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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公共事件网络舆论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公众通过网络舆论规范政府权力,表达利益需求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网络舆论作为新媒体时代下行政监督的新手段,对我国行政管理监督特别是行政权力的监督,网络贪腐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并结合国外对舆论监督的治理模式,理性客观地提出对策,最终,能为我国在新媒体时代下更好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促进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建言献策。
【关键词】:行政监督;公共事件;网络舆论
一、公共事件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政务微博认证账号(含新浪微博、腾讯两大平台)达到37.7万个,累计覆盖45.2亿人次。”民众不仅可以快速了解腐败舆情信息,使舆情快速扩散,民众政治参与度潜移默化日益剧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民众监督和评议、转发等方式对政府公布的反腐舆情进行交流讨论,政府也可以通过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听取公众意见,这种实时互动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民众参与行政监督的热情。
几年前农民工张海超为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源于工厂和鉴定机构两方隐瞒信息而导致的。当时张海超几乎跑尽半个中国的医疗诊所,差点对尘肺病的鉴定失去了信心。“张海超事件”被曝光后,中央及各省市多家媒体共同关注、报道事件,全国总工会也派来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卫生部、河南省卫生厅对事件也高度关注,还引起了新密市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并表示“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答复”。在此之后,张海超的维权道路似乎顺畅了许多。两个工作日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知张海超可以复诊,而且来复诊的时候不需要提供企业证明书。几日后医疗所经过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诊断其患有肺尘病。两个月后,张海超获得工厂赔偿共计六万多元。工厂内另一位同事同为肺尘病还没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张海超获赔成功除去个人坚持维护自身权利因素外,网络舆论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引来党领导小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促进了政府作风转变
促进政府作风转变是指民众借助网络舆论这个渠道对行政不作为或作假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措施改进机构行为的过程。2013年5月15日,一则《毕业半年连窜两级,安庆惊现22岁团县委书记》的帖子在网上传播并引来大量关注,网友对火箭提拨年仅22岁的常某表示质疑,认为有违规操作,并对近年来“官二代”违规提拨的现象进行了热议。面对舆论讨伐,望江县官方反应迅速,在15日当天就进行了回应,对当事人予以停职,并展开调查,有效的化解了负面舆论效应,展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了政府形象。这就是公众通过网络舆论促进政府作风转变的结果。也改善了政府在群众眼里的形象。
二、公共事件网络舆论的消极影响
(一)匿名举报信息缺乏真实性引起信任危机
网络传播的快捷和低成本,使得网络已经成为社会信息流动和传播的重要渠道。《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美国学者安德鲁·基恩曾这样说过:“当信息被数字化和民主化,从而变得普遍而唾手可得时,记录信息的媒体变成了网络,在网络世界里,错误的信息很难根除。于是,谎言和虚假腐蚀了我们的信息库。所以人们无法制止错误信息的传播,更不用说弄清楚信息的来源。后来的访客也只能继续阅读和重复这些错误信息,这些问题累积起来就会使我们的集体记忆产生严重的缺陷。”[6] 网络舆论信息缺乏真实性,表面上造成网络生态环境被破坏,更深一步引发信任危机,进而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
(二)公民隐私权和监督权收到了侵犯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在一些新媒体平台上,某些不法分子为使别人信服自己的举报信息,不惜人肉搜索,甚至直接曝光被举报对象的身份证、照片等各种信息,盗用他人隐私,以此来刺激民众的意见表达,引导民众的舆论倾向。人肉搜索相关的网络舆论事件有很多,从网民参与调查云南“躲猫猫事件”,到抽“天价烟”的周久被判刑,广东陆丰的“侮辱案件”、2014 年的“长顺街车霸”、“德基门”事件等等,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发挥了积极作用。[7]正当的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但是在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一些网民轻率出手,置法律于不顾,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深挖别人隐私权的行为应该有所反思。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
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策略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条例》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有了很大改善,很多政府部门主动公布了一些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信息。与此同时,公民个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却屡屡碰壁。如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后收到回复称申请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2012年9月,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申请公开12306网站建设、设计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全部信息,让公众享受知情权以便对资金使用展开监督。后得到铁道部的回复却未正面答复他的申请。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这些问题,就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构建国家秘密的司法审查制度并配套实施细则,使法规更具操作性。信息公开的落实需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及舆论等各方力量的持续监督。如上海设立了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社会共同努力,公民的知情权才能得到充分保障,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二)加强网民自律意识和素质教育
加强对各个层级网民的引导和激励,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社区环境;对于管理层,可以引导他们建立明确的网络社区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引导发帖者积极发帖等;对于表现好的网民可以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如奖励用于网上物质交换的网络金币;精神奖励主要是指颁发荣誉称号,如定期推选“文明网民”、“最佳创意者”等。在网络兴起之初,国外一些网络自律组织和计算机协会相继成立并制定一些行为自律规范,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的“十条戒律”、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网络伦理申明”等等。[8]自律给行业发展带来较少的限制,更有利于网络的自由发展。
提倡实名制,加强网民自律。加强和创新网络社会管理,维护人们的经济社会权益,可以考虑采取“上网实名、网上匿名”的方式。“上网实名”是为了减少纠纷、便于管理,并能在事后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网上匿名”是对网民隐私和自主性的保护。两者结合有利于增强网民自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保证网络社会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万旋傲,谢耕耘.网络舆情传播对公共政策的影响研究[J].编辑之友,2015,(8).
