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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的办公室整洁而干净,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办公桌后的那排大书柜。与整间办公室一尘不染的格局相比,书柜中的那方天地略显零乱。
书柜的角落里摆放着一个笔记本,记录了他2008年调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后办理的第一宗案件。这是他反贪生涯的开始,也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厅局级的犯罪嫌疑人。张华说,这个案子对社会“影响重大”,对他这几年的反贪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则是“影响深远”。
这名犯罪嫌疑人就是有“中国第一执行局长”之称的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
处子秀遭遇“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方圆》:听说你这个反贪局长是先办案后上任的?
张华:我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被调到保定市检察院当反贪局长的,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广东省高级法院贪腐专案指定保定市检察院承办,我接到任命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直接到办案组去报到了。
记得那起案件我们花了整整13个月,经常需要往返于河北、广东、北京、沈阳、昆明等地,行程达数十万公里。这是我第一次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参与如此重要的案件,同时作为专案组组长,我又要对整个侦查工作作出布局安排,所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经常是在新奇和压力交织的心态下工作。
《方圆》:这是一个什么案件?
张华:说广东省高级法院贪腐专案你可能不熟,但要是提及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你应该听说过。在司法系统,杨贤才以“有魄力”出名,工作中很有创新思维,他一手主导的“打包”执行等一系列措施曾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广学习,他本人也因此被誉为是“中国第一执行局长”。而也正是他在执行方面享有的便利让他在后来的几年里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008年,他因在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中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双规”,由此案发。
《方圆》:第一次接触杨贤才是什么时候?对他有什么印象?
张华:我加入专案组时杨贤才已经到案了,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北京,戴着一副眼镜,即便是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看起来还是显得神态自若,蛮儒雅的。讲话时,他语气中总会夹杂着一些威严,我就不断地给自己心理暗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嫌疑人。我告诉自己要用平常心来跟他接触,不要被他曾经获得过很多荣誉和职务级别影响。
在后来一年多的办案时间里,我跟杨贤才接触的次数达上百次,他的文化修为、修养的确很高,但他的狡猾有时也让我很头疼。
《方圆》:“狡猾”怎么讲?
张华:身为司法高官,杨贤才很清楚证据对定罪量刑的重要性,通过几次的讯问,他也几乎了解到了我们当时所掌握到的证据,所以对这些我们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他就全部如实交代、反复交代,但对于我们还没有掌握确实证据的事情就只字不提,或者避重就轻地胡乱交代,从情绪上讲对我们也很是抵触。我们也反复给杨贤才做工作,跟他淡法律、讲政策,但他根本不为所动。我心里明白,杨贤才知道自己肯定不可能逃脱法律制裁,但他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希望量刑可以轻一些。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侦查工作,也许是我在侦查策略、侦查技能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也许是异地侦查、人生地不熟的原因,查找证据方面也不是很顺利,我感觉这个案件实在难啃。
《方圆》:到底难啃在哪里?是因为杨贤才本身的反侦查能力比较强吗?
张华:一方面,那时我刚刚上任,对新工作并不熟悉。而作为专案组组长,人员安排、具体事务安排方面的一些工作又需要我去决定、去把关,难免会有捉襟见肘的时候。
另一方面,我们的侦查对象都曾在广东省高院身居要职,他们的反侦查能力都很强,整个办案过程就像是在与一群对我们了如指掌的对手对弈一般,他们非常熟悉法律、熟悉我们办案的工作程序,讯问时就常常会遇到我们还没开口,他们就知道我们要问什么,打算使用哪些预审策略。这些都一度让我们的工作陷入困境。
《方圆》: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去调整自己和大家的心态?
张华:这种情况下必须保证大家的工作热情不被打击,要让大家始终保持着一种向上的冲劲。当时我把大家分成两个大组,一组负责讯问,一组负责证据收集,每天晚上都会开会交流情况,如果其中一组的工作有进展,所有的人都会很兴奋,都会很有动力地去做第二天的工作;如果没有进展,就让大家分享一下工作中发生的小故事,互相调侃一下或者发些小牢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感受到团队的氛围,让整个工作气氛不要过于低沉。
寻找行贿人
《方圆》:后来是怎么突破的?
