
当然,我现在还可以去看看伦敦塔、大笨钟、白金汉宫、议会大厦、或者在那个埋葬了许多名人的西敏寺教堂外面站上一会。我知道,我的选择很多,我还可以去苏活区,在一群周末找乐子的人群中随波逐流。好像我自己是一片落叶,在人潮的河流里打转,假装自己也有乐子要找,假装自己也有某个地方要去,有某个人要见。做完这些,我会回到自己孤独的房间。在伦敦这个庞大寒冷的城市里,生存就意味着时刻保持紧张,不要摔倒,我问自己,你究竟要在这里干什么呢?
于是我拿起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