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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著名作家叶圣陶的散文《藕与莼菜》从寻常的饮食中展现了生活的乐趣和人生的意义。透过作者亲切自然的叙述和朴实宁静的描写,我们在品味中体味出故乡的美好,在体味中体验出健康的品德,在体验中体会出生活的意义。
【关键词】叶圣陶;散文赏析;象征意义
【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1270(2010)04-0016-02
也许,一次偶然的遭遇就会引发出人们心中绵长的思念;也许,一个寻常的际遇就会产生难以抑制的情感;也许,一件平常的物品就会翻卷出记忆深处的汩汩泉流。著名作家叶圣陶就正是“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味觉而想象,因食物而思乡。叶圣陶真是“寄至理于寻常,含甘味于淡泊”,让今天的读者体味出的是浓郁的乡思,体验到的是纯真的乡情,体会着的是深重的乡愁。
一、在品尝中体味
文学要写出食之味和味之旨,就像毛泽东所说的“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也只有经过了亲自的品尝才能知晓其中的奥妙,所谓“纸上得来终绝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中华民族是农业民族,“民以食为天”,因此口腹之味的“味”就成了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范畴,它指艺术作品的审美特征和感染力量,或指艺术风格的鉴赏与审美过程的体验,并由此衍生出了很多与“味”有关的审美范畴:滋味、趣味、风味、情味、韵味、意味、兴味等,在具体的审美动态上还有品味、回味、体味、玩味、寻味、研味、入味等。其中最著名的有南朝宗炳在《画山水序》里提出的美学命题“贤者澄怀味像”,所谓“澄怀”就是在审美过程中摆脱是非、毁誉等功利心态,以一颗纯粹而天然的心胸去面对审美的对象,从而就像人们的口感滋味一样返扑归真,正所谓“审美决不是评判对象的高下美丑,而是回归事物的本来状态。”也就是人们强调的原汁原味。
那么,什么才是人类心灵世界的原汁原味呢?那一定是对故乡的记忆;怎样才能引发出这种美好的记忆呢?那一定是故乡的“进口”物品,“美不美乡中水”嘛;那如何又能生发出浓郁的乡思呢?那一定是充满野趣和纯真的食物,即作品具有画龙点睛之笔的“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叶圣陶就是在“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在描绘了一番藕的形状和色泽后,又写了进城卖菜的菜农“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于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些都是刚刚从藕田里挖出来的鲜藕,才有这样清甜爽口、生碎利咽的感觉。至于在城里搁置久了的藕,不但颜色黯淡,而且口感极差,“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
子。”还有“这藕离开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在嘴里嚼着“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想起藕就联想到莼菜”,继而又写到吃故乡莼菜的感觉,“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正是在品尝故乡的美食过程中,体味着故乡山山水水的纯美和亲朋好友的春情,仿佛回到了久别的故乡。
二、在体味中体验
食之美最终在味觉,但又不全在味觉,中国的烹饪美学讲究的是色香味形俱全,由单纯的口腹之乐上升到丰富的饮食之美
是吃出了文化,由寻常的生活之趣升华为深刻的人生之理是悟
出了哲理,由简单的居家之事演敷衍成独特的文学之作是品出
了境界,而正如王国维说的“有境界自有高格。”从平淡琐屑里发现意义,于家长里短中感受生趣,这不仅是生活的境界,而且是人生的格调。所谓玩味,全在于以游玩的心态把玩生活的情趣。所谓把玩,也在于以置诸于掌股的方式把握进而体验人生的况
味。一篇短小的《藕与莼菜》究竟让作者、当然也更是读者体验到些什么呢?