张华:因为手中掌握的证据不多,杨贤才又不是非常配合,我们就只能通过申请搜查令到他家里去“摸摸情况”。
杨贤才住在广州市村一横路7号大院的一栋六楼内,室内陈设简朴得不能再简朴,除了彩色电视机、冰箱和电脑外,几乎没有什么昂贵的物品,客厅里沙发和室内的家具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式产品。对于一个副厅级干部来讲,这样的住宅可以称得上“简陋”,但越是这样就越值得怀疑。
于是我们又搜查了他的办公室,在他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我们发现了很多线索:有借条,有字画,有现金,还有一个电话本,这里记载了许许多多向杨贤才行贿过的人的电话号码,为我们后来追赃、查找行贿人提供了一些便利。
《方圆》:这些证据为下一步办案打开了路子?
张华:他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因为他受贿的赃款大都用于发放高利贷,而许多债务人又都有港澳身份,杨贤才案发后,他们都闻风逃跑了,赃款的去向不明,无法核实准确的受贿情况。此外,还有一些行贿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追赃的难度非常大。
《方圆》:那怎么办?
张华:举个例子吧。在杨贤才的受贿档案中,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是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某某奉送的600万元港币。然而,杨贤才的“小本”上却没有记录得如此详细,而那时的杨贤才也不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掌握到的线索只有四个关键词:“港商”、“姓黎”、“行贿600万”以及“政协委员”。试图用手头的这四个信息找到黎某某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但即使这样我们也得去“捞”。我们采用了很多侦查手段,进行了大量的比对分析才最后得以确定,但这时已经花费了整整两个月时间,两个月才仅仅只是确定到名字。 《方圆》:其他行贿人的情况呢?好查找吗?
张华:也并不轻松。我们这些侦查人员都是外地人,没有一个人会粤语,在与当地百姓接触取证的过程中碰了很多钉子,走了很多弯路。此外,这个案件的行贿人并不只是在广东活动,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足迹”。有一个替杨贤才保管财物的女人,她在协助调查时非常配合,但后期突然就人间蒸发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后来发现他老公经常到云南去做烟草生意,每次搭乘飞机时还有另外一位女士陪同,但不是她的名字。原来,她买通了一名公安制作了一个假的真身份证(照片是她本人,其他信息全部为假),通过另一个身份在做生意。
线索核实后我们就马不停蹄地赶赴云南,到达时已经是十二点多了。由于对方的住所地是高层楼,我们怕贸然上楼逮捕会引起突发事件,比如说坠楼,就决定先盯梢,等第二天他俩出来再逮捕,侦查人员们匆匆吃了点泡面就投入工作当中了。第二天中午等到十二点半,这俩人还没动静,我们就通过物业把他们骗下楼来,立即抓捕,然后讯问,等这一系列工作做完了才彻底放松了,我们又吃了碗泡面,就返回广东了,那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除了两碗泡面,中间再没有吃过一顿饭。每破获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很兴奋、很有成就感,但破获的过程常常伴随着艰辛。
跨省办案,协调是关键
《方圆》:办理这种需要跨越多个省市的案件,你觉得难度最大的是什么?
张华:协调。这种跨省的案件,一般都是按照主要犯罪嫌疑人和案情划分为几个个案,然后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每个院办理的部分既独立,又与整体案件的办案情况密不可分。像广东专案,就有广东省检察院、保定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参与。
这样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方面有沟通的问题,另一方面每个部门工作的模式也不相同,要充分了解大家的优劣势,发挥各自的长处,才能事半功倍。除了办案部门之间的配合,还需要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做好沟通。记得当时从广东押送嫌疑人回保定时,就是因为与机场方面没有沟通好而差点出问题。
《方圆》:怎么回事?
张华:当时我们押送黎智华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回保定,由于这四个人极具“重量”,我们与广东省纪委、公安、检察院反复讨论,做了多项预案,最后决定乘飞机走。那天早晨,广东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把我们送过安检后就返回了,我们也很顺利地坐上摆渡车马上就要上飞机了,就在这个时候摆渡车原路返回,我们被告知只能改签另一班飞机押送。
《方圆》:为什么不能走?
