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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讼程序是审理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监护、确认、许可、证明及预防纠纷的功能。然而,非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是,立法逻辑不严谨、案件范围过于狭窄、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不健全以及利用率低,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单行的非讼程序法符合程序设置的发展规律,并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立法体例和扩充非讼程序的容量及篇幅。建议单行法应扩大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体系结构采用“总一分”形式,还要特别考虑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非讼程序的救济机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