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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及立案制度改革,使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案件在数量上激增;但由于当前我国在行政诉讼中存在诸多直接导致行政诉讼夭折的程序性法律障碍,实际上,我国大多数行政案件根本都未进入实质审理,就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民难告官"的现状并未有明显改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性法律障碍是行政诉讼程序性法律障碍中对行政诉讼的进行影响极大的一种,对其产生原因、解决方法等进行探索分析,对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真正实现行政司法监督职能,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