张华:我也很纳闷,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民航总局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能与省部级领导搭乘同一班飞机。那天刚好有两位领导要去北京开会,所以机场方面就通知我们搭乘其他航次。
那时候我们已经通过安检,武器、刑具什么的都没有了,而且当时只有傍晚的一班飞机有票,我们只能从安检区退出来,在候机大厅等待。我当时非常着急,没有武器、没有刑具,而且我们负责押送的几个人中没有一个懂粤语,如果这时出了意外怎么办?犯罪嫌疑人有意识地逃跑怎么办?他们都是当地人,语言、地形都比我们熟悉,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局面就会失控,前面的努力就都白费了。而且再想抓捕,就会难上加难。
《方圆》:确实是意外情况。
张华:我当时立即与机场方面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的严重性。机场方面也很重视,马上进行协调,最后我们改签为两个小时以后的航班。
同时,广东省纪委和广东省检察院也出面协调,帮我们借用了一间关押嫌疑人的房间。临时关押嫌疑人的地点也很重要,不能有方形的桌子、不能有插头,要保护嫌疑人的安全,防止其自杀。然后我们采用了“盯人”战术,四个人对一个,好不容易才把这两个小时熬过去,心理压力非常大。直到飞机降落,与保定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见面后,才彻底放心了。
也是这个案件,当时另外一个犯罪嫌疑人要从沈阳押送回保定,我们在东北到秦皇岛的高速公路上堵车,整整堵了三个小时。当时的心理压力也非常大,特别害怕发生有意识的劫持,还好最后平安地押送回去了。所以说,跨省办案,协调真的很重要。
反贪要有全局观
《方圆》:你从事反贪工作以后第一案就是这么大的案子,对你后来开展工作是否会有一些影响?
张华:这个案子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它让我后来在驾驭一些事情时有了一定的威信和底气。对工作而言,我觉得是让我真正懂得了“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
《方圆》:比方说?
张华:反贪工作中需要“沟通”和“协调”更多的是在细节。比方说人员分配,如何最大限度地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如何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比方说沟通,侦查人员之间的沟通、侦查人员与嫌疑人之间的沟通,等等。
像杨贤才这个案子,他最开始不配合,只交代我们有证据的犯罪事实,所以我们就只能一点一点地告诉他我们掌握的线索,让他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他懂得我们早晚都能把他的犯罪证据一一找到。与嫌疑人沟通时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尊重,让他们体会到我们是在用一种平等的、“朋友”的方式与他们交流。
在讯问过程中,我们发现杨贤才腰不太好,就给他买了护腰的靠垫,讯问时也允许他在休息的过程中起身活动活动。杨贤才是广东人,北京的冬天非常冷,我们还给他买了很多厚衣服让他御寒,同时在饮食上也特意要求厨师做得清淡一些。杨贤才是个性情中人,他对朋友很仗义,没有被查处之前,只要有朋友找他帮忙,他就会答应,从来不以价论事。所以后期他感受到了我们对他的关心后,就把问题都交代了。
此外,我们现在做工作还需要有一盘棋的思想,要有全局观念。杨贤才那个案件,如果我们考虑到事情的方方面面、细枝末节,就不会在执行具体工作时那么被动。我现在每天下班都会梳理一下这段时间的工作,把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写下来,然后再找相关的工作人员沟通,把一些细节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及时解决掉。
高官·腐败·烂尾楼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它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而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也正是这栋有名的烂尾楼,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和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杨贤才声名狼藉、身陷囹圄。 据悉,中诚广场按最初的规划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工程总造价约20亿元。然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使得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程随之时断时续。2001年,被拖欠了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中诚广场就此成了烂尾楼。
也就在2001年,杨贤才调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随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也使得广东各级法院年执行案件数量及标的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他本人也因此声名鹊起、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他也成为许多人“公关”的对象。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法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据报道,当时提出申报的债权人达158名,债务总值约人民币15.67亿元。
当年10月,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如从天降”,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对于这两家公司在竞拍中的胜出,许多当地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然而没多久,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的老板范骏业就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而被取消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独家收购方。随后,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中诚广场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净赚4亿。就在此时,有消息爆出,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
范骏业被检察机关逮捕后,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而杨在拍卖案期间受到了黄松有的指示。2008年10月15日,疑涉嫌经济问题,黄松有在京出席一个会议时,被中纪委带走,随即被双规。2009年2月,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坦承,广州中院当时确实受到了最高法院的“不恰当”指示,“广州中院接到案件后申请拍卖中诚广场,但高院和最高院没有同意,批示直接变卖。”当时,黄松有已经任职最高人民法院3年有余。
2010年,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分别对黄松有、杨贤才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贤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书柜的角落里摆放着一个笔记本,记录了他2008年调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后办理的第一宗案件。这是他反贪生涯的开始,也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厅局级的犯罪嫌疑人。张华说,这个案子对社会“影响重大”,对他这几年的反贪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则是“影响深远”。
这名犯罪嫌疑人就是有“中国第一执行局长”之称的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
处子秀遭遇“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方圆》:听说你这个反贪局长是先办案后上任的?
