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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土地保障一直是我国农民养老保障的传统模式,当前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面临着征地补偿费用过低的问题,同时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模式差距巨大,由政府直接经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应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失地补偿费过低的问题,还应借鉴别国经验创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商业保险模式,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