首先,从菜农的形象上体验到的是一种纯朴健康的美德。那些挑着藕进城卖的菜农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且看作者带着欣羡眼神的仔细观察:
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
菜农呈现在作者眼中的形象实际已经不完全是劳动者的模样了,而变成了一件别致的艺术品了;这些菜农没有都市红男绿女的珠光宝气和油头粉面,而呈现出像他们所负荷的藕那样的清新自然的风貌。其次,从菜农的劳作中体验到的是一种勤勉谨严的品德。藕生长在污泥中而菜农肩上担子里的藕却十分洁净,作者正是从这经由洗濯过的藕上看到了劳动者的品德。
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
菜农淳朴的意识和勤勉的劳作,颇有“宁愿自己一身脏也要换来万人洁”的情操。最后,从菜农的举动中体验到的是一种节俭忍耐的贤德。他们是藕的栽种者和挑运者,照理他们最有资格享受劳动的成果,然而或许是为了养家糊口,或许是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们专拣那些劣质的藕来解渴。
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
三、在体验中体会
如果说文学创作依赖于真切实在的体验,那么写有关食物
品尝的文学更是体验的体验。如孟子所言“口之于味有同嗜焉”,第一重的体验来自于食物本身所带来的口腹餍足,第二重的体验就是作者创作的身体力行;“食色性也”,实际上这两重体验已经进入到了体会的层面,带有反思的性质了。因为任何文学尤其是优秀的文学都善于“绚烂之极归于平淡”,都努力追求返朴归真的审美,都引导读者在感性的体验中体会理性的思想,总之“微言大义”是艺术的最高境界。叶圣陶的《藕与莼菜》给我们的感受不仅仅是城里人吃“农家乐”的“乡下饭”那样的亲切和自然,更让我们体会到作者浓郁而真挚的思乡之情。正如散文最后一段所言: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
了。
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实际上作者在文章的最后要得出这样的“主题思想”,似乎是题中应有之意,告诉读者作者虽然写的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口腹之乐”,然而是言在此而意在彼,是“通过什么什么要表达什么什么”云云。对于这篇散文来说题材是什么我们知道了,主题是什么我们也知道了。我们唯一不知道的是连接这二者的“中介”,即构思或技巧是什么。这对于专业意义上的文学研究而言是不能小视和不可不做的。
其一,时间上秋天与春天的映衬。散文写吃藕是在秋季而写吃莼菜是春季,吃藕是从新秋一直到深秋,这占了文章的大半个篇幅,吃莼菜是在春天,仅点了一笔,“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作者这样的时间设置和笔墨分配用意何在呢?如果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此时的作者正在上海,那么春天就是耕耘的时节,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培养了他的成长,陶养了他的见识,为日后的叶圣陶奠定了成功的基础;换言之,今天的作者如果说是成功金秋的话,那么第一他不能忘记故乡的养育,第二他不能没有春天的耕耘。在内容上的一详一略除了在材料的安排上以引起最后的“点题”意义外,只可视为行文的技巧,而文中尤其是在详写藕的部分,表面上看在写在上海吃藕的见闻,而时时处处都在暗写故乡的感慨,因此散文万变不离其宗——写那浓
浓的乡愁如烟似雾地缭绕,竟然挥之不去,而秋天生起的这乡愁都是春天的故乡“惹”起的啊!