张华:我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被调到保定市检察院当反贪局长的,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广东省高级法院贪腐专案指定保定市检察院承办,我接到任命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直接到办案组去报到了。
记得那起案件我们花了整整13个月,经常需要往返于河北、广东、北京、沈阳、昆明等地,行程达数十万公里。这是我第一次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参与如此重要的案件,同时作为专案组组长,我又要对整个侦查工作作出布局安排,所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经常是在新奇和压力交织的心态下工作。
《方圆》:这是一个什么案件?
张华:说广东省高级法院贪腐专案你可能不熟,但要是提及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你应该听说过。在司法系统,杨贤才以“有魄力”出名,工作中很有创新思维,他一手主导的“打包”执行等一系列措施曾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广学习,他本人也因此被誉为是“中国第一执行局长”。而也正是他在执行方面享有的便利让他在后来的几年里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008年,他因在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中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双规”,由此案发。
《方圆》:第一次接触杨贤才是什么时候?对他有什么印象?
张华:我加入专案组时杨贤才已经到案了,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北京,戴着一副眼镜,即便是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看起来还是显得神态自若,蛮儒雅的。讲话时,他语气中总会夹杂着一些威严,我就不断地给自己心理暗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嫌疑人。我告诉自己要用平常心来跟他接触,不要被他曾经获得过很多荣誉和职务级别影响。
在后来一年多的办案时间里,我跟杨贤才接触的次数达上百次,他的文化修为、修养的确很高,但他的狡猾有时也让我很头疼。
《方圆》:“狡猾”怎么讲?
张华:身为司法高官,杨贤才很清楚证据对定罪量刑的重要性,通过几次的讯问,他也几乎了解到了我们当时所掌握到的证据,所以对这些我们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他就全部如实交代、反复交代,但对于我们还没有掌握确实证据的事情就只字不提,或者避重就轻地胡乱交代,从情绪上讲对我们也很是抵触。我们也反复给杨贤才做工作,跟他淡法律、讲政策,但他根本不为所动。我心里明白,杨贤才知道自己肯定不可能逃脱法律制裁,但他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希望量刑可以轻一些。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侦查工作,也许是我在侦查策略、侦查技能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也许是异地侦查、人生地不熟的原因,查找证据方面也不是很顺利,我感觉这个案件实在难啃。
《方圆》:到底难啃在哪里?是因为杨贤才本身的反侦查能力比较强吗?
张华:一方面,那时我刚刚上任,对新工作并不熟悉。而作为专案组组长,人员安排、具体事务安排方面的一些工作又需要我去决定、去把关,难免会有捉襟见肘的时候。
另一方面,我们的侦查对象都曾在广东省高院身居要职,他们的反侦查能力都很强,整个办案过程就像是在与一群对我们了如指掌的对手对弈一般,他们非常熟悉法律、熟悉我们办案的工作程序,讯问时就常常会遇到我们还没开口,他们就知道我们要问什么,打算使用哪些预审策略。这些都一度让我们的工作陷入困境。
《方圆》: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去调整自己和大家的心态?
张华:这种情况下必须保证大家的工作热情不被打击,要让大家始终保持着一种向上的冲劲。当时我把大家分成两个大组,一组负责讯问,一组负责证据收集,每天晚上都会开会交流情况,如果其中一组的工作有进展,所有的人都会很兴奋,都会很有动力地去做第二天的工作;如果没有进展,就让大家分享一下工作中发生的小故事,互相调侃一下或者发些小牢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感受到团队的氛围,让整个工作气氛不要过于低沉。
寻找行贿人
《方圆》:后来是怎么突破的?
