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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是指导、规范和制约全党思想与行为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在党内具有至高的地位和至强的效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政法系统来说,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当前,要紧密结合政法队伍的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标准,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制度、实践等的理论指南。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公正执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强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二是强化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法律应有至上的权威和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是强化法律平等的理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四是强化权利保障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应对人权进行全面、充分的保护。五是强化权力制约的理念。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同时,要主动接受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防止执法腐败,保证公正执法。六要强化正当程序的理念。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确保当事人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执法要公开,做到程序合法。
大力推进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违法、执法不文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岗位与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务求抓出成效,全面树立政法干警清廉公正、高效文明、尽职尽责的良好形象。继续推进执法公开,大力推广执法告知制度,尽可能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增强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落实责任追究,特别要抓住执法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网上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等新办法,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不透明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督盲点。进一步规范司法礼仪和司法作风,加强司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基本行为准则,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政法机关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对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划出“高压线”:一是严禁越权办理案件;二是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及钱物;三是严禁非法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四是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防止陷入利益纷争,甚至沦为不法利益的保护伞。对违反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是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法规的重要保障。尽管我省政法系统的各级领导班子主流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政防线。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选人原则,切实把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审批关。考察任用领导干部,要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效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全面掌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对拟提拔人选要深入考察、延伸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活动。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通过多种措施和不懈努力,不断提高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素质,使之成为清明廉洁、公正执法的带头人,成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务实落实之风,切实整治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形式主义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搞花架子、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着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把党章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归根到底是靠制度作保证。从政法系统来说,就是重点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产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公正执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前一阶段认真抓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政法工作机制,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我们着重围绕健全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发挥司法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个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深入推进各级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廉洁执法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全省政法系统正在着重推进制度建设。一是立足长远抓规划。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制度,健全审判管理制度、诉讼程序制度、涉诉信访制度、执行工作制度、司法监督制度、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二是围绕需求建制度。针对执法责任不明晰、监督不到位、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全面做好现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尽快形成一整套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规章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三是坚持不懈抓落实。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督促等工作,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力求出台一个,落实好一个,使制度要求成为执法者的自觉行动。四是抓住典型促廉政。建立健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定期分析、典型剖析、内部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发现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措施,改变事后监督为主的做法,加强事中和事前监督,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法干警的岗位制度和职业道德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袁 文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标准,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制度、实践等的理论指南。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公正执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强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二是强化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法律应有至上的权威和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是强化法律平等的理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四是强化权利保障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应对人权进行全面、充分的保护。五是强化权力制约的理念。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同时,要主动接受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防止执法腐败,保证公正执法。六要强化正当程序的理念。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确保当事人拥有平等的参与机会,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执法要公开,做到程序合法。
大力推进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违法、执法不文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岗位与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务求抓出成效,全面树立政法干警清廉公正、高效文明、尽职尽责的良好形象。继续推进执法公开,大力推广执法告知制度,尽可能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增强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落实责任追究,特别要抓住执法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网上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等新办法,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不透明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督盲点。进一步规范司法礼仪和司法作风,加强司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基本行为准则,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广泛开展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先进个人”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政法机关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对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确划出“高压线”:一是严禁越权办理案件;二是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及钱物;三是严禁非法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四是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防止陷入利益纷争,甚至沦为不法利益的保护伞。对违反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是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法规的重要保障。尽管我省政法系统的各级领导班子主流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政防线。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选人原则,切实把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审批关。考察任用领导干部,要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效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全面掌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对拟提拔人选要深入考察、延伸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活动。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通过多种措施和不懈努力,不断提高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素质,使之成为清明廉洁、公正执法的带头人,成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务实落实之风,切实整治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形式主义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搞花架子、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着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把党章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归根到底是靠制度作保证。从政法系统来说,就是重点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产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公正执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前一阶段认真抓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政法工作机制,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我们着重围绕健全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发挥司法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个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深入推进各级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廉洁执法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全省政法系统正在着重推进制度建设。一是立足长远抓规划。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制度,健全审判管理制度、诉讼程序制度、涉诉信访制度、执行工作制度、司法监督制度、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二是围绕需求建制度。针对执法责任不明晰、监督不到位、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全面做好现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尽快形成一整套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规章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三是坚持不懈抓落实。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督促等工作,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力求出台一个,落实好一个,使制度要求成为执法者的自觉行动。四是抓住典型促廉政。建立健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定期分析、典型剖析、内部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发现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措施,改变事后监督为主的做法,加强事中和事前监督,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法干警的岗位制度和职业道德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袁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