其二,空间上都市与乡村的对举。在一个向现代社会迈进的历史行程中,最能感觉身心分离痛苦的当是文化人。作者和20世纪的中国知识分子一道经历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的转型,一同见证了古老乡村文明的衰亡和现代都市文明的
兴起。因此,身为都市人可心依然是属于乡村世界的。那么,怎样才能慰藉这种身心分离而造成的悲剧境地呢?逃离都市而回到儿时的乡村吧,显然是不可能的了,只有文学才能从审美的意义上安慰一颗漂泊的灵魂。在文中一开篇就要说道“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第二段起笔就写道:“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以下又一边盛赞故乡藕的鲜美清香可口,一边说明都市藕的凋敝衰败难咽;接着又写道“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并对举到“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就在这身在都市而心向乡村的对比中,达到了既赞美家乡纯洁和批判都市浑浊的美学目标和社会学意图。正是:
一段浓浓的乡情不绝如缕地萦绕着,令人心往神驰。
一种淡淡的乡愁如影随形地笼罩着,使人魂牵梦绕。
【作者简介】施春(1963—),女,四川大竹人,讲师,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
【关键词】叶圣陶;散文赏析;象征意义
【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1270(2010)04-0016-02
也许,一次偶然的遭遇就会引发出人们心中绵长的思念;也许,一个寻常的际遇就会产生难以抑制的情感;也许,一件平常的物品就会翻卷出记忆深处的汩汩泉流。著名作家叶圣陶就正是“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味觉而想象,因食物而思乡。叶圣陶真是“寄至理于寻常,含甘味于淡泊”,让今天的读者体味出的是浓郁的乡思,体验到的是纯真的乡情,体会着的是深重的乡愁。
一、在品尝中体味
文学要写出食之味和味之旨,就像毛泽东所说的“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也只有经过了亲自的品尝才能知晓其中的奥妙,所谓“纸上得来终绝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中华民族是农业民族,“民以食为天”,因此口腹之味的“味”就成了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范畴,它指艺术作品的审美特征和感染力量,或指艺术风格的鉴赏与审美过程的体验,并由此衍生出了很多与“味”有关的审美范畴:滋味、趣味、风味、情味、韵味、意味、兴味等,在具体的审美动态上还有品味、回味、体味、玩味、寻味、研味、入味等。其中最著名的有南朝宗炳在《画山水序》里提出的美学命题“贤者澄怀味像”,所谓“澄怀”就是在审美过程中摆脱是非、毁誉等功利心态,以一颗纯粹而天然的心胸去面对审美的对象,从而就像人们的口感滋味一样返扑归真,正所谓“审美决不是评判对象的高下美丑,而是回归事物的本来状态。”也就是人们强调的原汁原味。
那么,什么才是人类心灵世界的原汁原味呢?那一定是对故乡的记忆;怎样才能引发出这种美好的记忆呢?那一定是故乡的“进口”物品,“美不美乡中水”嘛;那如何又能生发出浓郁的乡思呢?那一定是充满野趣和纯真的食物,即作品具有画龙点睛之笔的“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叶圣陶就是在“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在描绘了一番藕的形状和色泽后,又写了进城卖菜的菜农“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于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些都是刚刚从藕田里挖出来的鲜藕,才有这样清甜爽口、生碎利咽的感觉。至于在城里搁置久了的藕,不但颜色黯淡,而且口感极差,“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
子。”还有“这藕离开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在嘴里嚼着“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想起藕就联想到莼菜”,继而又写到吃故乡莼菜的感觉,“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正是在品尝故乡的美食过程中,体味着故乡山山水水的纯美和亲朋好友的春情,仿佛回到了久别的故乡。
二、在体味中体验
食之美最终在味觉,但又不全在味觉,中国的烹饪美学讲究的是色香味形俱全,由单纯的口腹之乐上升到丰富的饮食之美
是吃出了文化,由寻常的生活之趣升华为深刻的人生之理是悟
出了哲理,由简单的居家之事演敷衍成独特的文学之作是品出
了境界,而正如王国维说的“有境界自有高格。”从平淡琐屑里发现意义,于家长里短中感受生趣,这不仅是生活的境界,而且是人生的格调。所谓玩味,全在于以游玩的心态把玩生活的情趣。所谓把玩,也在于以置诸于掌股的方式把握进而体验人生的况
味。一篇短小的《藕与莼菜》究竟让作者、当然也更是读者体验到些什么呢?