张华:因为手中掌握的证据不多,杨贤才又不是非常配合,我们就只能通过申请搜查令到他家里去“摸摸情况”。
杨贤才住在广州市村一横路7号大院的一栋六楼内,室内陈设简朴得不能再简朴,除了彩色电视机、冰箱和电脑外,几乎没有什么昂贵的物品,客厅里沙发和室内的家具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式产品。对于一个副厅级干部来讲,这样的住宅可以称得上“简陋”,但越是这样就越值得怀疑。
于是我们又搜查了他的办公室,在他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我们发现了很多线索:有借条,有字画,有现金,还有一个电话本,这里记载了许许多多向杨贤才行贿过的人的电话号码,为我们后来追赃、查找行贿人提供了一些便利。
《方圆》:这些证据为下一步办案打开了路子?
张华:他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因为他受贿的赃款大都用于发放高利贷,而许多债务人又都有港澳身份,杨贤才案发后,他们都闻风逃跑了,赃款的去向不明,无法核实准确的受贿情况。此外,还有一些行贿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追赃的难度非常大。
《方圆》:那怎么办?
张华:举个例子吧。在杨贤才的受贿档案中,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是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某某奉送的600万元港币。然而,杨贤才的“小本”上却没有记录得如此详细,而那时的杨贤才也不愿意与我们合作。我们掌握到的线索只有四个关键词:“港商”、“姓黎”、“行贿600万”以及“政协委员”。试图用手头的这四个信息找到黎某某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但即使这样我们也得去“捞”。我们采用了很多侦查手段,进行了大量的比对分析才最后得以确定,但这时已经花费了整整两个月时间,两个月才仅仅只是确定到名字。 《方圆》:其他行贿人的情况呢?好查找吗?
张华:也并不轻松。我们这些侦查人员都是外地人,没有一个人会粤语,在与当地百姓接触取证的过程中碰了很多钉子,走了很多弯路。此外,这个案件的行贿人并不只是在广东活动,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足迹”。有一个替杨贤才保管财物的女人,她在协助调查时非常配合,但后期突然就人间蒸发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后来发现他老公经常到云南去做烟草生意,每次搭乘飞机时还有另外一位女士陪同,但不是她的名字。原来,她买通了一名公安制作了一个假的真身份证(照片是她本人,其他信息全部为假),通过另一个身份在做生意。
线索核实后我们就马不停蹄地赶赴云南,到达时已经是十二点多了。由于对方的住所地是高层楼,我们怕贸然上楼逮捕会引起突发事件,比如说坠楼,就决定先盯梢,等第二天他俩出来再逮捕,侦查人员们匆匆吃了点泡面就投入工作当中了。第二天中午等到十二点半,这俩人还没动静,我们就通过物业把他们骗下楼来,立即抓捕,然后讯问,等这一系列工作做完了才彻底放松了,我们又吃了碗泡面,就返回广东了,那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除了两碗泡面,中间再没有吃过一顿饭。每破获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很兴奋、很有成就感,但破获的过程常常伴随着艰辛。
跨省办案,协调是关键
《方圆》:办理这种需要跨越多个省市的案件,你觉得难度最大的是什么?
张华:协调。这种跨省的案件,一般都是按照主要犯罪嫌疑人和案情划分为几个个案,然后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每个院办理的部分既独立,又与整体案件的办案情况密不可分。像广东专案,就有广东省检察院、保定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参与。
这样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方面有沟通的问题,另一方面每个部门工作的模式也不相同,要充分了解大家的优劣势,发挥各自的长处,才能事半功倍。除了办案部门之间的配合,还需要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做好沟通。记得当时从广东押送嫌疑人回保定时,就是因为与机场方面没有沟通好而差点出问题。
《方圆》:怎么回事?
张华:当时我们押送黎智华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回保定,由于这四个人极具“重量”,我们与广东省纪委、公安、检察院反复讨论,做了多项预案,最后决定乘飞机走。那天早晨,广东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把我们送过安检后就返回了,我们也很顺利地坐上摆渡车马上就要上飞机了,就在这个时候摆渡车原路返回,我们被告知只能改签另一班飞机押送。
《方圆》:为什么不能走?
