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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在2008年第31期《南方人物周刊》上说,中国治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善冶包含了十个要素:一是合法性.即社会秩序和公共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二是法治:三是透明性;四是责任性,即管理者应当对其自己的行为负责;五是回应,即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六是有效,即管理应当有很高的效率;