首先,从菜农的形象上体验到的是一种纯朴健康的美德。那些挑着藕进城卖的菜农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且看作者带着欣羡眼神的仔细观察:
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
菜农呈现在作者眼中的形象实际已经不完全是劳动者的模样了,而变成了一件别致的艺术品了;这些菜农没有都市红男绿女的珠光宝气和油头粉面,而呈现出像他们所负荷的藕那样的清新自然的风貌。其次,从菜农的劳作中体验到的是一种勤勉谨严的品德。藕生长在污泥中而菜农肩上担子里的藕却十分洁净,作者正是从这经由洗濯过的藕上看到了劳动者的品德。
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
菜农淳朴的意识和勤勉的劳作,颇有“宁愿自己一身脏也要换来万人洁”的情操。最后,从菜农的举动中体验到的是一种节俭忍耐的贤德。他们是藕的栽种者和挑运者,照理他们最有资格享受劳动的成果,然而或许是为了养家糊口,或许是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们专拣那些劣质的藕来解渴。
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
三、在体验中体会
如果说文学创作依赖于真切实在的体验,那么写有关食物
品尝的文学更是体验的体验。如孟子所言“口之于味有同嗜焉”,第一重的体验来自于食物本身所带来的口腹餍足,第二重的体验就是作者创作的身体力行;“食色性也”,实际上这两重体验已经进入到了体会的层面,带有反思的性质了。因为任何文学尤其是优秀的文学都善于“绚烂之极归于平淡”,都努力追求返朴归真的审美,都引导读者在感性的体验中体会理性的思想,总之“微言大义”是艺术的最高境界。叶圣陶的《藕与莼菜》给我们的感受不仅仅是城里人吃“农家乐”的“乡下饭”那样的亲切和自然,更让我们体会到作者浓郁而真挚的思乡之情。正如散文最后一段所言: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
了。
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实际上作者在文章的最后要得出这样的“主题思想”,似乎是题中应有之意,告诉读者作者虽然写的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口腹之乐”,然而是言在此而意在彼,是“通过什么什么要表达什么什么”云云。对于这篇散文来说题材是什么我们知道了,主题是什么我们也知道了。我们唯一不知道的是连接这二者的“中介”,即构思或技巧是什么。这对于专业意义上的文学研究而言是不能小视和不可不做的。
其一,时间上秋天与春天的映衬。散文写吃藕是在秋季而写吃莼菜是春季,吃藕是从新秋一直到深秋,这占了文章的大半个篇幅,吃莼菜是在春天,仅点了一笔,“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作者这样的时间设置和笔墨分配用意何在呢?如果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此时的作者正在上海,那么春天就是耕耘的时节,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培养了他的成长,陶养了他的见识,为日后的叶圣陶奠定了成功的基础;换言之,今天的作者如果说是成功金秋的话,那么第一他不能忘记故乡的养育,第二他不能没有春天的耕耘。在内容上的一详一略除了在材料的安排上以引起最后的“点题”意义外,只可视为行文的技巧,而文中尤其是在详写藕的部分,表面上看在写在上海吃藕的见闻,而时时处处都在暗写故乡的感慨,因此散文万变不离其宗——写那浓
浓的乡愁如烟似雾地缭绕,竟然挥之不去,而秋天生起的这乡愁都是春天的故乡“惹”起的啊!
其二,空间上都市与乡村的对举。在一个向现代社会迈进的历史行程中,最能感觉身心分离痛苦的当是文化人。作者和20世纪的中国知识分子一道经历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的转型,一同见证了古老乡村文明的衰亡和现代都市文明的
兴起。因此,身为都市人可心依然是属于乡村世界的。那么,怎样才能慰藉这种身心分离而造成的悲剧境地呢?逃离都市而回到儿时的乡村吧,显然是不可能的了,只有文学才能从审美的意义上安慰一颗漂泊的灵魂。在文中一开篇就要说道“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第二段起笔就写道:“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以下又一边盛赞故乡藕的鲜美清香可口,一边说明都市藕的凋敝衰败难咽;接着又写道“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并对举到“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就在这身在都市而心向乡村的对比中,达到了既赞美家乡纯洁和批判都市浑浊的美学目标和社会学意图。正是:
一段浓浓的乡情不绝如缕地萦绕着,令人心往神驰。
一种淡淡的乡愁如影随形地笼罩着,使人魂牵梦绕。
【作者简介】施春(1963—),女,四川大竹人,讲师,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