张华:我也很纳闷,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民航总局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能与省部级领导搭乘同一班飞机。那天刚好有两位领导要去北京开会,所以机场方面就通知我们搭乘其他航次。
那时候我们已经通过安检,武器、刑具什么的都没有了,而且当时只有傍晚的一班飞机有票,我们只能从安检区退出来,在候机大厅等待。我当时非常着急,没有武器、没有刑具,而且我们负责押送的几个人中没有一个懂粤语,如果这时出了意外怎么办?犯罪嫌疑人有意识地逃跑怎么办?他们都是当地人,语言、地形都比我们熟悉,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局面就会失控,前面的努力就都白费了。而且再想抓捕,就会难上加难。
《方圆》:确实是意外情况。
张华:我当时立即与机场方面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的严重性。机场方面也很重视,马上进行协调,最后我们改签为两个小时以后的航班。
同时,广东省纪委和广东省检察院也出面协调,帮我们借用了一间关押嫌疑人的房间。临时关押嫌疑人的地点也很重要,不能有方形的桌子、不能有插头,要保护嫌疑人的安全,防止其自杀。然后我们采用了“盯人”战术,四个人对一个,好不容易才把这两个小时熬过去,心理压力非常大。直到飞机降落,与保定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见面后,才彻底放心了。
也是这个案件,当时另外一个犯罪嫌疑人要从沈阳押送回保定,我们在东北到秦皇岛的高速公路上堵车,整整堵了三个小时。当时的心理压力也非常大,特别害怕发生有意识的劫持,还好最后平安地押送回去了。所以说,跨省办案,协调真的很重要。
反贪要有全局观
《方圆》:你从事反贪工作以后第一案就是这么大的案子,对你后来开展工作是否会有一些影响?
张华:这个案子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它让我后来在驾驭一些事情时有了一定的威信和底气。对工作而言,我觉得是让我真正懂得了“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
《方圆》:比方说?
张华:反贪工作中需要“沟通”和“协调”更多的是在细节。比方说人员分配,如何最大限度地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如何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比方说沟通,侦查人员之间的沟通、侦查人员与嫌疑人之间的沟通,等等。
像杨贤才这个案子,他最开始不配合,只交代我们有证据的犯罪事实,所以我们就只能一点一点地告诉他我们掌握的线索,让他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他懂得我们早晚都能把他的犯罪证据一一找到。与嫌疑人沟通时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尊重,让他们体会到我们是在用一种平等的、“朋友”的方式与他们交流。
在讯问过程中,我们发现杨贤才腰不太好,就给他买了护腰的靠垫,讯问时也允许他在休息的过程中起身活动活动。杨贤才是广东人,北京的冬天非常冷,我们还给他买了很多厚衣服让他御寒,同时在饮食上也特意要求厨师做得清淡一些。杨贤才是个性情中人,他对朋友很仗义,没有被查处之前,只要有朋友找他帮忙,他就会答应,从来不以价论事。所以后期他感受到了我们对他的关心后,就把问题都交代了。
此外,我们现在做工作还需要有一盘棋的思想,要有全局观念。杨贤才那个案件,如果我们考虑到事情的方方面面、细枝末节,就不会在执行具体工作时那么被动。我现在每天下班都会梳理一下这段时间的工作,把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写下来,然后再找相关的工作人员沟通,把一些细节层面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及时解决掉。
高官·腐败·烂尾楼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它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而被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也正是这栋有名的烂尾楼,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和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杨贤才声名狼藉、身陷囹圄。 据悉,中诚广场按最初的规划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工程总造价约20亿元。然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使得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程随之时断时续。2001年,被拖欠了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中诚广场就此成了烂尾楼。
也就在2001年,杨贤才调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随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也使得广东各级法院年执行案件数量及标的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他本人也因此声名鹊起、被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他也成为许多人“公关”的对象。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法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据报道,当时提出申报的债权人达158名,债务总值约人民币15.67亿元。
当年10月,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如从天降”,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对于这两家公司在竞拍中的胜出,许多当地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然而没多久,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的老板范骏业就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而被取消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独家收购方。随后,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中诚广场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净赚4亿。就在此时,有消息爆出,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
范骏业被检察机关逮捕后,杨贤才被怀疑在执行拍卖中涉及贪污,而杨在拍卖案期间受到了黄松有的指示。2008年10月15日,疑涉嫌经济问题,黄松有在京出席一个会议时,被中纪委带走,随即被双规。2009年2月,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坦承,广州中院当时确实受到了最高法院的“不恰当”指示,“广州中院接到案件后申请拍卖中诚广场,但高院和最高院没有同意,批示直接变卖。”当时,黄松有已经任职最高人民法院3年有余。
2010年,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分别对黄松有、杨贤才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贤才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