[2]王颖. 环境公共决策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新媒体与社会辑刊,2013,(6).
[3]王萍.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现状探析[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13).
【关键词】:行政监督;公共事件;网络舆论
一、公共事件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政务微博认证账号(含新浪微博、腾讯两大平台)达到37.7万个,累计覆盖45.2亿人次。”民众不仅可以快速了解腐败舆情信息,使舆情快速扩散,民众政治参与度潜移默化日益剧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民众监督和评议、转发等方式对政府公布的反腐舆情进行交流讨论,政府也可以通过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听取公众意见,这种实时互动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民众参与行政监督的热情。
几年前农民工张海超为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源于工厂和鉴定机构两方隐瞒信息而导致的。当时张海超几乎跑尽半个中国的医疗诊所,差点对尘肺病的鉴定失去了信心。“张海超事件”被曝光后,中央及各省市多家媒体共同关注、报道事件,全国总工会也派来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卫生部、河南省卫生厅对事件也高度关注,还引起了新密市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并表示“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答复”。在此之后,张海超的维权道路似乎顺畅了许多。两个工作日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知张海超可以复诊,而且来复诊的时候不需要提供企业证明书。几日后医疗所经过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诊断其患有肺尘病。两个月后,张海超获得工厂赔偿共计六万多元。工厂内另一位同事同为肺尘病还没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张海超获赔成功除去个人坚持维护自身权利因素外,网络舆论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引来党领导小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促进了政府作风转变
促进政府作风转变是指民众借助网络舆论这个渠道对行政不作为或作假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措施改进机构行为的过程。2013年5月15日,一则《毕业半年连窜两级,安庆惊现22岁团县委书记》的帖子在网上传播并引来大量关注,网友对火箭提拨年仅22岁的常某表示质疑,认为有违规操作,并对近年来“官二代”违规提拨的现象进行了热议。面对舆论讨伐,望江县官方反应迅速,在15日当天就进行了回应,对当事人予以停职,并展开调查,有效的化解了负面舆论效应,展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了政府形象。这就是公众通过网络舆论促进政府作风转变的结果。也改善了政府在群众眼里的形象。
二、公共事件网络舆论的消极影响
(一)匿名举报信息缺乏真实性引起信任危机
网络传播的快捷和低成本,使得网络已经成为社会信息流动和传播的重要渠道。《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美国学者安德鲁·基恩曾这样说过:“当信息被数字化和民主化,从而变得普遍而唾手可得时,记录信息的媒体变成了网络,在网络世界里,错误的信息很难根除。于是,谎言和虚假腐蚀了我们的信息库。所以人们无法制止错误信息的传播,更不用说弄清楚信息的来源。后来的访客也只能继续阅读和重复这些错误信息,这些问题累积起来就会使我们的集体记忆产生严重的缺陷。”[6] 网络舆论信息缺乏真实性,表面上造成网络生态环境被破坏,更深一步引发信任危机,进而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
(二)公民隐私权和监督权收到了侵犯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在一些新媒体平台上,某些不法分子为使别人信服自己的举报信息,不惜人肉搜索,甚至直接曝光被举报对象的身份证、照片等各种信息,盗用他人隐私,以此来刺激民众的意见表达,引导民众的舆论倾向。人肉搜索相关的网络舆论事件有很多,从网民参与调查云南“躲猫猫事件”,到抽“天价烟”的周久被判刑,广东陆丰的“侮辱案件”、2014 年的“长顺街车霸”、“德基门”事件等等,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发挥了积极作用。[7]正当的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但是在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一些网民轻率出手,置法律于不顾,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深挖别人隐私权的行为应该有所反思。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
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策略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条例》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有了很大改善,很多政府部门主动公布了一些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信息。与此同时,公民个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却屡屡碰壁。如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后收到回复称申请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2012年9月,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申请公开12306网站建设、设计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全部信息,让公众享受知情权以便对资金使用展开监督。后得到铁道部的回复却未正面答复他的申请。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这些问题,就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构建国家秘密的司法审查制度并配套实施细则,使法规更具操作性。信息公开的落实需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及舆论等各方力量的持续监督。如上海设立了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社会共同努力,公民的知情权才能得到充分保障,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二)加强网民自律意识和素质教育
加强对各个层级网民的引导和激励,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社区环境;对于管理层,可以引导他们建立明确的网络社区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引导发帖者积极发帖等;对于表现好的网民可以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如奖励用于网上物质交换的网络金币;精神奖励主要是指颁发荣誉称号,如定期推选“文明网民”、“最佳创意者”等。在网络兴起之初,国外一些网络自律组织和计算机协会相继成立并制定一些行为自律规范,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的“十条戒律”、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网络伦理申明”等等。[8]自律给行业发展带来较少的限制,更有利于网络的自由发展。
提倡实名制,加强网民自律。加强和创新网络社会管理,维护人们的经济社会权益,可以考虑采取“上网实名、网上匿名”的方式。“上网实名”是为了减少纠纷、便于管理,并能在事后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网上匿名”是对网民隐私和自主性的保护。两者结合有利于增强网民自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保证网络社会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万旋傲,谢耕耘.网络舆情传播对公共政策的影响研究[J].编辑之友,2015,(8).
[2]王颖. 环境公共决策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新媒体与社会辑刊,2013,(6).
[3]王萍.当前新闻舆论监督现状探析[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