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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讲取决于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高职院校职能的独特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采取“校本管理”模式,并通过办学模式的改革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的不断创新;高职院校成分的复杂性,则要求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制度化的“院校研究”,以便创出特色和品牌,为其他高职院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真正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